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
(会议日期: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四日)
安老院院舍供应资料文件
目的
本文件旨在向议员汇报有关安老院院舍供应事宜的进展。
背景
2.香港私营安老院联会代表曾与当时的临时立法会举行会议;为此,社会福利署、
屋宇署、地政总署及民政事务总署这四个有关部门,应邀在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
日出席个案会议。在会议上讨论的事项包括大厦公共契约(大厦公契),土地契约及
入伙纸指定用途的限制,改变用途的有关事宜等。在个案会议席上,政府同意研究
此事,并向议员汇报。
目前的工作和可能的措施
3.在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与当时的临时立法会议员就上述事项举行会议后,各
有关决策局及部门已把这些问题作深入探讨和研究。而在一九九八年六月,安老事
务委员会辖下的房屋及院舍服务专责小组亦曾就土地/入伙纸指定用途及更改用途
等事项作出讨论。专责小组认为问题的根本在于缺乏适合经营安老院的院舍。小组
获悉政府正在跟进下列建议,以增加安老院舍的供应:
(甲)作为一个短期措施,把适合的空置政府物业,例如前员工宿舍,及
在公共屋村的空置商业单位出租予私营安老院经营者。这项工作迄今的
进展载于附录。
(乙)作为较长远的措施,把社区中心预留地发展成为包括安老院舍在內
的多用途物业。首项发展计划会在2000年底落成。
(丙)与房屋委员会,房屋协会及土地发展公司研究,把安老院包括在他
们的物业发展计划內。
4. 房屋及院舍服务专责小组建议政府考虑下列建议:
(甲)为方便开办安老院,豁免安老院舍受土地/楼宇指定用途的限制。
(乙)简化设立安老院更改土地/楼宇指定用途的手续,以缩短处理申请
的时间。
(丙)有关决策局及部门研究如何鼓励私营机构参与,提供适合安老院的
处所。
5.专责小组会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向安老事务委员会就评估长者对院舍服务需求及
长远的应付策略提交报告。
6.在大厦公契一事上,政府一直密切注意两宗已知的诉讼个案的发展。大厦公契
是界定和规限大厦业主之间的权利、利益、责任和义务的私人合约。大厦公契通
常不会指明禁止经营安老院,但会有一般性的条款规定不能违反土地及楼宇的指
定用途。再者,很多公契內有条款禁止在大厦內经营旅店、酒店、宾馆等行业,
但这些条款是否可引申至安老院舍则沒有定论。
7.有关违反楼宇指定用途,建筑事务监督一直酌情豁免在大厦非住宅部份设立安
老院。而正如上文4(甲)及(乙)段所述,政府会考虑将有关手续进一步简化。
8.在目前全港425所私营安老院中,大部份是设在私人商住楼宇內。大致上他们都
能够与大厦內其他住客和睦共处。我们所知的两宗诉讼个案是少数例外。为免妨
碍司法,房屋及院舍服务专责小组议决暂时不对这个问题作出评论,而应等待法
庭的裁判,或有关纠纷获和解。
9.在此同时,卫生福利局局长亦委任社会福利署署长领导一个策略小组,为安老
院制定与院舍处所有关连的计划,及推行上文3及4段所述措施。小组其他成员包
括卫生福利局、库务局、规划环境地政局、房屋局、民政事务局、工商服务业推
广署、政府产业署、规划署、地政总署、屋宇署、房屋署及民政事务总署的首长
级官员。策略小组已于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三日举行首次会议。
未来路向
10.政府确认有需要推动私营机构参与提供优质安老院舍服务。为鼓励市场提供具
质素的处所,以提高标准和鼓励业界良性竞爭,我们与有关决策局及政府部门会
加强合作,努力推展与院舍处所有关连的计划。
卫生福利局/
社会福利署
一九九八年九月
附录
已物色可改建转作安老院用途的
空置员工宿舍和房屋署处所
(资料截至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处所 | 宿位数目 | 现时情况
|
---|
前政府宿舍 |
|
|
北区上水古洞石仔
岭军营已婚人员宿
舍(36个单位,合共
3 674平方米)
| 545
|
已向两个营办者发出
牌照,在20个单位內
提供290个宿位。
正处理四个营办者在
16 个单位內提供255
个宿位的牌照申请。
|
深水埗区赫德杰道
政府员工宿舍 | - |
政府产业署正评估楼
宇是否适合开设安老
院。
|
总数: | 545
|
|
医院宿舍
|
|
|
沙田区威尔斯亲王医
院(14个单位)(2 772
平方米)(招标时注明
每名住宿者最少有10
平方米的空间) | 230 |
重新招标已于一九九
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截
止; 现正考虑已入标
的申请书。
|
东区柴湾东区尤德夫
人那打素医院 | 212 |
医院计划在部分宿舍
內提供安老服务。
|
荃湾区仁济医院 | - |
正评估是否适合开设
安老院。
|
总数: | 442
|
|
房屋署
|
|
|
葵青区葵盛西村前
幼稚园用地(454平
方米) | 69 |
收到15份标书。第二次遴
选会议已于一九九八年七
月十七日举行。房屋委员
会租赁小组会议已于一九
九八年八月拣选中标者。
|
大澳龙田村前幼稚
园用地(150平方米)
| 23 |
并无收到标书,可能是由
于地点偏远的缘故。
|
南区华富一村前幼
稚园用地(324平方
米) | 49 |
共收到五份标书。第二次
遴选会议已于一九九八年
七月十七日举行。租赁小
组会议已于一九九八年八
月拣选中标者。
|
黃大仙区竹园南村
前幼稚园用地(581
平方米) | 89 |
共收到27份标书。第二次
遴选会议已于一九九八年
七月十七日举行。租赁小
组会议已于一九九八年八
月拣选中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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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龙轩苑(四座內
部楼面面积为7 200
平方米的住宅楼宇)
| - |
由于地点偏远和远离医院
,因此对楼宇是否适合存
疑。现正考虑邀请公众表
达意向,以测试市场的反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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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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