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讨论文件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
道路设计标准及噪音缓解措施

目的

本文件旨在告知委员道路的设计标准及交通噪音缓解措施。

快速公路上道路交通意外统计数字

2.从附件A所载以往三年半在主要行车速度高的道路(即快速公路)上交通意外的统计
数字可见,这些道路的意外率远低于全港所有道路的平均意外率。附件B显示以往十年
道路交通意外的数字有下跌趋势。

3.与其他主要海外城市相比,本港的道路交通死亡率(载于附件C),较亚洲的新加坡
、北美洲的多伦多及欧洲的法兰克福为低,但却较东京、汉堡及斯德哥尔摩为高。

4. 如因紧急事故导致快速公路出现交通挤塞,警方会在现场控制情况,并采取适当行
动,包括临时交通改道及其他管理措施,以期尽快令交通回复正常。由于本港只有一
条连接道路通往新机场,当局制定了一系列交通及运输应变计划,以应付青马大桥及
北大屿山公路可能发生的事故。(当局曾在1997年4月向委员介绍此应变计划。)这样可
确保前往新机场的交通及运输服务所受的影响减至最低。同样,当局亦制定了屯门公
路封闭时的应变计划。如有需要,当局会寻求政府飞行服务队的协助,利用直升机将
任何受交通挤塞影响的重伤者或病人,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道路的设计标准和安全设施

5. 本港的道路规划和设计必须遵从运输署的运输策划及设计手册、路政署的公路及铁
路构筑物设计手册和行人道设计手册,以及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发出的相关技
术备忘录。

6.运输策划及设计手册的內容包括公路外形设计的一般标准(例如行车道阔度、行人
道阔度、斜度、视距及转弯范围)、交通标志及道路标记(例如限制标志、路线指示
标志及行车道标记)、交通管理措施(例如单程路及单程回旋交通系统和巴士优先使
用道路)、交通灯号及安全事宜(交通意外调查及预防工作)。公路及铁路构筑物设
计手册和行人道设计手册的內容则包括道路建造细则及道路设施(包括安全防撞栏及
栏杆)的结构方面准则(例如混凝土桥梁的设计、对物料和手工、行人路厚度及护栏
等方面的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发出的相关技术备忘录则规定不应超逾
的交通噪音限度(例如住宅不得超逾70分贝(A),而教育机构则不得超逾65分贝(A))。

7. 上述设计标准大致符合多个海外已发展国家所采用的标准。当局亦一直密切留意海
外国家在设计标准及安全设施方面的发展,并会因应最新的发展及科技进一步提升我
们的标准。举例来说,当局于 1998年4月中在屯门公路北行线与深井交汇处的交界处
装设了盒式撞击软垫护栏。海外国家已广泛测试这种护栏系统,而多个西方国家亦已
采用了这系统一段时间。当局认为这是技术上有效的系统,如用以取代易生意外地点
现行的终端设计,则在车辆偏离行车线,直接撞向公路分叉处的混凝土护栏终端时,
其损毀程度将得以减低。过去12个月当局在屯门公路观察所得,上述产品适合在热带
气候使用。当局将会在青马大桥及红磡绕道装设数段属于同一系统的护拦,以进一步
评估上述系统在不同地点的适合性,以及外形方面的限制。

缓解道路交通噪音

8.当局在1999年6月10日,向立法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有关缓解道
路交通噪音政策的文件。该份文件的副本载于附件D。

9. 简单来说,有关方面须就每条新建道路及现存道路的主要扩建或改善工程,进行环
境影响评估。这评估包括工程对现有及计划中的敏感用途(包括住宅发展项目及学校)
的影响,并建议及实施可行的缓解措施,以减少交通噪音所造成的影响。

10.有关方面必须在实施所有可应用于新建道路或主要扩建部分的直接缓解措施后,才
考虑在噪音感应强的地方采取其他措施。直接缓解噪音的措施包括装设隔音屏障、隔
音罩,以及采用低噪音物料铺设路面。

11.现时,政府并沒有规定有关方面须于现存道路加装如隔音屏障或隔音罩的直接缓解
措施以解决交通噪音问题。

12.环境保护署曾委聘顾问公司进行一项全港性的研究,探讨在现存道路加装隔音屏障
或隔音罩的技术可行性。当局现正检讨研究结果,并将制定计划,在合适的现存道路
加装缓解交通噪音的设施。

征询意见

13. 请委员省览本文件的內容。

运输局
199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