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
豁免计算入息规定

前言

为了回应委员关注综援计划对有工作能力的健全成人所订立每月豁免计算入息的规定,政府在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二日的会议上,同意对现行有关豁免入息的规定进行检讨,并于本年九月向委员会汇报。

2. 有关现时综援计划豁免入息的规定,可参照所附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会议提交的文件。

检讨

3. 现时有经常工作的健全综援受助人每月可获豁免计算入息1,805元。"经常工作"目前的定义是:"每月工作不少于120小时而入息不少于3,200元"。要求放宽这些'最低'规定的论点是:

  • 在目前的经济情况下,失业的综援受助人可能难以找到符合上述规定的工作,

  • 如果这些受助人未能觅得全职工作,我们也应鼓励他们从事兼职工作。他们在兼职工作所积聚的工作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他们将来找到更高报酬的全职工作。
4. 但是,亦有人担心有些综援受助人可能会长期担当一些简单的兼职工作而变成长期倚赖福利救济。这并不符合当初设立豁免入息的原意,即作为对综援受助人找寻工作,自力更生的一种鼓励。

5. 我们曾对现时豁免入息的安排作出检讨,结论是有理由支持放宽最低工作时数/收入规定。社会福利署现在详细考虑应如何改善现行的安排,预计可在本年稍后时间向政府作出具体建议。

卫生福利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
[de-c.doc]

附件

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
豁免计算入息规定

豁免计算入息的目的

综援计划订立豁免计算入息的规定,主要目的是鼓励受助人自食其力,投入工作行列。

背景

2. 当局在一九七八年实施每月豁免计算入息的规定,用意是鼓励那些被认为无暇工作的受助人(例如高龄人士、照顾幼儿的单亲人士等)保留一些收入。身体健康而又能够工作的健全成人,则不获豁免计算入息,因为当局认为即使沒有这项安排,他们亦应该自愿出外谋生。

3. 考虑到健全成人就业有关的开支(例如出外进膳等),并为了鼓励有工作能力的健全成人寻找全职工作,当局在一九八八年把每月豁免计算入息的规定推展至经常工作的健全成人。"经常工作"目前的定义是︰"每月工作不少于120小时而入息不少于3,200元"。 现时每月豁免计算入息的最高限额为1,805元,等同于单身健全成人可得的标准金额。

4. 为了鼓励被认为无暇工作的受助人寻找全职工作,自一九九五年起,这些受助人担任全职工作所赚取的首月入息,可获全数豁免计算,但他们在两年內只可获这项豁免一次。

综援检讨

5. 在一九九八年检讨综援计划时,政府审慎研究过多项措施,其中包括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最后建议把完全豁免计算全职工作首月入息的规定,推展至有工作能力的健全成人,藉此鼓励他们更积极寻找全职工作。

6. 这项建议已被纳入"自力更生支援计划",与一九九八年综援检讨的其他建议,在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一并实施。"自力更生支援计划"旨在提供积极就业援助服务,以协助和鼓励失业的健全综援受助人寻找工作。

7. 豁免计算入息的现行安排详载于附件。

委员会委员关注的事项

8. 在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举行的特别会议上,政府向本委员会简介一九九八年综援检讨的最后建议。当时有委员提出,在每月豁免计算入息方面,我们应重新研究为那些有工作能力的健全成人所定立最低工作时数/收入规定,主要原因是︰

  • 即使政府透过"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积极就业援助服务,向失业的综援受助人提供就业援助,但在目前的经济情况下,他们仍可能难以找到符合上述规定的工作。

  • 如果这些受助人未能觅得全职工作,我们应鼓励他们也从事兼职工作。
未来路向

9. 在委员会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二日的会议上,委员认为政府应进一步研究现行安排,然后在一九九九年九月向委员会提交报告,阐述豁免计算入息方面的检讨结果。

附件

综援计划的豁免计算入息规定
(A) 每月豁免计算的入息

被认为无暇工作的受助人(1)有工作能力的健全成人
首451元 + 余额的50% [豁免的金额最高达1,805元(2)] 1,805元,但须符合最低的工作时数和入息方面的规定(3)

附注

(1)包括老人、长期病患者、伤残人士和被视为沒有时间担任全职工作的受助人(例如需照顾年幼、残疾或年迈家人的人士)。

(2) 沒有最少工作时数/入息方面的规定(一名健全成人如每月担任受薪工作不少于120小时,便会当作有时间从事全职工作论,因此即使他本人为单亲人士或需要照顾家庭的人士,当局也会把他们等同那些有工作能力的健全成人一般处理)。

(3) 有关规定是每月工作不少于120小时和入息不少于3,200元。

(B) 完全豁免计算全职工作的首月入息

  • 这项规定以前只适用于那些被认为无暇工作的受助人,由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起,已推展至有工作能力的健全成人。
  • "全职工作"在这里是指每月工作不少于120小时,而入息又不少于3,200元。
  • 一名受助人在两年內只可获这项豁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