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區域法院(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10次會議

日期:2000年4月5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8時30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 程


  1. 續議事項


  2. 立法會CB(2)1546/99-00(01)號文件 -- 法案委員會提出的事項一覽表(隨附於後)

    立法會CB(2)1546/99-00(02)號文件 -- 先前已發出的文件一覽表(隨附於後)

    立法會CB(2)1546/99-00(03)號文件 --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就區域法院的決定提出上訴:上訴期限"的文件(隨附於後)(中文本容後奉上)

  3.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1. 條例草案文本;

    2. 已標明有關修訂的條例草案文本(立法會CB(2)420/99-00(02)號文件);

    3. 條例草案與現行條例的條文比較(立法會CB(2)672/99-00(03)號文件);

    4. 甘士達工作小組就修訂《區域法院條例》、《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程序(一般)規則》及《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程序(表格)規則》(第336章)所擬備的報告書(立法會CB(2)1196/99-00號文件); 及

    5. 立法會CB(2)1242/99-00(04)號文件第I及第II部分-- 政府當局所提供的條例草案條文、甘士達工作小組擬備的條例草案及《區域法院條例》比較一覽表。

  4. 《區域法院規則》擬本


  5. 立法會CB(2)1542/99-00(01)號文件--《區域法院規則》擬本的說明(業已發出)

    立法會CB(2)1542/99-00(02)號文件--《高等法院規則》與《區域法院規則》擬本按命令編號排列的比較一覽表(業已發出)

  6. 下次會議日期


立法會秘書處
200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