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區域法院(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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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當局就"《區域法院條例》的適用範圍提供的文件 [CB(2)1716/99-00(03)] (2000年4月19日)

  • 政府當局就"《區域法院(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截至2000年4月10日)"提交的文件 [CB(2)1716/99-00(05)] (2000年4月19日)

  • 政府當局就"進一步提出的擬議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提交的文件 [CB(2)1749/99-00(01)] (2000年4月19日)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遂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時所提事項的回應 [CB(2)1716/99-00(04)] (2000年4月19日)

  • 政府當局就文禮利律師行對第32(3)及32(3)(b)條所提意見的回應 (只備英文版本) [CB(2)1737/99-00(01)] (2000年4月19日)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逐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期間所提出的事項作出的進一步回應 (只備英文版本) [CB(2)1588/99-00(01)] (2000年4月5日)

  • 由政府當局提供有關"就區域法院的決定提出上訴:上訴期限"的文件 [CB(2)1546/99-00(03)] (2000年4月5日)

  • 政府當局就"《區域法院規則》與《高等法院規則》擬本按命令編號排列的比較一覽表"所提供的文件 [CB(2)1542/99-00(02)] (2000年4月5日)

  • 政府當局就"《區域法院規則》擬本的說明"所提供的文件 [CB(2)1542/99-00(01)] (2000年4月5日)

  • 一套由政府當局提出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的最新版本(只備英文版本) [CB(2)1588/99-00(02)] (2000年4月5日)

  • 由法律事務部就"《1999年區域法院(修訂)條例草案》與《區域法院條例》(第336章)的條文比較"擬備的文件 [CB(2)672/99-00(03)] (2000年4月5日、2000年3月27、13、6日、2000年2月29、15、1日及1999年12月21日)

  • 政府當局就"關於司法管轄權的協議:條例草案第22條(條例第39條)"提交的文件 [CB(2)1460/99-00(04)] (2000年3月27日)

  • 政府當局就"就區域法院的決定提出上訴:申請上訴許可"提交的文件 [CB(2)1496/99-00(01)] (2000年3月27日)

  • 政府當局就"《1999年區域法院(修訂)條例草案》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提交的文件 [CB(2)1496/99-00(03)] (2000年3月27日)

  • 政府當局就"中期不經評定繳付訟費的事宜"提交的文件 [CB(2)1460/99-00(03)] (2000年3月27日)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逐一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期間所提出仍未解決的事項所作出的回應 [CB(2)1496/99-00(02)] (2000年3月27日)

  • 政府當局提供有關"就區域法院的決定提出上訴"的文件 [CB(2)1314/99-00(03)] (2000年3月13日)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在遂項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時所提意見的回應 [CB(2)1314/99-00(04)] (2000年3月13日)

  • 甘士達工作小組就修訂《區域法院條例》、《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程序(一般)規則》及《區域法院民事訴訟程序(表格)規則》(第336章)所擬備的報告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1196/99-00] (2000年3月13、6日及2000年2月29日)

  • 政府當局就中期不經評定繳付訟費的事宜提交的文件 [CB(2)1214/99-00(02)] (2000年3月6日及2000年2月29日)

  • 政府當局就遺囑認證事宜的司法管豁權提交的文件 [CB(2)1214/99-00(03)] (2000年3月6日及2000年2月29日)

  • 政府當局就高等法院的人力資源、候審時間及案件數量提交的文件 [CB(2)1214/99-00(05)] (2000年3月6日及2000年2月29日)

  • 政府當局就"指定的文件透露"的新民事訴訟程序提交的文件 [CB(2)1214/99-00(01)] (2000年3月6日及2000年2月29日)

  • 政府當局就法院之間司法程序的移交提交的文件 [CB(2)1242/99-00(03)] (2000年3月6日)

  • 政府當局就文禮利律師行所提意見書的回應 [CB(2)1214/99-00(04)] (2000年3月6日及2000年2月29日)

  • 1999年提交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民事案件的分項數字 [CB(2)1095/99-00(02)] (2000年2月15日)

  • 新金額限實施後,估計由原訟法庭移交區域法院的民事案件的分項數字 [CB(2)1095/99-00(03)] (2000年2月15日)

  • 甘士達報告書中有關擬議的第39條"關於司法管轄權的協議"的摘錄 [CB(2)1095/99-00(01)] (2000年2月15日)

  • 大律師公會於2000年3月10日就有關擬議第39條的來函 (只備英文版本) [CB(2)1378/99-00(01)] (2000年2月15日)

  • 香港律師會於2000年2月14日的回應 (只備英文版本) [CB(2)1032/99-00(04)] (2000年2月15日)

  • 就法案委員會所提關注事項致兩個法律專業團體的函件樣本 (只備英文版本) [CB(2)1032/99-00(03)] (2000年2月15日)

  • 政府當局就法案委員會、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對當局所擬的"區域法院新程序綱領"文件所提意見的回應 [CB(2)1003/99-00(01)] (2000年2月1日)

  • 香港司法機構1999年報摘錄(有關高等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 [CB(2)1005/99-00(01)] (2000年2月1日)

  • 最高法院常規摘錄(有關文件透露及查閱) (只備英文版本) [CB(2)1005/99-00(02)] (2000年2月1日)

  • 政府當局就有關"案件數量及人力資源"所提交的文件 [CB(2)930/99-00(04)] (2000年1月21日)

  • 政府當局提交經修訂的立法時間表 [CB(2)930/99-00(05)] (2000年1月21日)

  • 香港大律師公會於2000年1月18日回應政府當局就"區域法院新程序綱領"所擬文件的意見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930/99-00(02)] (2000年1月21日)

  • 香港律師會於2000年1月21日回應政府當局就"區域法院新程序綱領"所擬文件的意見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930/99-00(03)] (2000年1月21日)

  • 政府當局就香港大律師公會提交的意見書的回應 (只備英文版本) [CB(2)694/99-00(01)] (1999年12月21日)

  • 政府當局就香港律師會提交的意見書的回應 (只備英文版本) [CB(2)694/99-00(02)] (1999年12月21日)

  • 有關"推行區域法院(修訂)條例草案的立法時間表"的資料文件 [CB(2)699/99-00(01)] (1999年12月21日)

  • 由政府當局就"區域法院新程序綱領"擬備的文件 [CB(2)672/99-00(01)] (1999年12月21日)

  • 於1999年10月15日由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提交的意見書 [CB(2)420/99-00(03)] (1999年12月21日及1999年11月22日)

  • 於1999年10月15日由香港律師公會提交的意見書 [CB(2)420/99-00(04)] (1999年12月21日及1999年11月22日)

  • 由文禮利律師會提交的意見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672/99-00(02)] (1999年12月21日)


如欲參閱以上文件,可向立法會圖書館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