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
公用电子贸易服务及贸易通
引言
本文件阐述有关推行公用电子贸易服务的背景和现况,以及贸易通所担当的角色。
本文件亦概述贸易通为保障该公司接收到的资料所采取的保密措施。
背景
2.在八十年代,以电子数据联通取代纸张贸易文件往来的情况开始逐渐普及。主要
国际贸易中心开始使用电子数据联通,藉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减低成本。明显地,为
了维持竞爭力,香港再不能依赖以纸张文件为主的经营业务方式。
3.当时,香港只有少数电子数据联通用戶。电子数据联通的使用量很低,用戶只局
限于银行业和运输业內少数的主要经营者。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是政府內部如何能
尽快掌握这种知识,以及怎样使香港广泛使用电子数据联通。在检讨其他主要贸易
中心怎样推行电子数据联通后,政府决定采取双管齐下的方法:
- 与贸易资料流程中的主要机构合伙;以及
- 由政府率先推行以电子方式处理某些与贸易有关的主要文件,从而
建立必需的电子数据联通用戶数目,藉以促进本港商界广泛使用电
子数据联通。
4.在香港贸易资料流程中的主要机构,很多在当时已是贸易通的股东,他们当中有
些已具有推行电子数据联通的实际经验。因此,政府决定利用既有的渠道推广电子
数据联通,并入股贸易通。该公司现有股东名单载于
附件。
5.除了要为有关政府部门配备所需的电脑设施外,政府亦需要电子通讯闸的设施,
以便与工商界连系。贸易通被委任负责为政府提供这些设施。由于要进行大量投资
,贸易通自然希望能获得相当的保证可以回本,并且在投资上取得合理的回报。在
这种情况下,贸易通获授予七年专营权,为政府提供电子通讯闸的设施,办理五种
贸易文件1 ,这些文件是公用电子贸易服务的初步涵盖范围。七年专营权于推行商
营阶段时起计,于一九九七年一月开始生效。贸易通独家服务的收费,须获行政长
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
6.贸易通与政府的协议中订明,该公司在专营权届满时(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会把为有关政府文件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产交给政府,并不收取费用。
贸易通也可提供其他电子服务,但不会享有专营权。
现况
7.目前,贸易通约有12 000名用戶。他们可使用公用电子贸易服务申请受限制纺
织品出口证,以及递交进出口报关单。今年稍后时间,公用电子贸易服务也可办
理中、英文进出口报关单。
8.现时,使用公用电子贸易服务申请的受限制纺织品出口证,占总数近60%,而我
们计划在一九九九年一月开始,只可使用公用电子贸易服务申请这些出口证。贸
易署已由一九九八年一月开始,要求合资格申请受限制纺织品出口证的公司,分
阶段转以电子方式递交申请。有些公司也许仍未作好准备,使用电子方式递交申
请;有些公司则只需间中申请受限制纺织品出口证。为照顾这类人士,贸易通会
提供一些服务中心,把纸张文件转为以电子方式递交。这些服务中心为申请受限
制纺织品出口证的公司提供的转递服务,直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底无需缴费。现
时,贸易通设立了五个服务中心,其中一个由贸易通自行设立,其余的则分别与
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总商会和香港工业总会合办。
9.目前,在所有进出口报关单中,约有28%使用公用电子贸易服务递交,另有11%
以邮递方式递交,其余61%则由专人亲自递交。我们计划由二零零零年四月开始,
规定只可使用公用电子贸易服务递交贸易报关单。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底,贸易通
的服务中心可开始为报关文件转为以电子方式递交,而这项转递服务,直至二零
零零年三月底无需缴费。我们会在取得所需批准后,分两个阶段撤销政府现有以
纸张文件方式报关的设施:
- 第一阶段: 撤销以邮递方式报关;以及
- 第二阶段: 逐步缩减香港海关处理报关文件的柜枱服务。
10.我们计划在本年年底,作出撤销以邮递方式递交进出口报关单所需的立法安排
,并在一九九九年年初撤销服务。不过,为了尽早知会商界,香港海关已由一九
九八年八月开始,把有关事宜通知以邮递报关的进出口商;此外,我们也促请主
要的贸易商会提供协助,把有关事宜转告属下会员。
11.另一方面,我们计划在一九九九年年底,作出撤销香港海关处理报关文件的柜
枱服务所需的立法安排,并在二零零零年四月撤销有关服务。
12.关于余下与贸易有关的文件,我们现时的计划,是在一九九九年年中开始使用
公用电子贸易服务办理产地来源证。此外,我们已就使用有关服务递交载货清单
展开可行性研究。我们也计划在今年稍后时间,就使用有关服务办理应课稅品许
可证展开可行性研究。
保密措施
13.贸易通的电脑系统代用戶接收、处理和发送各种商业资料,以及把有关资料存
档。为了让用戶放心使用公用电子贸易服务,该公司的电脑系统操作时的资料保
密工作,必须做得相当妥善。政府与贸易通订立的经营协议订明,该公司不得向
发件人或已成功发送有关信息后的收件人以外的任何人士披露电子信息的內容。
贸易通的股东如不是电子信息的发件或收件人,也不可获悉有关信息的內容。
14.贸易通的电脑系统是按C2保密程度操作的,以确保储存在系统內的资料不会外
泄。所谓C2保密程度,是美国国防部信托电脑评估准则所界定的一项受控存取保
密标准。在C2保密程度下,贸易通的生产营运及技术支援部门实施严格限制,只
准许获授权人士接达贸易通的电脑系统。此外,所有这类接达均记录在案,这些
记录会由独立的管制及质素管理部门审查,以查核是否有试图未授权接达和违反
保密规定的情况。授权名单至少每六个月检讨一次,如要作出任何修订,必须先
取得贸易通行政总裁的批准,才可实施。
15.贸易通的电脑中心,是由一间第三者服务公司根据设施管理合约管理和操作的
。中心与该服务公司其他的设施互不关连,服务公司亦只有少数获授权人员才可
进入贸易通的电脑中心,操作电脑系统。贸易通的电脑系统供应商必须先取得批
准,才可派员进入电脑中心进行维修保养工作。任何人进入电脑中心均会被记录
在案,该等记录会由有关部门审查,授权名单亦会定期检讨,情况一如上文第14
段所述。
16.除此之外,贸易通还经常邀请外界专家提供协助,确保该公司的管制机制持续
有效及沒有受到破坏。该公司在一九九七年二月进行一次上述的检讨工作,外界
专家报告表示贸易通的管制措施是适当和足够的。该公司计划在一九九九年年初
进行另一次独立检讨。
意见
17. 请委员审阅本文件。
工商局
一九九八年八月六日
附件
贸易通股东名单(截至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1.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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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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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香港电讯有限公司 |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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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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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香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辖下投资有限公司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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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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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太古洋行有限公司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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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香港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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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香港总商会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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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香港工业总会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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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渣打银行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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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香港货运业协会有限公司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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