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确认通过1998年7月14日的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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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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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10时50分至11时)
(随文夹附福利事务委员会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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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邻舍层面社区发展计划
(上午11时至11时35分)
立法会CB(2)91/98-99(01)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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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就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进行的检讨
(上午11时35分至下午12时20分)
立法会CB(2)91/98-99(02)号文件 ----- 由社联、香港社会工作人
员协会及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联合提交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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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的检讨
(下午12时20分至12时55分)
立法会CB(2)89/98-99(01)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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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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