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1)147/99-00号文件
(此份会议纪要业经政府当局审阅)

档 号:CB1/PL/EA/1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及
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
联席会议纪要

日 期 :1999年7月6日(星期二)
时 间 :上午8时30分
地 点 :立法会会议厅

出席委员 :

交通事务委员会委员

*刘健仪议员(主席)
*刘江华议员(副主席)
何承天议员
*何锺泰议员
李启明议员
*陈荣灿议员
陈鉴林议员
冯志坚议员
邓兆棠议员

环境事务委员会委员

陆恭蕙议员(主席)
许长青议员(副主席)
陈智思议员
梁智鸿议员
梁刘柔芬议员
罗致光议员

其他出席议员:

李柱铭议员
刘慧卿议员

缺席委员:

交通事务委员会委员

何俊仁议员
李永达议员
周梁淑怡议员
黃宏发议员
刘千石议员
郑家富议员
谭耀宗议员

环境事务委员会委员

吴清辉议员
黃容根议员
杨耀忠议员
蔡素玉议员

* 亦为环境事务委员会委员

出席公职人员:

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
苏启龙先生

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环境)
陈伟基先生

规划环境地政局助理局长(环境)
关倩琴小姐

运输局首席助理局长
何宗基先生

环境保护署首席环境保护主任
莫伟全先生

机电工程署总工程师(气体生产及供应)
王赞浦先生

运输署总运输主任
张世民先生

列席秘书:

总主任(1)1
梁庆仪小姐

列席职员:

高级主任(1)6
刘国昌先生


I. 选举主席

由于联席会议开始时,出席会议的议员人数未能凑够法定人数,因此,议员同意是次会议先以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的形式进行,稍后待出席会议的议员人数达到所需的法定人数后,才转为联席会议进行。是次会议遂由陆恭蕙议员担任主席。

II. 石油气的士计划
(立法会CB(1)1645/98-99(01)号文件-- 政府当局提供的参考文件)

2. 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应主席所请,向议员简介上述文件的重点。他表示,由于燃料成本是石油气的士的经营成本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增加石油气的士的吸引力,政府当局将不会向汽车用石油气征收稅项。此外,为进一步减低汽车用石油气的成本及方便设立更多石油气加气站址,政府已提出下列各项建议,以期提供所需的动力,确保设立一个分布广泛的石油气加气网络,并将石油气价格定于合理水平--

  1. 5个分布于市区及新界东北部,专供石油气加气设施使用的站址,将会以"设计、建造及营运"合约方式豁免地价批出。投标者如能提供最佳计划,可在2001年1月1日或该日前在该等站址提供有关设施,而营运首年的石油气零售价定于合理的固定水平,及为营运首年后的石油气零售价订定方程式,得出最低售价者,便可投得有关用地;

  2. 至于现时按土地契约形式持有的加油站用地,而又同时适合作石油气加气站的地点,只要有关公司答应在协定期限內提供指定数目的石油气加气机,以及在石油气的士计划强制性推行的首年內,以一个固定的价格售卖汽车用石油气,而其后的石油气售价则按一个与石油气入口价有关的方程式计算,政府便会考虑延长该土地契约的年期,而且无须补地价;及

  3. 政府如认为现有加油站需使用额外土地以增设石油气加气站设施,政府将不会就该等额外土地征收地价,惟须受上文(b)段所载的同样条件约束。

3. 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环境)利用视觉简报辅助器材向议员简介本港的拟议石油气加气站网络。他表示,政府当局一直与燃油公司紧密联系,以了解他们在设立石油气加气网络方面的计划。他们对石油气的士计划表示支持,并正研究现有加气站及可能提供石油气加气设施的新选址在技术上及商业上是否可行。石油气加气站均会设置于市区及新界的策略性位置。在强制性推行石油气的士计划的首年,据现有资料的初步显示,预期有17个现有加油站会进行改装工程,以便增设提供石油气加气设施,另再配合两个新的汽油及石油气加气站。除此之外,在考虑到市区及新界东北部现时再沒有合适的地点,因此,政府当局已在柴湾、西区、观塘、西九龙填海区及大埔分别物色了5个地点,可发展为石油气加气专用站。政府当局认为石油气加气站的早期网络应足以应付强制性计划首年的需求。

4. 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环境)并表示,当局将会继续物色更多可设立石油气加气站的地点。截至目前为止,政府当局已就该项建议咨询所有临时区议会,亦已就67个可能设立加气站的地点(包括41个现有加油站及26个新地点)咨询有关的临时区议会。简而言之,各个临时区议会均表示支持/原则上支持在现有加油站及16个新选址提供石油气加气设施。在咨询各临时区议会后,当局再觅得26个选址,其中包括19个现有加油站及7个新地点。政府当局现正作出安排,以便在政府部门完成审核该等新选址后,进一步咨询各有关的临时区议会。

5. 关于为石油气的士提供服务的维修工场及技工,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环境)表示,机电工程署已向车辆维修业介绍有关开设石油气车辆维修工场的要求。截至目前为止,机电工程署已接获7个设立该类工场的申请。为提供额外土地以设立石油气车辆维修工场,政府当局打算在6幅定于今年卖地计划中出售的土地中拨出足够地方,以开设车辆维修工场。该等地段分别位于九龙湾、青衣、葵涌及元朗等地区。其中青衣地段将会特别预留作石油气车辆维修工场及其他有关服务之用。倘石油气车辆维修工场最终设于上述地点,当局估计将可提供约290个石油气车辆修车间。

6. 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环境)并表示,职业训练局至今共培训了84名石油气车辆技工。有关的注册工作现已展开,而23名机械工亦已根据《气体安全条例》注册成为合资格人士。培训计划的目标是每年训练180名技工,以应付业界对该类技工的需求。

设立石油气加气站

7. 刘健仪议员质疑石油气加气站的数目是否足够,尤其是在交更的繁忙时间。她指出,由于全港只有5个石油气加气专用站,预料在若干地区的加气服务将会不足以应付加气需求。由于各个临时区议会均已表态支持,她促请政府当局加快在现有油站供应石油气,并增加石油气加气站的整体数目。邓兆棠议员对刘议员的意见表示赞同。

8. 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环境)表示,政府当局估计在强制性计划推行的首年,将有3 000至5 000部新登记的石油气的士。根据燃油公司的经验及政府顾问公司所进行的调查,当局估计在现有的士车队中,约60%会在下午交更的繁忙时间补充燃料。基于此项假设,当局估计在石油气的士计划强制性推行的首年,将需提供约40至60部石油气加气机才能应付下午交更繁忙时间的需求。尽管在数字上可以完全满足有关的需求,但由于石油气加气站分布并不平均,以致某些地区的石油气加气服务会有不足够的情况。因此,政府当局已计划在市区及新界东北部设立5个石油气加气专用站,以应付有关的需求。每个专用站址最多设有12部加气机,配有24支加气枪。政府当局将会继续物色可能设立石油气加气站的地点。政府当局现正与各有关方面包括燃油公司在內保持联系,务求尽快设立更多石油气加气站。在进行讨论期间,燃油公司已表明会根据石油气的士数目的增长,决定增设加气站的数目。鉴于在现阶段估计,在石油气的士计划强制性推行的首年只会有3 000至5 000部石油气的士投入服务,故此,在计划推行初期,设立超乎需求数目的石油气加气站在商业上可能并不可行。然而,政府当局已提出多项建议,藉以提供所需的动力,确保设立一个分布广泛的石油气加气网络,并将石油气价格定于合理水平。

9. 刘健仪议员察悉并关注到新界西北部及大屿山均只有一个石油气加气站。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环境)表示,燃油公司已表示会考虑在新界西北部的现有4个加油站增设石油气加气设施。在本年內,亦会在该区开设新的汽油站,同时提供石油气加气设施。因此,网络初期应足以应付需求。政府当局将继续物色合适的地点,以便日后可以解决供应不足的问题。至于大屿山方面,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环境)表示,他明白市区及新界的士司机一般不会在途经大屿山新机场时补充燃料。因此,就数目而言,一个石油气加气站在初期应已足以应付大屿山的士的需求。

10. 关于设立石油气加气站的问题,梁智鸿议员询问到底是由于政府施行的规定严谨还是燃油公司所作的商业决定,导致发展的步伐缓慢。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表示,鉴于香港人烟稠密,所以安全问题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为此之故,每个可能提供的石油气加气站均须进行定量风险评估,并须符合《气体安全条例》有关石油气加气在设计及建筑方面的规定。机电工程署总工程师(气体生产及供应)补充,本港所采用的石油气供应安全标准与外国标准相若。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进一步表示,燃油公司均希望所作的投资可尽快获得回报。由于石油气加气生意并非新兴业务,所以燃油公司初期可能未必愿意投入过多资金,尤其是石油气的士的数量初时仅为3 000至5 000部左右。为解决此一问题,政府将会率先成立专供石油气的士使用的站址。此外,政府当局亦已提出多项推动措施,确保能设立分布广泛的石油气加气站网络。

11. 至于成本方面,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表示在现有汽油站增设石油气加气设施的成本约为900万元,而开设新的石油气加气站则约需1,500万至2,000万元。上述款额仅为建设及设备方面的资本成本,土地补价仍未包括在內。

12. 由于政府当局与燃油公司的磋商是整项计划的关键所在,主席询问政府当局是否已有足够的专门人才协助进行磋商工作。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表示,在进行磋商期间,规划环境地政局将会与经济局及财经事务局携手合作。规划环境地政局首席助理局长(环境)补充,机电工程署气体生产及供应部亦会就有关气体的事宜提供专业意见。如有需要,政府当局更会征询外界的专业意见。

13. 罗致光议员认为,为确保石油气的士计划可以顺利推行,当局可考虑提供流动石油气加气站,以作过渡性的应变措施。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摘记议员的建议,并答应研究其可行性。

提供财政诱因

14. 刘健仪议员明白及时加快设置支援设施,对推动柴油的士转为石油气的士具有很大的作用,但她同时指出,石油气的士计划的成功亦须依靠政府当局向的士业提供协助,以购买新的石油气的士。陈荣灿议员对此表示赞同,并认为政府当局可考虑向的士业提供免费石油气的士,或是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以便他们转用石油气的士。

15. 刘江华议员指出,由于柴油的士和石油气的士行车每公里的燃料费用及二者的车价均告相若,因此他认为当局应提供财政诱因,以鼓励业內人士转用石油气的士。他吁请政府当局就此提供具体的时间表。

16. 何承天议员表示支持石油气的士计划。然而,他担忧当局提供的诱因或许不足以促使的士业由柴油转用石油气,特别是在计划推行初期,石油气加气站网络、车辆维修工场及车辆技工等方面均不如柴油的士般方便有利。在此情况下,由柴油的士转用石油气的士的过程将很缓慢。由于石油气的士数目的增长缓慢,燃油公司及车辆维修工场的东主可能不大愿意扩展有关石油气的士业务的支援设施,因而造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石油气的士计划的推行。因此,何议员支持上述呼吁,当局应向的士业提供财政诱因,以加快由柴油转用石油气的过程。他表示,只要市场上出现需求,便会推动投资者设立支援设施,从而加快转換的过程。

17. 梁刘柔芬议员赞同何承天议员的意见,她建议政府应研究是否可以向首500至1 000名愿意转用石油气的士的车主提供现金津贴。如有需要,还可继续为第二阶段的车主提供现金津贴。她记得当局过往亦曾作出类似安排,鼓励车主更換其旧车。

18. 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回应时表示,规划环境地政局、经济局、运输局及财经事务局现正研究石油气的士计划的经济及财务安排。由于燃料成本是石油气的士的经营成本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在策略性位置设置石油气加气设施,并将汽车用石油气的价格定于合理水平,均极为重要。倘在初期不与燃油公司就这些方面达成协议,将难以评估是否有需要采用其他形式的财政诱因,以鼓励业內人士转用石油气的士。政府当局现正全力与燃油公司进行磋商,然后才考虑是否有需要采用其他形式的财政诱因。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预料可于短期內订出汽车用石油气的定价方程式。政府当局将于稍后向立法会及的士业人士作出汇报。此外,他亦会以书面提供此方面的资料。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亦察悉梁刘柔芬议员的意见,并答允提供统计数字,说明共有多少名司机曾藉财政诱因计划将旧车辆弃掉。

19. 刘健仪议员认为,支援设施的提供似乎影响了转用石油气的士的步伐。这就是石油气的士计划何以需时5年才能完成的原因。她重申,政府必须向的士业提供某种形式的经济诱因,以加快由转用石油气的士的过程。随著石油气的士数目的快速增长,各类支援设施亦会因市场力量的驱使而告应运而生,而转用石油气的工作应可于一至两年內完成。

20. 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对刘议员的忧虑深表同意,并表示当局亦有意加快完成转用石油气的过程。然而,首要的工作是确保能设立分布广泛的石油气加气站网络,并将石油气价格定于合理水平。

燃料价格

21. 刘江华议员指出,汽车用石油气的士的价格会受著市场的影响而波动,故此可能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在石油气价格高于柴油时,的士业人士均不愿转用石油气。陈荣灿议员亦关注到政府会采取何种措施,确保汽车用石油气的价格处于低水平。

22. 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表示,当局给予燃油公司优惠时,规定他们必须符合参考文件第16段所载的各项条件。事实上,政府当局是不会把焦点放在柴油或汽车用石油气的绝对价格变动上,但会作出安排,确保在本港出售的汽车用石油气的价格会依然较柴油更具吸引力。此外,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表示,在首年內,石油气价格可能会间中偏高。然而,汽车用石油气的价格长远而言将较柴油稳定。至于使用柴油及汽车用石油气的的士的燃料成本为何,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表示在试验期间,汽车用石油气是免稅的,每公升的价格是4.68元。在柴油稅调低前,石油气的士每行驶一公里的燃料成本较柴油车辆低0.05元。在柴油稅暂时调低后,柴油的士每行驶一公里的燃料成本则较石油气的士低0.04元。由于其后燃油公司向石油气的士提供回扣,因此柴油与汽车用石油气的价格其实大致相若。

保养费用

23. 何锺泰议员询问石油气的士的保养费用是否高于柴油的士。首席环境保护主任表示,试验计划显示石油气的士及柴油的士的保养要求相若,所以保养费用亦相差不远。此项结果获车辆供应商证实。

24. 鉴于旧石油气的士的维修费用高于新石油气的士,陈荣灿议员对石油气的士的维修费用长远而言会较昂贵表示关注。首席环境保护主任表示,从两间车辆供应商及车队经理提供的数据指出,新石油气的士总维修费用每年平均为17,723元,而在试验计划期间,旧柴油的士的总维修费用则每年平均为31,492元。除了20部全新石油气的士外,在试验期间还动用了10部旧石油气的士,它们的维修费用每年平均为27,543元。由于旧石油气的士的行车里数较高,维修项目亦较新石油气的士多。应注意的一点是,在试验期间所采用的石油气的士的保养工作均由车辆供应商负责,故此所征收的费用较本地车辆维修工场为高。随著本地石油气车辆维修工场的数目逐渐增加,石油气车辆的保养费用将会减低。

石油气的士的性能

25. 关于香港汽车会早前提交的意见书,何锺泰议员询问石油气的士的性能如何,尤其是登山时的表现。

首席环境保护主任表示,石油气的士与柴油的士同样可靠,亦适合在本港这个要求严格的驾驶环境中使用。根据的士司机及车队经理提供的意见,他们绝大部分支持引入石油气的士。柴油的士及石油气的士的额定输出量和额定扭力大致相若。

26. 至于废气排放量,首席环境保护主任表示,试验计划证实石油气的士不会喷出黑烟,但柴油的士则会排放过量黑烟。此外,就石油气的士所进行的每月废气排放测试亦清楚显示,其废气排放控制系统运作良好,效能卓越,适合在本港大量使用。

推行的障碍

27. 李柱铭议员表示支持石油气的士计划。他要求政府当局提供资料,说明在推行该计划时会遇到何种问题。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表示,当局已成立监察委员会,提供督导及监察整个石油气的士计划。虽然石油气的士已证明在技术上适用于香港,但至于是否可以大规模采用,则须视乎石油气加气站的数目是否足够。因此,政府当局将会继续物色其他站址。截至目前为止,政府当局仍未遇到任何重大问题。当局将会竭尽所能,应付在该计划推行期间所遇到未可预见的问题。

28. 鉴于由现时至2000年年底,司机可以自愿形式使用石油气的士,因此,刘慧卿议员吁请政府当局提供足够的支援设施,以推动转用石油气的士的行动。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表示,在繁忙时间,4个临时加气站最多可为约200部石油气的士提供服务。其他新设的石油气加气站及保养设施,可望于未来一至两年內投入服务。本港现时共有132部石油气的士。政府当局相信,只要石油气的供应及车辆的保养服务能够达到满意的水平,由现时至2000年年底,将有更多石油气的士获准以自愿形式投入服务。

车辆排放的废气

29. 刘慧卿议员对本港的空气质素深表关注。她询问如何利用底盘式功率机测试废气的排放,从而管制车辆排放过量黑烟的问题。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表示,为令保养欠佳的柴油车辆所排放废气引致的空气污染问题得以纾缓,当局已实施多项措施,包括推行石油气的士计划,以及加强对排放过量黑烟车辆的检验及执法工作。首席环境保护主任补充,为提高车辆的保养标准,当局将会引入利用底盘式功率机进行的先进黑烟测试,以检查轻型柴油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此种测试将使仅为通过黑烟测试而调校车辆燃油系统的做法不再可行。

30. 由于所引入的黑烟测试方法更能清楚反映车辆的状况,让司机了解其车辆的保养情况,因此,刘慧卿议员认为当局可提高排放过量黑烟车辆的罚款额。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表示,除了各项改善本港空气质素的措施外,政府当局稍后亦会提交立法建议,以提高车辆排放过量黑烟罪行的罚款额。

31. 邓兆棠议员询问,政府会否将石油气扩展至其他种类的车辆。规划环境地政局副局长(环境)表示,政府当局现正研究是否可以引入石油气公共小巴。在考虑到有关的支援设施可提供的服务量有限,当局并未打算在现阶段将石油气计划扩展至轻型车辆。尽管如此,政府当局将会推行适当措施,对其他柴油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加管制,例如引入较少污染的柴油供重型车辆使用。

日后的工作路向

32. 委员同意待政府当局完成与燃油公司就汽车用石油气价格进行的磋商后,再就石油气的士计划进行讨论。与会各人亦同意,与此同时,议员倘对有关的参考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向秘书提出,以便向政府当局转达,由当局加以综合作出回覆。

    (会后补注:秘书处在会后收到一项书面质询,并已于1999年7月19日致函政府当局,要求当局以书面回覆。)

III. 其他事项

33. 议事完毕,会议于上午10时45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