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1999年11月4日及25日会议的纪要及续议事项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立法会CB(2)889/99-00号文件(已于2000年1月18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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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951/99-00号文件 | -- | 1999年11月25日的会议纪要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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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927/99-00(01)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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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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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927/99-00(02)号文件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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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I. | 检讨《雇佣条例》是否适用于以非公务员条件聘用的政府合约雇 员、每星期工作少于18小时的雇员及服务合约雇员
(下午2时40分至3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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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927/99-00(03)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中文本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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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检讨《雇佣条例》中有关工资的条文
(下午3时20分至3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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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927/99-00(04)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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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职业安全及健康(个人防护设备)规例》
(下午3时55分至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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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927/99-00(05)号文件 | --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中文本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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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下午4时30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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