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12月13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修订议程

I.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立法会CB(2)338/99-00(01)号文件 --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在11月1及2日完成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报告后所发表的审议结论(未经修改的文本)]
[立法会CB(2)338/99-00(02)号文件 -- 政府回应该审议结论所发布的新闻稿]
[立法会CB(2)555/99-00号文件 -- 摘录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拟备的报告修订本的结论意见部分]

II.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2)580/99-00号文件附录I -- 日后会议讨论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580/99-00号文件附录II -- 跟进工作一览表]

*III. 平等机会委员会就九龙湾健康中心个案所引起的问题而发表的调查报告
(下午4时35分至5时15分)

[立法会CB(2)507/99-00(01)号文件 -- 由平等机会委员会提供的九龙湾健康中心个案研究报告]

IV. 在西九龙填海区兴建的表演场地及在东南九龙兴建的综合运动场馆
(下午5时15分至5时55分)

[将由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 建议修订《赌博条例》以处理海外收受赌注公司在香港经营业务的问题
(下午5时55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2)535/99-00号文件 -- 由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

VI. 其他事项
(由下午6时25分起)


* 负责处理关乎九龙湾健康中心的投诉个案,但不属事务委员会的议员亦获邀参与此议项的讨论。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