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2)2805/98-99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 CB2/PL/SE/1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会议纪要
日 期 : | 1999年7月21日(星期三)
|
---|
时 间 : | 下午4时30分
|
---|
地 点 : |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
---|
出席委员 :
涂谨申议员(主席)
周梁淑怡议员(副主席)
呂明华议员
张文光议员
程介南议员
杨孝华议员
缺席委员 :
朱幼麟议员
何俊仁议员
李卓人议员
郑家富议员
出席公职人员:
-
- 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长E
- 陈钧仪先生
- 署理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
人事及训练处处长
- 任达荣先生
- 警务处总警司(职员关系及服务条件)
- 梁流安先生
- 警务处高级警司(职员关系)
- 郑慕丝女士
- 参与议程第IV项的讨论
- 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长E
- 陈钧仪先生
- 署理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
- 陈伟基先生
- 参与议程第V项的讨论
- 署理保安局副局长2
- 黃福来先生
- 署理警务处助理处长(资讯系统)
- 梁威儿先生
- 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资讯系统)
- 周国泉先生
- 消防处消防总长
- 林振敏先生
- 惩教署政务秘书
- 许智威先生
- 政府飞行服务队高级飞机工程师(品质保证)
- 林润生先生
列席秘书 :
- 总主任(2)1
- 汤李燕屏女士
列席职员 :
- 高级主任(2)1
- 马淑霞小姐
I. 通过1999年5月13日会议的纪要及续议事项
(立法会CB(2)2538/98-99号文件)
1999年5月13日会议的纪要获得确认通过。
政府当局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
(立法会CB(2)2537/98-99(01)号文件)
2. 议员同意促请政府当局在切实可行范围內尽早向事务委员会作出回覆。
(会后补注:秘书处已于1999年7月22日致函政府当局,要求当局向议员作出回覆。)
建议往访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
3. 主席建议往访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港部队,议员对此表示赞成。主席进一步表示,事务委员会较早时曾要求政府当局作出安排,以便议员参观內地公安局办事处。议员同意促请政府当局跟进此事。
(会后补注:秘书处已于1999年7月27日致函政府当局,向其转达议员的要求。)
II.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立法会CB(2)2537/98-99(02)号文件)
4. 议员同意事务委员会在8月份将不会举行任何会议。议员同意在1999年9月16日下午2时30分举行的事务委员会下次会议讨论下述事项
- 跟进属保安局职权范围內的政府部门及有关机构在制订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应变计划方面的工作进展;
- 跟进香港居民在內地遭扣押的问题及政府当局为该等在台湾遇上麻烦的香港居民提供的协助;及
- 跟进居留权证明书的申请和审核程序及有关事宜。
III. 警务人员负债问题
(立法会CB(2)2537/98-99(03)号文件)
政府当局作出汇报
5. 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向议员扼述警务人员无力偿还债务的现况。他指出,与1998年上半年的情况比较,最近就1998年下半年进行半年一度的调查显示,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由107名增至130名,增幅达21.5%。1998年的经济衰退,对警队成员造成显著的影响。在该130名警务人员中,有53名是因为家庭成员或亲属的缘故而负债的。
讨论过程
编订半年一次的调查的报告
6. 主席询问政府当局何以未能提供1999年上半年调查的结果。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长E表示,一俟收集所得的数据的整理工作完成后,当局即可向议员提供最新的统计数字。主席促请政府当局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內,向事务委员会提供最新的统计数字。
无力偿还债务的定义
7. 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回应杨孝华议员时表示,倘警务人员在清还债务方面遇到困难,即会被视为无力偿还债务。此方面的决定因素并非在于所欠债款的多寡或还款期的长短,反之,有关警务人员的家庭收入及其拥有的资产等,均会被纳入为考虑因素。
负债的原因
8. 主席询问为何家庭成员及亲属的问题,亦成为警务人员负债的原因。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回应时表示,在1998年下半年,有53名警务人员因家庭问题而负债,他们均需要协助家人偿还因种种理由如投资失利而欠下的债务。
9. 杨孝华议员察悉,除过度挥霍及赌博外,生意及投资失利亦是警务人员欠债的主要原因之一。他询问有关的警务人员在经营生意及进行投资时有否获得所需的批准。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表示,警队已就申报投资的事宜发出指引。新招聘的警务人员必须披露其经营的生意及所作投资的详情。基本上,警务人员不应进行与其日常职务出现利益冲突的投资或活动。倘警务人员认为其所经营的生意或所作投资与其职务有利益冲突,便须就有关活动作出申报。倘他们未有作出申报,即会遭受纪律处分。
处理措施
10. 主席指出,核数署署长(现称"审计署署长")曾在其1993年报告书中提出警务人员的负债问题,政府帐目委员会亦于1994年指示警方就此事向保安事务委员会作出每6个月一次的汇报。因此,警队管理当局理应察悉公众人士对警务人员无力偿还债务的问题所感到的关注,而且应已显示出警方有能力对付该问题。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长E回应时强调,警队管理当局非常重视该问题,
其中尤以警务处处长为然。当局已制订一套全面的策略,藉以预防、识别及处理警务人员负债问题。
11. 张文光议员对于警队管理当局处理警务人员负债问题的态度表示失望。一如最新调查结果显示,约有
4成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是因为赌博或过度挥霍而负债的。鉴于有关问题根深蒂固,张议员询问警务人员花费金钱购买奢侈品或赌博,在多大程度上属警队內的常见风气。他质疑警队管理当局是否认为此种现象可以容忍。
12. 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表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警队都不会容忍警务人员过度挥霍或赌博的行为。然而,以警队约达28 500名警务人员的编制员额而言,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在编制员额中仅占不足0.5%的130人,情况并未达到恶劣的地步。
13. 张文光议员询问,对于在参考文件第12(a)至(c)段所述情况下负债的警务人员,当局所提出的刑事诉讼或采取的纪律处分行动数目分别为何。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回应时提供下列数字
| 警务人员数目
|
---|
| 1996年 | 1997年 | 1998年 | 1999年
(至1999年5月31日为止)
|
---|
非法赌博 | 0 | 0 | 0 | 1
|
循不合法来源借贷 | 1 | 3 | 12 | 3
|
向朋友或同事借贷 | 2 | 2 | 6 | 2
|
因财政出现严重问题而影响工作效率 | 2 | 3 | 5 | 3
|
在上述警务人员中,有13名被革职或被饬令辞职,另有10名被施以迫令退休的处分。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强调,警队管理当局非常重视此问题,对于纯粹因挥霍无度或沉迷赌博而借贷的警务人员,当局绝不同情。
(会后补注:政府当局表示,被革职或被饬令辞职的警务人员数目应为23名而非13名。)
14. 与1998年上半年比较,因赌博或过度挥霍以致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的数目,在1998年下半年有所减少。有见及此,周梁淑怡议员询问警队管理当局是否知道导致上述情况的原因何在。她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如何能够清还其欠债。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表示,警方会就每名报称负债的警务人员开立特别的个案档案。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所属的单位指挥官会每月和他们会面,评估他们在偿还欠债方面的进展。如有需要,当局亦会为该等警务人员提供辅导服务及意见。
15. 主席对周梁淑怡议员的意见亦有同感,认为深入了解某一警务人员如何能够偿还其债务,将有助找出问题的解决方法。
16. 呂明华议员认为,只有在警务人员的服务条件中订明,如他们因赌博或过度挥霍而负债,便会遭到革职,警队用以对付有关问题的策略才可视为有效。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回应时表示,警队管理当局采取的预防措施之一,是向新招募的警务人员灌输审慎理财的观念。此外,警队管理当局稍后会推行新的改善措施。首先,警队管理当局会向所有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发出警告信,要求他们改善其财政状况。倘他们有新的负债,必须通知所属的单位指挥官。其次,作为警务人员的聘用准则,所有新招募及再获聘用的警务人员必须申报其未清缴负债。
17. 张文光议员察悉因财政出现严重问题而影响工作效率并因而被革职的警务人员,在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中仅占一极小部分。他询问当局以何种准则,决定负债的警务人员有否因财政问题而影响其工作效率。因无法预见或值得体恤的理由而负债的警务人员虽值得同情,但他亦询问当局会否对因为过度挥霍或赌博而负债的警务人员,即时采取纪律处分行动。他又质疑现时可有任何机制,将持续名列于每6个月更新一次的监察名单上的负债警务人员革除,因为他们较容易触犯罪行及贪污渎职。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表示,根据所得的法律意见,因财政出现严重问题而影响工作效率的警务人员倘被证实不宜执行若干职务如㩗带火器,当局可对他们施以纪律处分。如有任何警务人员被发现参与非法赌博,他们会在有关的刑事法律程序结束后被
革职。
18. 主席对于警队管理当局为对付该问题而采取的措施的成效,表示有所保留。主席及张文光议员认为警队管理当局只有以坚决的态度,对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采取纪律处分行动,包括将因为赌博或过度挥霍而负债的警务人员革除,才能有效解决有关问题。
19. 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回应时表示,警队管理当局不能纯粹因为一名警务人员赌博以致负债而将其革除,须知根据《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十四条,任何人的私生活均受到保护而不得受到无理侵扰。在最近一宗撤销对一名违规人员采取的革职处分的司法覆核个案中,法院确立财政出现严重问题及工作效率受到影响此两项要素,均须证明属实。因此,警队管理当局必须证明某一警务人员无力偿还债务,而其负债问题已对其执行职务的效率造成直接影响,然后才可根据《警察通例》第6章采取纪律处分行动。
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的情况
20. 张文光议员质疑警队管理当局有否低估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的情况。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表示,因赌博或过度挥霍而导致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的比率,已由1998年上半年的分别24及28%,下降至1998年下半年的12及22%,这是警队管理当局努力不懈及不断批拨资源处理此问题的成果。
21. 主席询问每6个月一次的调查所显示的结果,是累积数字还是新个案数字,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回应时表示,每6个月一次的调查所得的结果,是调查工作涵盖的一段时间內,记录所得的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的数目。周梁淑怡议员要求政府当局提供分项数字,按新个案及从1998年上半年带来的旧个案,列出1998年下半年因赌博及过度挥霍而负债的警务人员的数字。程介南议员对周梁淑怡议员的要求表示赞同,认为有关数字将有助评估警队管理当局为对付该问题而采取的措施的成效。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答允提供有关资料。
22. 程介南议员询问,将警队中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的情况和其他纪律部队作一比较,将有何结果。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长E表示,政府当局并无此方面的统计数字。主席要求政府当局考虑就此编订有关的统计数字。倘所得结果显示情况不妙,事务委员会或会作出跟进。
23. 呂明华议员查询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的概况,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回应时表示,1998年下半年纪录中的130名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其平均年龄是35.11岁,而平均服务年资则为14.99年。在该130名警务人员中,有125人为男警,5人为女警,其中初级警务人员有128名,督察级人员则有两名。
24. 鉴于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的平均服务年资达14年以上,呂明华议员表示警队管理当局值得就此现象进行研究,特别是探讨有关情况是否由警队文化所导致。他对于无力偿还债务的警务人员可能会滥用职权的问题表示关注。署理警务处人事及训练处处长表示,警队管理当局会考虑呂议员的建议。他补充,警队最近曾就年资介乎2至3年的初级警务人员进行一项调查,以便取得更多有关其消费模式及其他事宜的资料。警队管理当局现正研究调查所得的结果,并将于稍后才会公布有关详情。他强调,警队管理当局非常重视此问题。
25. 杨孝华议员询问,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第618条预支薪金的警务人员的数目,与公务员队伍中其他人员预支薪金的一般情况相比之下有何结果。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长E表示,在1998年上半年及下半年,获批准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第618条预支薪金的警务人员,包括文职人员在內,分别有1 753名及1 788名。他指出,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第618条预支的薪金,并非供申请人偿还未清缴贷款之用。
(会后补注:政府当局表示,在1998年上半年及下半年,获批准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第618条预支薪金的警务人员分别有1 585名及1 590名。)
26. 主席就名列以扣减薪酬方式追收稅款通知书上的警务人员的情况提出查询,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长E回应时表示,在1998年上半年,名列以扣减薪酬方式追收稅款通知书上的警务人员有515名,1998年下半年的有关数字则为130人,跌幅达75%。
27. 由于议员对此事深表关注,主席建议成立小组委员会详细研究警务人员的负债问题,议员对此表示赞成。
(会后补注:警务人员负债问题小组委员会将于1999年10月5日举行首次会议。)
IV. 在警署內提供录像面见室
(立法会CB(2)2537/98-99(04)号文件)
28. 张文光议员表示,据悉法院曾对约115宗案件的认罪供词的可接纳性提出质疑,其中40宗案件的被告人获裁定罪名不成立。他进一步指出,获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通过调查结果的投诉警察个案中,被归类为"投诉撤回"或"无法追究"、"证据不足"或"无法完全证实"的投诉个案,在1996、1997及1998年分别占73、64及58%。证据不足个案的数目如此庞大,主要是由于缺乏证人所致。张议员认为在所有警署提供录像面见室及更广泛采用录像面见室进行面见工作,将可增加录取口供过程的透明度。另一方法是给予疑犯酌情权,以便决定是否将其录取口供的过程录影下来。
29. 主席及杨孝华议员认同张议员的意见,认为应更广泛使用录像面见室。议员认为面见过程的录影带,除用作区域法院及原讼法庭审理的案件的呈堂证物外,在有关警务人员滥用职权的指控中大可纯粹用作参考用途。在上述后一种情况下,警方无须为录像面见纪录拟备逐字原文誊本,因为面见过程的录影带主要是作参考用途。
30. 署理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回应时表示,为了实施研究《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拘捕问题研究报告书》的跨部门工作小组所提出的建议,当局已在各警署提供录像面见室设施。此举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认罪供词获法院接纳的程度。警队在1993年开始使用录像面见设施,当时只设有一间录像面见室。录像面见室的数目其后分期增加。到了1998年,装置完成并可全面运作的录像面见室已增至60间,而每一主要分区警署均最少设有一间录像面见室。他补充,设于某一警署的录像面见室设施并非仅供该警署的警务人员使用。
31. 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长E补充,使用录像面见室设施的政策目的,是增加录取口供过程的透明度。在增设录像面见室设施时,政府当局必须考虑此举所带来的财政影响。经考虑到在区域法院、原讼法庭及裁判法院审理的案件每年约达45 000宗,当局已就有关的财政影响作出估计,详情载于参考文件第7段。至于是否需要就录像面见纪录拟备逐字原文誊本,他表示按照律政司提供的意见,被告人及其法律代表要求取得其供词的誊本,殊非罕见。
32. 主席表示,政府当局把录像面见室的使用范围扩大至所有刑事案件时,可考虑将其应用范围局限于严重性质的罪行。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长E表示,一如参考文件第5段所作解释,所有因涉及严重刑事罪行而被捕,并合理地预期会在区域法院或原讼法庭受审的疑犯,警方均会强制性将其会面过程录影下来。当局在酌情决定应否使用录像面见室时所采用的准则,则载于参考文件第5(a)至(c)段。因此,可能会引起公众人士极大关注的案件,不论其是否会在裁判法院审理,警方向疑犯录取口供时亦可能会使用录像面见室。
33. 周梁淑怡议员查询警队成员对于使用录像面见室的接纳程度,以及现时可有任何机制监察酌情决定使用录像面见室的情况。署理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表示,当局于1999年年初发出《总部通令》,强制规定如有关案件预期会在区域法院或原讼法庭审理,即须使用录像面见室。倘有警务人员未有遵照《总部通令》的规定行事,将会遭受纪律处分。在1999年1月至3月期间,警方在322宗案件中使用录像面见室向疑犯录取口供。
34. 有关该322宗曾使用录像面见室的案件,周梁淑怡议员要求政府当局按照参考文件第5(a)至(c)段所载准则,提供该等案件的分项数字。署理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表示,据他所知,使用录像面见室的大部分案件,均涉及可判处5年或以上监禁刑期的罪行。然而,署理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答允提供更多资料。
35. 议员认为使用录像面见室录取口供,对警务人员及被捕疑犯双方均有好处。主席要求政府当局考虑议员有关更广泛使用录像面见室的意见。保安局首席助理局长E表示,在计划进一步增设录像面见设施时,政府当局须考虑司法机构、律政司、香港律师会及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意见,因为更广泛采用录像面见设施进行会面会对他们的工作带来影响。此外,政府当局亦须兼顾有关安排对警队资源所造成的影响。
36. 主席要求政府当局在完成录像面见室计划的检讨后,向事务委员会汇报有关结果。
V. 跟进属保安局职权范围內的政府机构和政府资助及规管机构在解决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方面的工作进展
(立法会CB(2)2537/98-99(05)号文件)
37. 署理保安局副局长2表示,上述参考文件汇报了保安局职权范围內5个政府部门在符合公元2000年数位标准方面的工作进展及应变计划。他指出,该等部门所有电脑系统的修正工作业已完成。
38. 杨孝华议员询问当局以何种准则,决定各有关部门在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各个关键日期的人手需求。他关注到当局如高估了此方面的人手需求,便可能会造成资源上的浪费。主席询问各有关部门所制订的应变计划的详情。政府当局所作回应综述如下
- 香港警务处
署理警务处助理处长(资讯系统)表示,为了就过渡至公元2000年作好准备,在1999年12月中至2000年1月中一段时间內,警队各行动单位的在职人员数目会维持在员额数目95%的水平。至于警队就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的应变安排而制订主体计划的工作,已于1999年6月完成。适用于个别关键系统的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应变计划,则会于1999年8月中制订妥当。
- 入境事务处
入境事务处助理处长(资讯系统)表示,按照入境事务处的惯常做法,该处全体人员在新年期间均须当值,以应付大幅增加的出入境服务需求。入境事务处的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应变计划将于1999年7月中备妥,以供在內部向处內人员公布。处方会设法喚起员工对应变计划的认识,以及确保他们熟知指挥中心在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各个关键日期及时期所提供的支援。桌上测试可望于1999年9月前完成。他指出,鉴于各个出入境管制站办理旅客出入境手续的工作在多年前已电脑化,前线人员对于在电脑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所需采取的应变程序已相当熟识。
- 消防处
消防总长表示,消防处已完成制订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应变计划的工作。该处曾于1999年7月12日进行演习,评估利用人手调配消防及救护人员和应用集束无线电系统的成效。演习结果令人满意。消防处将于1999年8月联同其他亦涉及消防车及救护车调配工作的政府部门、公营机构及公用事业公司,一起进行另外3次演习。如有需要,消防处会因应在进行测试及演习期间收集所得的意见,对应变计划作出修订。至于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各个关键日期的休假安排,消防总长表示,为了应付任何未可预见的情况,获批准休假的消防处人员数目不会超过5%。
- 惩教署
惩教署政务秘书表示,在过渡至公元2000年的各个关键日期,所有负责处理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的人员,特别是电脑组人员均需当值。惩教署将成立一支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紧急统筹小组,并于1999年8月初就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应变计划进行测试。他向议员保证,在该段时间內如出现任何危机,惩教署亦有能力应付。
- 政府飞行服务队
政府飞行服务队高级飞机工程师(品质保证)表示,政府飞行服务队将会作出安排,在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各个关键日期增派工作人员候命,并提早为部门飞机进行定期测试及维修,以便腾出资源应付任何紧急需要。
39. 主席要求政府当局在切实可行范围內,尽早就各部门应变计划的测试及演习结果提交综合报告。
40. 会议于下午6时50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