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1) 1199/98-99(05)

1999年4月23日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
"有关新持牌渡轮服务的议案"

李永达议员原来议案措辞如下-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要求香港油麻地小轮船有限公司在坪洲、长洲及梅窝离岛新航
班上,应采取下列改善措施:

    1. 恢复旧航班时间表,以三层船行走,及从中加插快船;

    2. 降低快船票价;

    3. 恢复假日来回票制度。

李永达议员的议案经陈荣灿议员修正后措辞如下-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要求香港油麻地小轮船有限公司在坪洲、长洲及梅窝离岛新
航班上,应采取下列改善措施:

    1.(a.)恢复旧航班时间表,以三层船行走,及从中加插快船;及(b.)重聘在
    今年三月三十一日被香港油麻地小轮船有限公司遣散的三百多名员工,以保
    证有足够具宝贵经验的人手应付因(a.)项所增加的工作量;

    2. 降低快船票价;

    3. 恢复假日来回票制度。

李永达议员的议案经陈鉴林议员修正后措辞如下-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敦促政府立即与要求香港油麻地小轮船有限公司就离岛渡轮
牌照服务条件进行商讨,以尽快解决在坪洲、长洲及梅窝离岛新航班服务所出现的
问题,并上,应考虑居民的意见如下采取下列改善措施:

    1.恢复旧航班时间表,以三层船行走,及从中加插快船,并且改善噪音及通
    风系统;

    2. 降低快船票价;

    3. 恢复假日来回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