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证券(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0年2月25日(星期五)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修订议程

I.与代表团体会商

- 香港证券经纪业协会
[CB(2)1172/99-00(01)号文件]

- 一组财经机构包括:
  • 美国大通银行
  • 里昂证券有限公司
  •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香港)有限公司
  • 德意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 帝杰集团亚太区
  •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
  • 怡富证券有限公司
  • J.P.摩根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 佳信证券(亚洲)有限公司
  • 美林集团亚太区
  •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
  • 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所罗门美邦香港有限公司
  • 瑞银华宝
  • 香港证券业团体 (The Hong Kong Securities Industry Group)
- 泛亚证券借贷协会(Pan Asia Securities Lending Association)

- 香港律师会提交的意见书
[CB(2)1172/99-00(02)号文件(只备英文本)]

II.政府当局对委员在以往会议席上提出的关注事项所作出的回应

II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200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