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
道路工程的规划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各委员政府现行规划道路工程,以应付本港未来交通需求的程序。
背景
2.在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举行的会议上,委员要求于下
次会议讨论道路工程的规划事宜。这项议题是工务小组委员会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
一日的会议上,委员在讨论扩阔元朗公路一事时所提出的。在该次会议上,委员关注
到规划兴建新道路及实施道路改善工程的机制,特别是将道路扩阔相比起从开始即兴
建双程三线分隔道路的成本效益。
现行的运输规划程序
3.政府运输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把客货流通量维持在合理水平,以应付市民在经济、
社交和康乐方面的需要。为此,我们进行全港、区域和分区层面的运输规划研究。最
近进行的一次全港运输研究是在一九九七年展开的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该项研究预
计将于本年稍后时间完成。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所采用的主要规划规范包括以下各项:
- 不同土地用途方案,例如人口和就业人数的增长及地理上的分布情况;
- 经济(按本地生产总值计算)的预计增长;
- 车辆总数的预计增长;
- 港口吞吐量的预计增长;与及
- 到港及离港行程估计数字,例如与跨界和机场有关的行程。
4.当局在采用上述规划规范作为输入资料后,运用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模型测试多个
方案,包括未来廿年可供选择的政策和基建发展,然后按照各个方案在经济、财政、
开支预算、营运、发展和环境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市民的接受程度,对各个方案加以
评估。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的结果将会成为制定运输政策的基础,及提供一个架构,
供当局进行各项区域/分区交通研究和其他土地用途发展研究。该等研究可能订定进
一步的运输基础设施计划,以应付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不能满足的交通需要。
道路工程实施前的现行程序
5.当局在全港、区域或分区研究中确定有需要进行道路工程及实施时间后,便会在适
当时候就有关工程拟备设计纲要,概述工程的內容和范围、交通方面的理据、工程的
竣工时间,以及其他各方面的要求,例如经济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估。
6. 当局在拟定工程设计纲要后,便会展开初步工程可行性研究,探讨工程的可行性及
施工限制,包括是否需要收回土地、工程费用及施工计划,并研究工程对经常性资源
的影响,以及就有关工程进行环境评审。
7.于上述初步工程可行性研究圆满完成后,当局便会考虑将有关工程纳入为工务计划
中的丙级工程。接著,工务部门会寻求拨款,以便就工程进行研究和初步设计,并会
考虑将工程升级,列为乙级工程,在资源分配工作中申请拨款,以便能及时展开工程
的详细设计工作。详细设计工作完成后,当局便会考虑将工程升级,列为甲级工程,
然后施工。有关工程亦须通过多项咨询和法定程序,例如《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及
《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所规定的程序,以及任何所需的收回土地程序。
8.当局在正式展开建议中的道路工程之前,会因应最近期的交通情况及任何规划规范
的转变,不断检讨该工程的需要和时间表。当局会将当时的交通情况及以往交通研究
的预测作出比较,如有需要会调整实施工程的时间表。
预留扩展空间
9. 以往本港大部分新建道路的行车量,通常在启用后数年便达致饱和。经济分析显示
这做法可得出最佳效益,而财政预算方面的限制亦属因素之一。可是,该等分析通常
会有一个不明显的假设,就是在分析期之后出现的交通需求,可透过某些未界定的方
式来满足。现时,这做法导致当局经常需要寻找新的道路走廊。到目前为止,这做法
大致成功。但要觅得新的道路走廊的机会已经愈来愈少,当局不可能再经常假设会觅
得新的走廊。因此,我们现今必须计划尽量利用现有的走廊。
10.为了尽量利用日后可以觅得的公路走廊,当局有需要预测和评估,这些走廊在长
远来说可以容纳的行车量需求。这亦是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的其中一个目标。
11.第三次整体运输研究将研究在许可情况下,当局在计划兴建主要公路时,必须考虑
更加长远的交通增长量,及将工程分成数个阶段来实行,以配合更长远的需要。可能
的话,应注入资金为未来的扩展作好准备,以配合持续的经济增长。当局最初将元朗
公路设计为双程双线行车,但亦收回了足够用地以扩阔为双程三线道路,以应付需求
的增长。随著跨界交通和货柜贮存活动急剧增加,现在有需要将元朗公路扩阔为双程
三线道路。
12.然而,这并非表示当局所兴建的公路应较实际需要为大。策划兴建主要公路究竟是
否以双程三线设计为最低标准,要视乎长远的交通需求而定。我们需要视乎个别情况
,考虑有关成本、交通效益,以及日后进行扩阔道路工程时所造成的干扰,以比较不
同实施方案。
运输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