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證券(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0年3月21日(星期二)
時 間:下午2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1. 與代表團體及政府當局會商
  2. [CB(2)1437/99-00(01)號文件--政府當局提供有關沽空活動不良行為的統計數字(只備英文本)]
    [CB(2)1447/99-00(01)號文件--政府當局於2000年3月20日致多個財經機構及香港證券業團體及泛亞證券借貸協會的函件(只備英文本) (會議席上提交)]
    [CB(2)1447/99-00(02)號文件--由多個財經機構及香港證券業團體及泛亞證券借貸協會聯合提交的意見書(只備英文本) (會議席上提交)]

  3. 逐一審議每項條文
  4. 有關文件

    1. 於1999年12月15日隨立法會CB(3)344/99-00號文件送交委員的條例草案文本

    2. 財經事務局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檔號:C9/29C);

    3. 關於條例草案的法律事務部報告(立法會LS44/99-00號文件),該文件於2000年1月6日隨立法會CB(2)781/99-00號文件送交委員;及

    4. 有關條例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CB(2)1059/99-00(01)號文件]。

    有關條例草案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已包括政府當局的建議的修正案擬本)[CB(2)1437/99-00(02)號文件(只備英文本)]

    已發出的其他有關文件

    請參閱附錄

  5. 其他事項

立法會秘書處
2000年3月21日

附錄

《1999年證券(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以往發出的有關文件一覽表

意見書

  1. 香港律師會的意見書
    [CB(2)1059/99-00(03)號文件];

  2. 14間財經機構及香港證券業團體(Hong Kong Securities Industry Group)的意見書[CB(2)1149/99-00(01)號文件];

  3. 泛亞證券借貸協會(Pan Asia Securities Lending Association)的意見書
    [CB(2)1149/99-00(02)號文件];

  4. 香港證券學會的意見書
    [CB(2)1164/99-00(01)號文件];

  5. 香港證券經紀業協會的意見書
    [CB(2)1172/99-00(01)號文件];

  6. 香港律師會進一步提交的意見書
    [CB(2)1172/99-00(02)號文件];

  7. 香港證券業團體於2000年2月25日致法案委員會主席的函件
    [CB(2)1200/99-00(01)號文件];

  8. 香港證券業團體於2000年2月25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CB(2)1200/99-00(02)號文件];

  9. 香港銀行公會的意見書
    [CB(2)1200/99-00(03)號文件];

  10.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意見書
    [CB(2)1200/99-00(06)號文件];

  11. 證券商協會有限公司的意見書
    [CB(2)1200/99-00(07)號文件];及

  12. 香港證券業團體於2000年3月3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當中附有該團體重新草擬條例草案的文本[CB(2)1281/99-00(01)號文件]。

政府當局提供的文件

  1. 政府當局於2000年2月25日致香港證券業團體的函件
    [CB(2)1200/99-00(04)號文件];及

  2. 政府當局就比較若干選定的證券市場對賣空活動實施的規管制度而擬備的研究文件[CB(2)1200/99-00(05)號文件]。


立法會秘書處
200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