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卫生事务委员会会议

日 期:1999年11月8日(星期一)
时 间:上午8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程


I. 通过会议纪要及续议事项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II.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参考文件

III.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上午8时35分至8时40分)

* IV. 公营及私营医护机构解决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的情况
(上午8时40分至9时05分)

V. 使用医疗激光系统的管制
(上午9时05分至9时35分)

立法会CB(2)2796/98-99(03)号文件--政府当局提供的文件(于1999年9月14日发出)

VI. 在医院管理局及卫生署推行资源增值计划的情况
(上午9时35分至10时)

VII. 养和医院洗肾事件的调查报告
(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VIII. 其他事项


* 已邀请其他所有立法会议员参与讨论该项议题。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