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号:TBCR 2/3151/95(98) Pt 23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香港油麻地小轮船有限公司的专营权
及码头发展计划

引言

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五日的会议上,行政会议建议,行政长官指令 ─
  1. 政府目前就码头发展计划的一般条款与香港油麻地小轮船有限公司及其母
    公司香港小轮(集团)有限公司的磋商应予停止;以及

  2. 油麻地小轮目前的离岛、港內和新市镇航线服务,以及由天星小轮有限公
    司经营的中环至红磡渡轮服务,应该在现有专营权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
    一日届满后归纳一起,然后分拆为不同的组合,以牌照服务的方式作公开
    竞投。
背景和论据

一般背景

2.油麻地小轮的现有专营权会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届满。油麻地小轮自一九
九四年以来一直出现重大亏蚀,原因是港內和新市镇航线的乘客人数下降,而营运
成本却不断上升。前行政局在一九九五年七月原则上通过由油麻地小轮提出的建议
,把中环填海区四个码头的发展权批给油麻地小轮,惟政府须与该公司就有关安排
签订合约。该计划的目标如下 ─
  1. 确保小轮服务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以后得以维持和有所改善,特别是继续为沒
    有陆路交通而必须倚赖小轮的离岛提供服务;

  2. 让油麻地小轮弥补在现有专营期內所累积的亏损;以及

  3. 让油麻地小轮在新专营期內维持可行的业务。
3. 前行政局的决议主要是基于下述的先决条件 -
  1. 油麻地小轮会为其专营权申请续期,期间由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零年;

  2. 油麻地小轮会为这项发展缴付十足市值的地价;以及

  3. 油麻地小轮会从这项发展所得的利润中,最少拨出6亿4千万元,用以改
    善小轮服务、把日后收费的升幅维持在通胀水平或以下,以及弥补该公
    司的营运亏损。
4.前行政局在一九九五年作出上述决议后,政府一直就如何落实该计划与油麻地小
轮进行磋商。经过三年冗长的磋商后,政府仍未能就主要的事宜与该公司达成协议
,当中包括码头上盖发展的补地价问题。

5.政府在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一日请油麻地小轮和香港小轮在八月中之前以书面回
覆是否接纳码头发展计划的一般条款,并向该两间公司表示,假如其拒绝接纳这些
条款,政府便会向行政会议建议立即终止与油麻地小轮和香港小轮公司目前进行的
磋商;并把小轮服务作公开竞投。同时,政府已邀请业內人士表示是否有兴趣在一
九九九年四月一日后营办油麻地小轮的12条专营渡轮航线,以便为可能须进行的招
标工作做好准备。

6.油麻地小轮和香港小轮在一九九八年八月十四日作实不会接纳政府就码头发展计
划所提出的一般条款。油麻地小轮建议其小轮业务应与上述计划脫钩,并表示有兴
趣继续经营部分财政上可行的航线或航线组合。

离岛航线的未来发展

7.由于油麻地小轮表示不接纳码头发展计划的一般条款,政府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当
油麻地小轮现有的专营权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届满后,小轮服务仍能维持,
特别是为并无陆路交通的离岛提供及改善服务。

8.鉴于渡轮的乘客量不断改变,而陆上运输基建又不断改善,政府认为不宜继续用
长年期专营权的模式来营办离岛渡轮服务,而应采取更具弹性的牌照方式( 持牌渡
轮牌照一般为期三年),以确保一方面能够维持必需的渡轮服务,而另一方面可让
营办商能够因应渡轮市场的改变而作出迅速的调整。

9.由于不同的离岛在乘客人数、居民对服务和船只的需求各异,政府决定把六条离
岛航线分拆为不同的航线组合,以吸引所有合适的营办商,避免由于所需的投资额
或业务规模太大而阻碍对个别航线有兴趣的营办商加入渡轮业市场。这做法亦可让
政府罗致最佳的营办商。

10. 政府在测试市场的反应时,发觉市场对于营办本港的渡轮服务有极大的兴趣。
有18间公司(包括油麻地小轮)对政府的邀请作出回应,并表示有兴趣营办从油麻地
小轮12条专营渡轮服务分拆出来的不同航线组合。考虑到商业可行性和地理上的位
置分布,我们会把六条离岛航线归纳为下列组合,以便进行公开竞投 ─
  1. 中环至长洲及来往离岛之间的服务;

  2. 中环至梅窝及坪洲的服务;以及

  3. 中环至榕树湾及索罟湾的服务。
港內及新市镇航线的未来发展

11. 至于港內及新市镇的航线,由于渡轮主要是提供辅助性质的服务,而乘客尚有
方便的陆路交通工具可供选择,政府的政策是重整这些渡轮服务,使其发挥最大的
效用。这些航线也应该分拆为不同的组合,以牌照方式作公开竞投,让市场决定其
可行性、收费及服务水平。

12.除了油麻地小轮六条专营港內及新市镇航线外,天星小轮由中环至红磡航线的专
营权亦会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届满。政府经考虑有关航线的商业可行性和地
理分布后,会把新市镇和港內航线归纳为下列组合以作公开竞投 ─
  1. 红磡至中环及湾仔服务;

  2. 北角至九龙城及红磡服务;

  3. 中环至屯门服务;

  4. 中环至尖沙咀东部服务;以及

  5. 北角至观塘服务。
招标工作

13. 政府会优先为六条离岛航线招标,以确保这些服务不会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
一日之后中断。招标工作会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展开,而截标日期为一九九八年十月
。政府会在离岛航线招标后不久,再另行为新市镇及港內航线招标。

14. 为照顾可能因油麻地小轮专营权届满后而被裁减的员工,政府会在标书上订明
,中标者如须要聘请新船员及码头职工,必须优先录用油麻地小轮有关的员工,以
填补所需的职位空缺。而所提出的招聘条款,最少与现时一般香港渡轮行业所提供
的相若。

财政和人手影响

15. 政府可能有需要修改一些码头的设计,让中标的营办商共用这些码头,并容许
较小的船只使用。所需费用估计为620万元,款项可拨自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总目705
项下的5101CX分目。

16. 为使渡轮营办商可以改善其营运情况,政府自一九九七年四月起已开始接管码
头一些结构项目的维修工作,例如桩基工程、结构地台和楼梯、以及淡水和污水泵
等。在一九九八/九九财政年度,当局已为此预留了大约4,900万元的经常开支。为
了进一步改善渡轮服务的经营环境,政府会由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起,接管其他项
目的维修工作,例如防护板、扶手、淡水及污水管。

经济影响

17. 把油麻地小轮专营服务招标的建议可引入竞爭,并改善渡轮网络的服务。此举
可让投标者有机会展示如何以商业可行的方式,满足乘客的期望。我们预料在新的
经营方式下,渡轮服务可有进一步的改善,而票价可维持在合理的水平。

公众咨询

18. 离岛区的居民一直表示希望有更佳和更快捷的渡轮服务。不过,由于离岛区居
民的经济背景各有不同,部分居民有能力为更佳和更快捷的服务负起较高的票价,
但有部分居民则希望能够有机会选择乘搭较昂贵但快速的服务或较廉宜的普通服务
。为满足这些不同的期望,新营办商有需要以合理的票价,提供高效率和可靠的服
务。

宣传

19.当局会举行记者会,并发放新闻稿。当局亦会安排一名发言人回答传媒的问题。

查询

20.如有查询,可与运输署下述人员联络 ─

运输署助理署长
李胡韦珞女士
(电话:2829 5209)

政府总部
运输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