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三日会议
讨论事项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

重建警察总部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议员有关重建湾仔军器厂街警察总部的建议。这项建议的目的,是
要善用该幅土地,并提供新设施,促进效率。

背景

2.现时位于军器厂街的警察总部主要由坚伟大楼、梅理大楼和警政大楼及警政大楼西
翼四座建筑物组成(草图载于附件A)。该幅土地在五十年代拨给警务处。坚伟大楼和梅
理大楼先后于一九五二年和一九七三至七四年建成,警政大楼则于一九九零年落成,
而警政大楼西翼亦于一九九六年建成。

3.梅理大楼楼高20层,一九七四年建成,大部分消防设备和屋宇装备,包括电器、空
气调节和升降机系统均日渐老化,需要更換。警务处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向工
务小组委员会提交有关耗资2.308亿元翻新梅理大楼的建议时,小组委员会认为该建议
未必最符合经济效益,故要求当局考虑就警察总部制订长远的重建计划。

4.我们曾经深入考虑多个方案,包括翻新梅理大楼并在其对出的停车场位置兴建另一
座新大楼,重建警政大楼及警政大楼西翼,及拆卸梅理大楼,并连同其对出的停车场
一并重建成一座新大楼。保留梅理大楼不但需要庞大的翻新费用,而且会令可供重建
的土地面积大幅减少,以致减低重建计划的经济效益。重建警政大楼及警政大楼西翼
的方案亦不可取,因为它们落成不久,而且足以应付实际需要。经过详细研究后,我
们相信一个可行和符合经济效益的方案,便是拆卸梅理大楼,连同对出的停车场一并
重新建成一座新大楼。

5.除了警察总部单位外,新设施亦将湾仔警区总部及分区警署纳入其內,这将大幅提
高此项工程的经济效益。现时位于告士打道的湾仔警区总部及分区警署,建于一九三
二年,设施和装备已经落伍及不能符合现时的运作需要。由于楼龄的关系﹐该警署的
维修费用也十分高昂。此外,楼宇过时的设计亦限制了可扩充的空间,以应付日渐增
加的需求。把该警署迁往军器厂街警察总部范围,既可腾出土地进行发展,又可省却
在湾仔区另觅重建的地点。

重建计划

6.重建地点位于梅理大楼和对出的停车场的现址,占地约7400平方米,位置图载于
件B
。建议兴建的设施的建筑楼面面积约为110 925平方米,可以容纳所有首长级人员
、在梅理大楼和坚伟大楼工作的人员,以及目前在租用楼宇办公的警察总部单位。此
外,大楼亦包括湾仔警区总部及分区警署、平台和地下停车场,以及多项辅助设施,
例如室內练靶场、警队枪械库、多用途礼堂和举行典礼的场地。建议的重建计划,可
达到规划署建议的最高核准上盖比率15。

7.此项计划是一个合符经济效益的建议。这项工程将带来以下的效益︰
  1. 新大楼会取代三座现有建筑物,即梅理大楼、坚伟大楼,以及湾仔警区
    总部及分区警署。三者的保养费用既高,土地亦未尽其用;

  2. 新大楼会容纳现时租用出租楼宇的警察总部单位,估计每年可为警队节
    省租金约32,932,000港元;

  3. 工程完成后,坚伟大楼部分现址,以及湾仔警区总部及分区警署及宿舍
    的整幅用地,均可腾出作重新发展。这些土地的总面积超过 7 800平方
    米;以及

  4. 新大楼为警队提供的设施,有助改善效率和符合经济效益。由于大楼內
    设施和辅助服务均可共用,经常开支也可减少。大楼的装修会符合现代
    化警署和办公室的标准,及配合实际运作需要﹐其中包括应用现代资讯
    科技的装置﹐并顾及节约能源和尽量减低经常维修费用两方面的需要。
成本预算和施工计划

8.建议工程所需的成本,估计约为27.55亿元,详细数目见附件C。工程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主要是进行预备工程,包括拆卸梅理大楼、进行地基打桩和兴建四层的地库。
这期工程订于一九九九年四月动工,二零零一年九月完成。主要的建筑工程则会在第
二期进行,预期于二零零一年九月动工,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完成。我们计划在一九九
八年十一月向工务小组委员会申请拨款进行第一期工程。

保安局
一九九八年十月

附件C

百万元
(截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a)地基工程1.10
(b)拆卸工程15.20
(c)打桩132.84
(d)建筑工程1,295.50
(e)屋宇装备810.27
(f)排水及外墙工程28.23
(g)家具及设备129.61
(h)应急费用3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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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2,7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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