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區域法院(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第8次會議

日期:2000年3月13日(星期一)
時間:上午10時45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B

議 程


  1. 續議事項
  2. 立法會CB(2)1314/99-00(01)號文件--法案委員會提出的事項一覽表(隨附於後)
    立法會CB(2)1314/99-00(02)號文件--先前已發出的文件一覽表(隨附於後)
    立法會CB(2)1314/99-00(03)號文件--政府當局提供有關"就區域法院的決定提出上訴"的文件(隨附於後)(中文本容後奉上)
    立法會CB(2)1314/99-00(04)號文件--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時所提意見的回應(隨附於後) (中文本容後奉上)

  3.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1. 條例草案文本;

    2. 已標明有關修訂的條例草案文本(立法會CB(2)420/99-00(02) 號文件);

    3. 條例草案與現行條例的條文比較(立法會CB(2)672/99-00(03) 號文件);

    4. 甘士達工作小組就修訂《區域法院條例》、《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程序(一般)規則》及《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程序(表格)規則》(第336章)所擬備的報告書(立法會CB(2)1196/99-00號文件);及

    5. 立法會CB(2)1242/99-00(04)號文件第I及第II部分 -- 政府當局所提供就條例草案條文、甘士達工作小組擬備的條例草案及《區域法院條例》比較一覽表。

  4. 下次會議日期

立法會秘書處
200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