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0年1月18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 程



I.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立法会CB(2)819/99-00号文件 -- 吴霭仪议员于2000年1月7日就《物业转易及财产条例》致政府当局的函件与原讼法庭及上诉法庭的判词(已发出)

立法会CB(2)849/99-00(01)号文件 -- 政府当局就覆检《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是否适用于"国家"驻香港特区的机关于2000年1月11日发出的来函(已发出)

II. 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立法会CB(2)848/99-00(01)号文件 -- 有待研究的事项(随文夹附)

立法会CB(2)848/99-00(02)号文件 -- 需要政府当局采取跟进行动的事项一览(随文夹附)

III. 就全面检讨香港法律教育及训练的建议与两位海外顾问会晤
(下午4时30分左右至5时15分)

立法会CB(2)585/99-00(01)号文件 -- 署理法律政策专员于1999年11月30日致事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汇报香港法律教育的拟议全面检讨的进展(已于1999年12月10日发出,并随文夹附)

IV. 遣送离境案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下午5时15分至5时50分)

立法会CB(2)848/99-00(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供"关于遣送离境和递解离境的政策和惯常做法"的文件(随文夹附)

V. 独立法律援助机构
(下午5时50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CB(2)229/98-99(01)号文件 -- 大律师公会对成立独立法律援助机构的需要的意见(已发出供1999年11月16日会议之用,并随文夹附)

立法会CB(2)379/99-00(07)号文件 -- 行政署长拟备的文件(已发出供1999年11月16日会议之用,并随文夹附)

立法会CB(2)848/99-00(04)号文件 -- 香港律师会2000年1月6日的来函(随文夹附)

立法会CB(2)848/99-00(05)号文件 -- 行政署长提供的文件(容后奉上)

VI.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200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