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4时至4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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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861/99-00号文件 | -- | 2000年4月10日会议的纪要拟稿(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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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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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738/99-00号文件 | -- | 保安局提供的短笺,当中讲述政府当局对《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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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837/99-00号文件 | -- | 民政事务局就"酒店"及"宾馆"的定义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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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841/99-00号文件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就先前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提交的报告,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的补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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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下午4时05分至4时10分)
[立法会CB(2)1860/99-00号文件附录I-- 日后会议讨论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1860/99-00号文件附录II-- 跟进工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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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有关2006年亚洲运动会的报告
(下午4时10分至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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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监察区议会在小规模环境改善工程项目的开支的机制
(下午5时30分至5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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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B(2)1860/99-00(01)号文件 | -- | 民政事务总署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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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由下午5时55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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