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
禁区和禁区通行证政策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议员介绍改善禁区通行证签发制度和程序的建议,并解释政府保留禁区
及其范围的政策。

覆检有关进入禁区的管制

背景

2. 在陆上管理线以南设立禁区,目的是提供一个缓冲区,以便本港的保安部队:

  1. 打击非法入境活动及其他跨界罪案;以及

  2. 维持香港与內地之间管理线的完整。
当局按需要签发禁区通行证,从而对进入禁区施行管制,防止禁区內有过多的人和
活动。因为接近管理线的地方如有太多人和活动,便会妨碍执法机关的行动。由于
中英街情况特殊 ( 该条狭窄的街道是特区与內地之间陆上管理线的一部分,属于开
放式管理线,并无装设任何栏柵,亦无出入境管制设施),因此有必要对进入该条街
道实施进一步管制。

3.公众人士不时都有提出意见,要求政府改善签发禁区通行证的程序。沙头角居民和
乡事委员会代表尤其对进入中英街的管制表示关注。他们认为,当地居民,不论是原
居民或非原居民都应获准进入中英街。有见及此,我们覆检了有关进入禁区的管制,
务求既能顾及政策和行动方面的考虑,又能兼顾当地居民的关注和需要。

4.执法机关若要有效地管理界线,必须继续对进入禁区施以管制。进入中英街尤须实
施管制,因为该处属开放式管理线,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进行跨境非法活动,严重
危害治安。不过,我们可考虑作出若干改善,以照顾当地居民的关注和需要。

5.我们认为,进入禁区原则上仍应视乎需要而批准,但在衡量进入禁区的“需要”时
,可以更灵活及宽松处理。签发禁区通行证的制度和程序,也可以改善。

6.当局曾咨询北区临时区议会和乡议局,它们普遍支持这些管制进入禁区的大原则,
并促请警方以更灵活及宽松的手法处理。就此,警方已经覆检申请和签发禁区通行证
的安排。

建议对禁区通行证制度和程序作出的修订

7.警方现已完成覆检,并就禁区通行证制度和程序建议多项修订。修订后的程序可使
禁区通行证的签发有明确划一的准则、更具透明度和设有上诉途径,以及消除原居民
和非原居民之间待遇不同的情况。建议的改善措施载于下文第8至第13段。

(a) 采用更灵活的手法按“需要”处理禁区通行证的申请

8.进入禁区,会按照需要而批准。警方在衡量是否有此“需要”时,会采取更宽松及
灵活的手法。下列人士会被视为有“需要”进入禁区:

  1. 在禁区居住或工作的人士;

  2. 有需要取道禁区往返居所的人士;

  3. 因家族或历史背景而需要与禁区內的社区保持传统联系的人士;

  4. 前往禁区探望亲友的人士;

  5. 要与禁区內的乡事委员会联系的人士;

  6. 在禁区內拥有物业的人士;

  7. 受业主所托代为看管其在禁区內的物业的人士;

  8. 因工作或业务而要进入禁区的人士;以及

  9. 在禁区內学校就读的学生和要接送这些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

禁区通行证的有效期会视乎个别情况而定,最长年期为五年。

9.至于中英街的情况,现时只有在中英街居住或工作的人士及沙头角的原居民才获准
进入。为了照顾其他居民/访客的需要,当局会更宽松地诠释有关“需要”的准则。
下列人士会被视为有“需要”进入中英街:

  1. 因家族或历史背景而需要与中英街社区保持传统联系的人士;

  2. 在中英街居住或工作的人士;

  3. 进入中英街探访亲友的人士;

  4. 在沙头角禁区(中英街以外)居住而因正当理由(例如购物)要经
    常进入中英街的人士。
这些准则将可满足居民及访客的真正需要,又可让警方继续有效地管理中英街的“开
放式管理线”。

(b) 简化禁区通行证制度,把目前15类禁区通行证减至两类

10.禁区通行证目前分为15类,不但管理累赘,市民亦感混乱。警方将把通行证减至
“居民”和“访客”两类,大大简化制度及程序。

(c) 改善申请程序

11.为方便处理起见,警方会把禁区通行证申请表格分为“居民”和“访客”两类,
并会印制《申请须知》,清楚订明填写申请表格的办法和所需的证明文件。这个安
排有助申请人明白申请程序,也可以提高透明度和方便处理申请。

12.此外,警方会采纳下列数项由廉政公署建议的措施,以改善申请程序,防止贪污
舞弊和滥用:

  1. 申请人必须同意警方核实其资料;

  2. 雇主为雇员申请“访客”通行证时,必须提供聘用证明;

  3. 发给租戶的“居民”通行证,有效期不可长于租约期;以及

  4. 通行证持有人一旦不再在禁区內居住或工作,即须交还通行证注销。

(d) 设立覆检机制

13. 警方会设立一个两级的覆检机制。申请禁区通行证被拒的人士,可先要求边境区
助理指挥官(行动)进行覆检,其后如有需要,可进一步要求边境区指挥官覆检,后者
可考虑召集一个由他担任主席的小组,研究申请人的个案。小组成员会包括一名并不
隶属边境区亦不曾参与签批禁区通行证程序的高级警务人员,以及边境区內有关警区
的分区指挥官。小组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在审议要求覆检的个案时,警方会在适当情
况下咨询有关地区组织或向它们收集资料和证据。

禁区道路通行证

14. 就签发禁区道路通行证予需要进入禁区的车辆的,警方亦会相应简化手续。

咨询及实施

15.警方会在短期內征询当地居民对上述建议的意见,新安排可于咨询期结束两个月
后实施。

禁区的保留和禁区范围

16. 我们已不时因应公众人士的意见和评论,检讨禁区政策和禁区范围。

17.回归以后香港特区与內地之间的陆上管理线仍有需要保持其完整性,这符合《基
本法》的规定。《基本法》第二十二条订明,內地人士须得批准才可进入香港特区
;第一百一十六条则订明香港特区为单独的关稅地区。禁区政策是有效地管理界线
的措施的重要一环。

18.取消禁区和解除进入界线附近地区的限制,会令警方更难侦查非法入境和走私活
动及跨境罪案,因而影响执法部门的效率和削弱我们对管理线的管制。

19.鉴于国际社会极关注本港在出入境方面的自主权和本港与內地之间界线的完整,
任何意图取消禁区或缩减禁区范围的行动,必然会惹起猜测,使人怀疑我们对维持
香港特区作为与內地分开的独立旅游区的决心。这些疑问,势必影响我们为香港特
区护照持有人爭取免签证待遇的工作。

20.因此,我们研究禁区范围时,不但要考虑土地资源的运用,还要顾及执法机关的
运作需要。

21. 禁区东临沙头角,西靠深圳河口,在北区和元朗区共占地34平方公里。元朗区內
的禁区,其中98%被划为“自然保育区”,主要为鱼塘和山地;接近米埔自然保护区
的地带,则被划为拉姆萨尔湿地,在该地周围进行任何发展,都可能会对自然保护区
造成破坏。其余2%的土地包括零星村落。约有一半位于元朗的禁区土地并会受水浸影
响。规划环境地政局曾表示,该区沒有任何特别部分适宜作重新发展用途。至于在北
区內的禁区,主要是乡郊地区和山地,只有10%是低地,包括耕地、空置土地和散布
的村落。这区的五分之一的土地并会受水浸影响。由于缺乏基础设施,难以支持在这
区作密集发展。目前,这区的发展主要限于由当地村民兴建村屋。规划环境地政局表
示这些低地散布在一个交通设施有限的广阔范围內,发展潜力十分有限。

22.目前,我们在禁区內执行防止偷渡和其他执法工作,可分为三个层面︰

  1. 防卫围栏;

  2. 埋伏和巡逻;以及

  3. 在通往禁区的路上设置路障和进行截查。
上述工作的成效,均受禁区的面积和范围影响。目前禁区南面的界线,主要是根据该
区的地形、道路和基础设施网络,以及警方的支援设施而划定。这条界线有助警方在
非法入境者和不法分子最容易有机可乘的地点实施有效管制。若把禁区面积缩小,会
严重削弱管理界线措施的有效程度。

23. 此外,随着法院最近就居港权作出的裁决,我们面对巨大的压力要积极加强防止
偷渡的工作。任何放宽禁区政策或缩减禁区范围的迹象,都会发出错误信息,为不法
分子所乘,从而触发大规模的偷渡潮。鉴于禁区政策行之有效,而且该区的发展潜力
有限,在现阶段保留目前的禁区是必要的,这样可使执法部门继续有一个有效的缓冲
区来打击非法入境和走私活动及其他跨界罪案。

保安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四日

C:\Alice\Leg-禁区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