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会议
讨论事项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
改善警署及行动设施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议员一个改善警署及其他行动设施的计划,此计划是警方持续推行的
改善服务计划的其中一环。

背景

2.警队管理层由一九九五年开始采取以服务质素为本的方针,以期革新警队的服务文
化和工作态度。顾问支援计划在一九九七年十月展开,研究如何进一步改善为市民提
供的服务的质素。这项计划最初集中于报案室所提供的服务,其后扩大至刑事单位、
财物室及与市民有直接接触的其他范畴。计划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市民对服务的需要
和期望,以及方便警队每位成员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3.开始时北角警署被选为试点,测试多项改善顾客服务的措施,包括在一九九八年年
初落实若干改善实质环境的构思,以期为所有警队设施制定服务水平基准。所推行的
改善措施非常受该区人士欢迎,同时亦获得东区扑灭罪行委员会及东区临时区议会鼎
力支持。

4.北角警署的员工先后举办工作坊及重点小组,收集了有建设性的回应及建议。这显
示员工热烈支持各项改善措施,务供营造一个较佳的警署环境,为市民提供更佳服务
。目前员工可以从工作中得到更大满足感,而且对于为市民提供更佳及更关怀备至的
服务,充满信心并引以自豪。

5.根据这些结果,当局制定了一个由改变实质环境以至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程序的计
划。这个改善服务计划的特点包括:

  1. 在报案室设立接待处,以便更迅速及有效地处理市民报案事宜。报案
    室会采用派筹制度,以便妥善决定为报案室「顾客」服务的先后次序
    。较严重及复杂的案件,可获优先处理。要求报案人士在前往报案柜
    位前填妥必需的表格,可缩短处理惯常案件所需的时间;

  2. 在指定的公众询问处摆放有关警务程序的资料、单张及申请表,并设
    有柜枱设施供填写表格;

  3. 更改报案室及其他经常有市民到访的地方的实际布局,营造一个更方
    便用者的环境。例如在报案柜位设置屏风,保障报案市民的私隐。报
    案室亦设有会见室,以便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进行初步的调查工作,
    避免受害人及证人感到尴尬。报案室亦有专为案件调查及杂项调查小
    队设置的会见设施,方便有关人员在该处会见受害人或证人,无需将
    他们带往不是专为进行会见而设的办公室;

  4. 在报案室提供先进及易用的设施,例如触屏式电脑及电话,供市民使用;

  5. 安装闭路电视,监察报案室的运作情况。这项设施可记录报案室內的
    活动,已经证实对保障市民很有用处;

  6. 为员工提供进一步的服务顾客训练,以期改善员工的态度及反应,从
    而满足不同「顾客」的要求。报案室所有人员均须接受基本的服务顾
    客训练及佩带名牌;

  7. 采用特别设计的由报案人自行填写的报案表格,方便市民以书面或传
    真方式报案,从而简化报案的程序;以及

  8. 增加会见及会议设施和改良更衣室设备,改善在警署/行动设施工作
    员工的工作环境。
6.为进一步研究改善服务计划的成效,北角警署的试验计划其后扩展至秀茂坪及沙田
警署。装修工程已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完成。鉴于试验结果令人满意,现建议将这项改
善服务计划推展至其他警署/行动设施,让市民可从警队革新的服务文化、程序及态度
全面受惠。

7.为配合警署/行动设施推行建议的实质环境改善工程,我们亦计划在这些建筑物设置
全自动保安系统,监察及管制人、车的进出。这些保安职务目前是由属于设定警员职
位的警署守卫执行。以全自动保安系统取代警署守卫的试验计划,于一九九七年在牛
头角及沙田警署推行,其后已予检讨。实施该项计划结果一共腾出 6个警员职位。有
关检讨认为,这项措施不但能够节省人手,还可加强警队设施的保安,因此建议全面
推行。为减少对市民及警队运作造成影响,安装工程将列入警署/行动设施的改善工程
內一并进行。

8.我们曾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向议员简介上述改善服务计划的概念。我们现已制定细
节在其他警队建筑物推行此计划,并打算于今年六月向工务小组委员会申请拨款进行
改善工程。

改善工程

9.建议的改善工程包括两部分:改善设施及安装全自动保安系统。工程范围覆盖59个
警队设施,即51间警署、4个警岗及4个水警基地。设施名单载于附件A

10.工程完成后,整个警队将会采用划一标准的设施。此外,安装全自动保安系统后,
警队建筑物的保安将会加强,同时腾出94名目前担任警署守卫的警务人员。

11.改善工程将按照附件B程序表所订次序分三年进行,该程序表是在考虑有关设施目
前的情况及使用率后制定的。详细的设计工作将于今年八月展开,建筑工程则可望于
今年十月动工,整项工程预计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左右完成。即将进行的改善工程包括:

改善设施

  • 全面改建报案室及警署入口,范围包括家具、固定装置及设备。
    工程重点在于营造一个更开放和方便用者的环境,以及改善服务
    质素,同时亦会为伤残人士提供全无障碍的环境;

  • 为市民提供更佳的设施,例如在报案室內安装触屏式电脑提供资
    讯,以及安装电话供市民使用;

  • 依照报案室的设计概念,改建警署 /警队设施內常有市民到访的附
    属地方,包括财物室、杂项调查小队办公室、警民关系办事处及案
    件调查室;

  • 改善员工的会议及会见设施,包括提供更佳环境供员工开会及进行
    小组讨论,以及方便员工透过电脑查阅参考资料;以及

  • 改善更衣室,包括安装空气调节器及改良淋浴/洗手间设施。 安装全自动保安系统
    • 在所有建筑物的出入口装置出入管制系统,以及装设车辆出入管
      制系统;

    • 安装视像电话协助访客出入警队设施;

    • 利用闭路电视监察建筑物范围及车辆出入口;

    • 加强建筑物范围的照明;以及

    • 如有需要,改善警署/警队设施的围墙。 成本预计

      12.根据试验计划所得经验,我们预计这项工程的建设成本约为6.492亿元(按付款当日
      价格计算),详情如下:

      港币
      (以千元计)
      港币
      (以千元计)
      (a) 建筑工程

      (i) 改善设施 154,141

      (ii)保安系统 62,200

      216,341
      (b)改善设施所需的屋宇装备工程(机电设备等)165,112
      (c) 家具及设备(资讯科技/通讯)87,304
      (d) 保安系统(包括屋宇装备工程)78,700
      (e) 10%应急款项54,746
      小计:602,203
      (按一九九八年十二月的价格计算)
      (f) 通胀准备47,046
      总计:649,249
      (按付款当日价格计算)

      各类设施的成本分项数字载于附件C

      13.进行改善工程的设施,建筑楼面面积共达77 330平方米。以建筑及屋宇装备成本
      (即第12段(a)(i)及(b)项)计算,改善这些设施的平均单位成本为每平方米4,128元 (按一
      九九八年十二月的价格计算),包括铺设大量线槽和导管、进行所需的电力改善工程
      ,以及辟设临时报案室,确保工程进行期间有关的警署/警队设施仍可继续提供全面
      服务。由于此项工程是按照警务处独特的运作需要而制定,所以沒有同类的改善计
      划可作合理比较。不过,考虑到部分建筑物的楼龄和所需屋宇装备工程的规模,我
      们认为这个单位成本是合理的。

      14.预计此项工程的经常开支总额约为每年2,070万元,这些开支将以腾出94个警署守
      卫职位而节省的约2,090万元全数抵销。

      保安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

      [panel-improvement.doc]

      附件A

      列入改善工程计划的警队设施

      将获改善的警署
      香港岛
      1. 中区(9) (区及分区警署)
      2. 海傍(21) (分区警署)
      3. 西区(1) (区及分区警署)
      4. 香港仔(33) (分区警署)
      5. 赤柱(47) (警署)
      6. 跑马地(40) (分区警署)
      7. 筲箕湾(37) (分区警署)
      8. 柴湾(17) (分区警署)
      九龙东
      9. 将军澳(29) (分区警署)
      10. 黃大仙(5) (区及分区警署)
      11. 慈云山(41) (分区警署)
      12. 西贡(11) (分区警署)
      13. 观塘(13) (区及分区警署)
      14. 牛头角(19) (分区警署)
      九龙西
      15. 旺角(2) (分区警署)
      16. 尖沙咀(18) (油尖区及尖沙咀分区警署)
      17. 深水埗(6) (分区警署)
      18. 长沙湾(22) (深水埗区及长沙湾分区警署)
      19. 石硖尾(34) (分区警署)
      20. 何文田(10) (九龙城区及何文田分区警署)
      21. 九龙城(30) (分区警署)
      22. 红磡(45) (分区警署)
      新界北
      23. 大埔(20) ((区及分区警署)
      24. 上水(7) (分区警署)
      25. 屯门(3) (区及分区警署)
      26. 青山(46) (分区警署)
      27. 大兴(31) (分区警署)
      28. 元朗(26) (区及分区警署)
      29. 天水围(43) (分区警署)
      30. 八乡(14) (分区警署)
      31. 边境(23) (区警署)
      32. 沙头角(44) (分区警署)
      33. 打鼓岭(52) (分区警署)
      34. 落马洲(36) (分区警署)
      新界南
      35. 马鞍山(15) (分区警署)
      36. 荃湾(24) (区及分区警署)
      37. 梨木树(42) (分区警署)
      38. 葵青(4) (葵青区及葵涌分区警署)
      39. 青衣(35) (分区警署)
      40. 田心(12) (分区警署)
      41. 小沥源(25) (分区警署)
      42. 大屿北(28) (大屿山区及大屿北分区警署)
      43. 大屿南(38) (分区警署)
      44. 水警港口(51) (分区警署)
      45. 长洲(8) (分区警署)
      将获改善的行动设施
      46. 水警东(39) (水警东区及东分区基地)
      47. 水警北(32) (分区基地)
      48. 水警南(27) (水警西区及南分区基地)
      49. 水警西(16) (分区基地)
      50. 南丫岛(54) (警岗)
      51. 文锦渡(50) (边境管制站)
      52. 落马洲(53) (边境管制站)
      53. 罗湖(48) (边境管制站)
      () 订定的程序表见附件B
      局部改善的警署
      (54)北角*(区及分区警署)
      (55)秀茂坪*(区及分区警署)
      (56)机场*(区及分区警署)
      (57)沙田**(区及分区警署)
      (58)油麻地#(区及分区警署)
      (59)湾仔#(区及分区警署)

      * 只安装全自动安全系统 ─ 试点警署或新近建成的警署

      ** 只安装全自动安全系统 ─ 沙田警署曾是改善设施及安装全自动安全系统
      的试点,但其安全系统需按新设计提升

      # 此警署将于二零零四年搬迁,因此只作局部改善

      附件B

      订定的程序表

      (1) 西区 }
      (2) 旺角 }
      (3) 屯门 }一九九九年十月至二零零零年四月
      (4) 葵青 }
        + 油麻地
      }
        + 沙田
      }
      (5) 黃大仙}
      (6) 深水埗}
      (7) 上水 }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六月
      (8) 长洲}
        + 湾仔
      }
      (9) 中区 }
      (10) 何文田 }
      (11) 西贡 } 二零零零年二月至八月
      (12) 田心}
        + 秀茂坪
      }
      (13) 观塘 }
      (14) 八乡 }
      (15) 马鞍山 } 二零零零年四月至十月
      (16) 水警西}
        + 北角
      }
      (17) 柴湾 }
      (18) 尖沙咀 } 二零零零年六月至十二月
      (19) 牛头角 }
      (20) 大埔 }
      (21) 海傍 }
      (22) 长沙湾 }
      (23) 边境 } 二零零零年八月至二零零一年二月
      (24) 荃湾 }
      (25) 小沥源 }
      (26) 元朗 }
      (27) 水警南 } 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一年四月
      (28) 大屿北 }
      (29) 将军澳 }
      (30) 九龙城 }
      (31) 大兴 }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六月
      (32) 水警北 }
      (33) 香港仔 }
      (34) 石硖尾 }
      (35) 青衣 } 二零零一年二月至八月
      (36) 落马洲 }
      (37) 筲箕湾 }
      (38) 大屿南 }
      (39) 水警东 } 二零零一年四月至十月
      (40) 跑马地 }
      (41) 慈云山 }
      (42) 梨木树 }
      (43) 天水围 } 二零零一年六月至十二月
      (44) 沙头角 }
      (45) 红磡 }
      (46) 青山 }
      (47) 赤柱 } 二零零一年八月至二零零二年二月
      (48) 罗湖 }
      (49) 南丫岛 }
      (50) 文锦渡 }
      (51) 水警港口 }
      (52) 打鼓岭 }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二年六月
      (53) 落马洲 }
        + 机场
      }

      附件C

      各类警队设施进行改善工程所需总成本的分项数字

      预计成本
      (港币千元)
      A) 51间警署
      (a) 改善设施*
      (b) 安装全自动安全系统

      378,753
      128,300

      507,053
      B) 4个警岗/边境管制站
      (即附件A第50-53项)
      (a) 改善设施
      (b) 安装全自动安全系统

      6,922
      3,400

      10,322
      C) 4个水警基地
      (a) 改善设施
      (b) 安装全自动安全系统

      20,882
      9,200

      30,082
      小计: 547,457
      10%应急费用: 54,746
      总计:602,203
      (按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价格计算)

      *由于三间试点警署(即北角、秀茂坪及沙田警署)的改善工程已经完成,加上新
      建的机场警署不包括在內,所以这项工程只包括47间警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