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会议
讨论文件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
处理警务人员负债问题的对策
目的
本文件旨在报告警务人员无力偿债的现况,并列出处理这个问题的对策。
背景
2.警务处处长决心维持一支廉洁正直的警队。他坚持采取严谨的政策对付警务人员负
债的问题,规定警务人员必须审慎和有节制地处理个人财务。他亦鼓励警务人员追求
健康的生活方式。
3.为此,警队管理层每半年就警务人员无力偿债的问题进行调查,密切监察属下人员
的负债情况。警务处处长亦会每六个月及每年提交进度报告,定期向政府帐目委员会
汇报调查结果。
4.正如去年九月向议员提交的报告所述,前一年经济衰退,对警务人员与市民同样造
成显著的影响。随著金融风暴带来的不良影响全面浮现,警务人员在一九九八年下半
年的负债情况恶化是意料中事。
警务人员无力偿债问题的现况
5. 警务人员无力偿债的情况在过去四年已有所改善,债台高筑的人员由一九九四年下
半年的145名减至一九九八年下半年的130名,减幅为10%。然而,与一九九八年上半
年的数字比较,去年下半年的最新调查(附件一)显示无力偿还债项的警务人员,由
107名增至130名,增幅达21.5%。值得注意的是,该130名人员当中,只有77名是因为
个人问题而直接导致负债,其余的53人(附件二)都是因为其家庭成员或亲人的缘故
而负债。该77名人员,负债的主要原因包括挥霍(22%)、生意及投资失利(16%)及赌博
(12%)。
向警察福利基金、警察储蓄互助社贷款及申请预支薪金
6.部分议员关注到,警务人员似乎可以轻易地从警察福利基金及警察储蓄互助社获得
贷款,并可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第618条1 申请预支薪金,部分人员可能把贷款花
在奢侈品或赌博之上。对于这点,当局可向议员保证,警队管理层已采取一切必需措
施,互相核对向警察福利基金贷款和向政府预支薪金的申请,确保贷款只批给正当的
用途,例如进修、迁居、结婚、支付医疗费用等,而且申请人亦须提供有关的证明文
件。此外,所有警察福利基金、警察储蓄互助社的贷款,以及预支薪金的申请表格均
要求申请人申报向政府或非政府来源所借下的未偿欠款。
处理警员负债问题的对策
7.为处理此问题,警队管理层已实施一连串措施,以预防、鉴别和处理警务人员负债
的问题。
预防措施
8.预防胜于治疗,所以警队管理阶已采取以下的预防措施:
- 教育新入职的警务人员审慎理财;
- 为训练及职员关系主任提供适当培训,并与他们紧密联系,以便处理无力
偿还债项的警务人员;
- 推行一系列宣传计划,主题包括"反赌博"、"提倡节俭"、"人人廉洁,你我忠
诚"、"健康生活为明天"、"简朴生活为明天"及"一点关心、大众同心";
- 于一九九八/九九年度推出第二阶段的"实践价值观"计划,并以"正直及诚实
的品格"、"对內沟通"及"互相信任"为重点;以及
- 由警队反贪污策略性程序委员会监管警务人员的负债问题。该委员会由监管
处处长出任主席,并由警队的要员及廉政公署的代表出任委员。
鉴别措施
9.警队管理层亦已采取以下措施鉴别及监察无力偿还债项的警务人员:
- 发出指引,让前线督导人员对个别人员负债的程度提高警觉;
- 接见被财务公司查询或名列追收稅款名单內的警务人员;
- 每六个月调查一次警务人员的负债情况,并每月会见无力偿债的警务人员;
- 互相核对向警察福利基金申请贷款及按《公务员事务规例》第618条申请预
支薪金,确保他们不会以同一理由申请借贷,以致过度举债;以及
- 在各单位的训练日推行"公开论坛"及"团队精神"的活动,以加强各职级人员
之间的信任,藉此鼓励有问题的警务人员尽早向同事寻求协助。
处理措施
10.单位指挥官会小心评估每名新增的无力偿债警务人员,然后将他们的个案转介给警
察福利主任提供协助。此外,在有需要时警察临床心理学家亦会为他们提供个人辅导
服务。
11.心理服务课于一九九八年下半年总共为49名无力偿还债项的警务人员举办三次压力
处理工作坊,以帮助他们缓解因欠债而产生的压力,并让他们分享经验和重新建立审
慎理财的生活。
12.警队管理层虽然会协助因无法预料或值得体恤的理由而负债的警务人员,但绝不会
同情纯粹因挥霍无度或沉迷赌博而借贷的人员,尤其因以下情况而欠债的警务人员,
更会被刑事起诉或须接受纪律处分:
- 非法赌博、在警察建筑物內赌博或在当值时赌博;
- 向《接受利益(总督许可)公告》或《警察通例》容许范围以外的任
何人士或机构举债;或
- 因财政出现严重问题而影响工作效率。
保安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
附件一
无力偿债警务人员的负债原因
负债原因 | 一九九八年上半年
(截至六月三十日) | 一九九八年下半年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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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 | 26 (24%) | 1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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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霍 | 30 (28%) | 28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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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失利 | 10 (9%) | 14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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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失利 | 7 (7%) | 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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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和亲戚的缘故# | 25 (24%) | 53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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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费用* | 4 (3%)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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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居及有关费用* | 2 (2%)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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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装修有关费用* | 1 (1%) | 不适用
|
医疗费用* | 1 (1%)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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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大事 | 不适用 | 1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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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1%) |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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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107 (100%) | 13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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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由一九九八年下半年的调查开始,负债原因分为七大类别,分别是赌博、
挥霍、投资失利、生意失利、家庭成员(包括亲戚)的缘故、人生大事(包括
殡葬、生育、结婚、离婚、重病、法律行动等)的开支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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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这些原因而负债的个案已纳入"人生大事"的新分项下。
# 详细的分项数字请参阅附件二。
附件二
因家庭成员的缘故而负债的分项数字
原因 | 因家庭成员的缘故
而负债的人员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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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 | 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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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霍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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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失利 | 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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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失利 | 1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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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大事 | 12 (9%)
|
其他 | 10 (8%)
|
总数 | 53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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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事务规例》第618条订明"公务员可申请预支为数不超过总薪级表第21点的薪金(以一九九
八/九九年度计,金额为26,805元),用以支付(a) 迁往新居所需费用;(b) 结婚或其子女结婚所需费用
;(c)受养人的殡葬费;(d)未婚子女开始在海外接受全时间教育所需费用,但不包括学费、宿费或日
常膳食费用;(e) 民事诉讼或买楼自住的法律费用,但不包括物业厘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