(立法会秘书处译本,只供参考用)
立法会CB(1)1387/98-99(06)号文件
卢兆兴博士对公务员体制改革的意见
改革永远是正面的字眼。我支持改革的意念,但强烈反对香港政府就公务员体制改革
所提出的建议內容。我亦强烈反对政府就此项改革进行咨询的方式。
首先,公务员体制改革应以公务员的高层作为对象,而非以中、下级公务员为对象。
高级公务员应向公众人士负责。目前,咨询文件完全沒有提及高级公务员的问责性问
题。
其次,政府应澄清,在公务员体制改革中是否有任何隐藏的政治动机。坊间謠传政府
想藉公务员体制改革向公务员施加政治压力。政府应澄清此一謠传。此外,亦有杂志
声称,政府推行公务员体制改革,可能是因为中央政府希望控制香港特区公务员。此
说又是否真确呢?政府必需就此作出澄清。即使沒有政治动机,亦可能会引致意想不
到的后果,令政府有机会向公务员在政治上施加控制。公务员获挑选晋升可能是根据
政治因素,而非因其本身的优异表现。公务员队伍如变得政治化,便可能会损害公务
员的中立性。
第三,整个公务员体制改革完全忽视了员工或雇员的参与。政府官员以由上至下的方
式决定公务员事务,沒有充分征询公务员的意见。我强烈反对现时由上而下的咨询方
式,公务员工会的意见并沒有受到尊重。政府应让员工在咨询过程中有真正的参与,
而非仅属点缀式的表面咨询。
第四,政府拟备的《公务员体制改革咨询文件》沒有提供任何申诉或上诉途径,让公
务员在受到不公平对待时可提出投诉。我强烈反对在沒有提供申诉途径的情况下进行
改革。
第五,政府不应为了推行公务员体制改革而牺牲社会的稳定。由于政府与各公务员工
会之间彼此互不信任,因此当局应进行更详尽的咨询,而咨询期亦应予延长。政府不
这样做,便可能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尤其本港的私人机构已发生多宗罢工示威事件,
稳定的问题更不容忽视。
第六,在发表《公务员体制改革咨询文件》后,政府已决定了进行公务员体制改革的
新方向。这可不是一个真正的咨询,只是一个由上而下的决策过程。我强烈反对政府
进行咨询的方式。简而言之,我支持改革公务员体制,因为可以加强对员工表现的评
核,改善前线官僚的管理;但我反对高级公务员欠缺问责性的机制、公务员队伍可能
变得政治化、欠缺员工的参与及缺乏真正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