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0年2月14日(星期一)
时 间:下午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会议厅

修订议程

  1. 确认通过会议纪要

  2.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立法会CB(2)983/99-00号文件--1999年11月8日会议的纪要拟稿]

  3. 自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4. [立法会CB(2)871/99-00号文件--政府当局就议员在1999年12月7日特别会议上对《建筑物管理条例》第17(1)(b)条的运作情况表达的意见所作的回应]

  5. 下次会议讨论事项

  6. (下午4时35分至4时40分)

    [立法会CB(2)1034/99-00号文件附录I--日后会议讨论事项一览表]
    [立法会CB(2)1034/99-00号文件附录II--跟进工作一览表]

  7. 乡郊地区的发展及改善工作

  8. (下午4时40分至5时15分)

    [立法会CB(2)835/99-00(01)号文件--立法会议员与屯门临时区议会议员于1999年1月21日会议的纪要摘录]

  9. 收回私家街道的问题

  10. (下午5时15分至5时55分)

    [立法会CB(2)1034/99-00(01)号文件--民政事务总署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835/99-0(02)号文件--立法会议员与九龙城临时区议会议员于1998年12月17日会议的纪要摘录。]
    [立法会CB(2)835/99-00(03)号文件--立法会议员与东区临时区议会议员于1999年4月8日会议的纪要摘录。]

  11. 规管越野电单车赛车场的事宜

  12. (下午5时55分至6时25分)

  13. 其他事项

  14. (由下午6时25分开始)


立法会秘书处
200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