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
特别调查组的工作

简介

本文件简报社会福利署(社署)两个特别调查组所担任的工作。

背景

2. 特别调查组于1977年成立,负责深入调查涉嫌欺诈社会保障个案及定时抽查各类社会保障个案。在一九九四年四月由于社会福利署需抽调人手处理紧急工作,该组曾暂时解散。在一九九五年,管理参议署在检讨社会福利署的人手后,建议恢复特别调查组的工作。因此,特别调查组于一九九六年九月重组。

人力资源

3. 特别调查组于一九九六年重组时,设有7名调查员。在一九九九年四月,政府调拨较多资源以增强特别调查组。现时社署设有两个特别调查组,共有28名调查员,他们是高级社会保障助理,有三年以上在保障办事处工作的经验。

4. 社署在社会保障调查中设有一个三层系统。社会保障事处职员负责基本家访,查核和评估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特别调查组则负责抽样调查各类个案。根据调查欺诈个案的经验,该组会选择目标类别个案作抽查对象。他们亦深入调查经由举报热线,社会保障办事处及抽样调查组转介的涉嫌欺诈个案。

抽样调查

5. 特别调查组其中一组负责抽样调查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公共福利金和学前缴费资助个案。该组透过家访调查个案,如发现欺诈或违法行为,便会作出跟进行动。自今年四月,该组调查人员由7名增至17名。

6. 该组进行的抽样调查数目如下:

1998/19991999/2000(预测)
目标综援个案#6 8009 000
其他个案*4 8604 590
总数:11 66013 590

# 低收入、失业及单亲人士个案
* 包括缴费资助、高龄津贴及伤残津贴个案

7. 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570个个案多领款项,所涉及金额为3百万元。10个涉嫌欺诈个案已转交另一特别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

深入调查

8. 另一特别调查组负责进行深入调查涉嫌欺诈个案,协助社会保障办事处收回未清偿的多领款项及管理供市民举报涉嫌欺诈和滥用社会保障个案的特别热线。

9. 自今年四月,该组的调查人员由7名增至11名,在一九九八年至九九年度,该组深入调查了345宗涉嫌欺诈个案。由于资源增加了,预计该组会在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处理600宗涉嫌欺诈个案。在本年的首4个月,已有43宗社会保障欺诈个案转交警方提出起诉,与一九九 八至一九九九年度全年的数字相同。

10. 相关的数字摘录如下:

1998/19991999/2000
(截至99年7月31日)
(a) 透过热线(在一九九八年八月成立)举报的涉嫌欺诈个案数目:在(a)之中,有足够资料进行跟进的个案数目:3 6089741 903396
(b) 由社署內部欺诈个案委员会审核的欺诈个案数目@:8871
(c) 转交警方提出起诉的欺诈个案:4343
(d) 被定罪的个案数目:15#不适用*

@ 该委员会负责审核个别欺诈佪案并决定应否转交警方提出起诉
# 最高刑罚:监禁12个月
* 等候警方调查

11. 从特别调查组所揭发欺诈个案的分析显示,诈骗行为通常以下列形式出现:

  1. 部分受薪工作的人士隐瞒他们的收入,并以失业人士类别申领综援;

  2. 部分综援受助人提交伪造租金收据,以便社署向他们发还较所需租金为多的款项;

  3. 拥有相当资产的长者隐瞒他们的资产,并以长者类别申领综援;

  4. 已婚人士假装与配偶分居,并讹称需要照顾子女而无法外出工作。他们以单亲人士类别申领综援,同时,继续与配偶同住,接受配偶的经济支援。
部分已查出的欺诈个案例子载于附件

未来路向

12. 除了加强审核机制和增加特别调查组的人手外,社署也成立了由副署长出任主席的打击欺诈督导委员会,制订打击欺诈行为的策略。社署会继续加强监控,防止欺诈和滥用综援,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卫生福利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

[sit-c.doc]

附件

被查出欺诈个案例子

个案一

一名单身男子自一九八一年起,以失业理由领取综援。在一九九六年,他的儿子从中国来港。该综援个案被重新定为单亲个案,所发放的综援金亦有增加。他的儿子于一九九七年年初返回大陆,但该单亲并沒有向社署报告有关事宜。他的儿子只在有需要申请特别补助,如牙医费用或就学费用时才回来香港。社署后来把个案转交警方提出起诉,该单亲被判监禁。

个案二

一名男子于一九九六年十一月自称失业而申领综援。社署批准了他的申请及发放综援金。一九九七年年中社署发现他原来一直是有工作和收入,于是把个案转交警方提出起诉。该男子最终被判履行社会服务令。

个案三

一名失业受助人自一九九六年起领取综援。社署为他提供租金津贴以支付居住支出。他自一九九七年已迁出报称的住址,成为街头露宿者,但他继续以伪造租单收取租金特别津贴。社署把个案转交警方提出起诉,受助人被判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