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九日会议
为本港青少年提供的社会福利服务
目的
本文件概述为本港青少年提供的各项福利服务。
目标
2.如一九九八年福利服务施政方针小册子所载,儿童及青少年服务的整体目标是
为青少年﹐尤其是身处危机的青少年提供支援和机会,培育他们成为有责任感和
对社会有贡献的公民。
提供服务
3.青少年的福利服务,主要透过儿童及青年中心、外展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服
务和综合服务队提供。我们亦调派专责队伍﹐藉推行「健康新一代计划」和「社区
支援服务计划」,分别协助滥用药物和曾经或几乎触犯法例的边缘青少年。
服务对象和方针
4.我们的服务对象是本港的青少年,特别是生活境遇较差或较易受不良影响的青少
年。我们以「全人」的模式提供服务,以针对青少年不断转变和多方面的需要。我
们会继续鼓励成立综合服务队,使我们能够更灵活地运用资源和编排活动。
5.鉴于社会人士对生活境遇较差的青少年的关注,我们已成立边缘青少年服务工作
小组﹐由社会福利署署长出任主席,成员包括多个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代表。这
工作小组负责研究与边缘青少年有关的重要课题,以加强不同界别的合作,为他们
提供预防和补救性质的服务。
目前情况
6. (a) 儿童及青少年中心
截至一九九八年十月,本港共有204间儿童及青少年中心﹐在邻舍层面,让青少年
有机会参与小组和社区事务。这些中心举办的活动,以下列核心服务为主:指导和
辅导服务、为生活境遇较差的青少年而设的支援服务、社群化活动、及以培养社会
责任和能力为目标的活动。在一九九四年的全面检讨后,我们鼓励儿童及青少年中
心多提供社会工作模式服务,并须按地区的需要和特点,厘定提供不同服务的缓急
次序。
(b) 学校社会工作
学校社会工作服务,主要为帮助在学业、社交和情绪发展方面上有问题的学生,协
助他们解决个人问题,鼓励他们善用求学机会,为进入成年阶段作准备。截至一九
九八年十月,本港共有300名学校社会工作者,为443间中学提供服务。
我们成立了一个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政府部门、教育界及福利界代表,负责检讨学
校社会工作服务的成效。该小组的研究范围亦包括为学生提供的校內和社区支援服
务。工作小组肯定学校社会工作者对青少年有正面帮助,亦由于学校社会工作服务
还有可以改善的地方,故小组建议实行一系列措施以加强学校社工服务,其中包括
改善校內和校外服务的协调。有关检讨报告将近完成。
(c) 外展社会工作
外展社会工作服务致力主动接触不能适应社会或行为上有破坏性、犯罪甚至自毀倾
向的青少年,与他们建立联系。服务目标是协助这些青少年克服问题,让他们顺利
融入社会。本港目前共有34支外展社会工作队,在各区提供服务。
(d) 综合服务队
「综合服务队」集合现有青少年服务资源(包括儿童及青年中心、外展社会工作及
学校社会工作等),提供一种较灵活的服务模式。现行的服务模式,在分工上往往
显得分散。而相比之下﹐「综合服务队」精简的管理架构,容许资源调配上有更大
的灵活性﹐可更有效因应青少年不断转变的需要作出适当的调节。截至一九九八年
十月,我们已成立共21支综合服务队。
(e) 健康新一代计划
社会福利署(社署)在一九九五年十月开展这项计划,加强为间歇滥用药物的青少年
提供的预防服务。计划包括一系列有系统的活动,例如治疗小组服务、药物教育工
作坊、预防滥用药物活动等。
(f) 为违法青少年提供的服务
社署设有多项计划,以各种社会工作模式,协助违法青少年重新融入社会,成为有
责任感的公民。服务包括以社区为本和院舍服务两种模式。此外,社署也提供多项
服务,通过适当的监管、辅导、教育、职业先修和社交技巧训练,让违法青少年掌
握有用的知识和技能,重过新生,成为奉公守法的市民。
这些服务包括感化服务、违法青少年院舍训练服务、社会服务令计划及社区支援服
务计划等。社署在本年度已获得资源,把「社会服务令计划」的适用范围,由裁判
法院扩大至区域法院和较高级的法院。根据这项计划,法院在判刑时,可选择判处
违法者从事达到某个时数的公益义务工作。由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起,社署和非政
府机构,已获得资源长期推行三项「社区支援服务计划」,通过职业培训及辅导小
组等社区服务,协助违法的青少年改过自新。
我们已拨出资源﹐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由「边缘青少年服务工作小组」推行试
验计划,发展一套甄别方法,以及早识别易受不良影响的中学生。另外﹐当局亦设
立两支青少年流动工作队,负责接触和协助夜间流连在外的青少年。
(g) 制服团体
本港现有八个获政府资助的制服团体,分别是童军总会、基督少年军、基督女少年
军、女童军总会、红十字会、圣约翰救伤会暨救伤队、香港航空青年团和香港海事
训练队。青少年制服团体的目的,是让青少年有机会发展自我、建立完整品格和发
展领导才能。制服团体的成员还有机会参与国际性活动﹐扩濶视野,放眼世界。
(h) 青年事务办事处
社署已在全港18区设立青年事务办事处,负责统筹、协调现有青年小组及社区团体
举办的各项培养领导才能的活动和义工服务。这些办事处也协助新成立的青年小组
展开多项计划,满足社区需求。
(i) 保护青少年的服务
儿童或青年如因父母或监护人的行为或疏忽,以致安全受到威胁,政府会及早介入
,为他们提供辅导和实质协助。鉴于身心受虐的青年或儿童人数不断增加,社署「
保护儿童课」会加强为受虐儿童及其家人而设的治疗支援服务;该课目前有三个地
区小组,共有32名社会工作者。另外,政府还成立了一个跨部门的「防止虐待儿童
工作小组」,由社会福利署署长担任主席,以加强多个专业界别在处理虐儿个案方
面的合作,和教导市民如何处理虐儿问题。
每年的资助额和开支
5.估计上述服务在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的经常资助额约为12.54亿元,分项数字详见
附件。
青少年服务的未来路向
6.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强调,培养青少年掌握各方面的才能,至为重要。在
这个资讯科技主导的现代社会,青少年不单要具备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更应能够独
立思考,以抱持良好的品德。我们正在社会上推广义务工作,希望能藉此向青少年
灌输正面的价值观。
7.社署在一九九七年九月成立「义务工作统筹课」,以便更妥善地协调义务工作的
发展。此外并会设立资料库,为参与义务工作的人士和团体登记,及提供一条义务
工作咨询电话热线。社署在13个分区都设有「地区义工运动协调委员会」,协调义
务工作。我们致力鼓励社会各阶层更积极参与义务工作,目标是把本港建设为一个
更具爱心与关怀的社会。
家庭和学校的角色
8.家庭和学校是社会上培育青少年成长的两个主要地方。青少年在家庭和学校学习
技能、培养价值观念、建立自尊,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公民。有鉴于老师和家长在
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担当的重要角色,他们实应积极参与为青少年提供的支援服务
,以加强家庭和学校在保护青少年及提供预防服务方面所扮演的角色。此外,我们
亦会研究如何能进一步改善目前由家庭、学校和社区所提供的各种服务的相互配合
,以确保青少年获得最妥善的支援服务。
卫生福利局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
附件
青少年服务的经常资助额和开支
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预算
服务 | 百万元
|
---|
儿童及青年中心 | 526
|
外展社会工作 | 117
|
学校社会工作 | 171
|
综合服务队 | 90
|
制服团体 | 37
|
青年事务办事处 | 37
|
保护儿童及青年的服务 | 26
|
健康新一代计划 | 16
|
社区支援服务计划 | 4
|
为边缘青少年或违法青少年而设的住宿院舍 | 122
|
感化令* | 90
|
社会服务令* | 18
|
总金额 | 1,254
|
* 资助额并非专门用于青少年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