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2)180/99-00号文件

档号:CB2/PL/MP/1

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1999年10月7日(星期四)
时 间 :下午2时30分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刘千石议员(主席)
李启明议员(副主席)
丁午寿议员
田北俊议员
朱幼麟议员
何世柱议员
何秀兰议员
何敏嘉议员
李卓人议员
呂明华议员
夏佳理议员
陈国强议员
陈婉娴议员
陈荣灿议员
陈鉴林议员
单仲偕议员
杨耀忠议员
司徒华议员

缺席委员:

梁耀忠议员
梁智鸿议员
郑家富议员

列席秘书:

总主任(2)1
汤李燕屏女士
列席职员:

助理秘书长2
林郑宝玲女士

高级主任(2)1
马淑霞小姐

高级主任(2)5
林培生先生


I. 选举主席及副主席

选举主席

李启明议员主持会议,并邀请委员提名事务委员会主席一职的人选。

2. 丁午寿议员提名李启明议员,并获陈鉴林议员附议。李启明议员拒绝接纳该项提名。陈荣灿议员提名刘千石议员,并获朱幼麟议员附议。刘千石议员接纳该项提名。由于并无其他提名,李启明议员宣布刘千石议员当选为事务委员会主席。刘千石议员继而接手主持会议。

选举副主席

3. 主席邀请委员提名事务委员会副主席一职的人选。

4. 陈国强议员提名李启明议员,并获陈荣灿议员及杨耀忠议员附议。李启明议员接纳该项提名。由于并无其他提名,主席宣布李启明议员当选为事务委员会副主席。

II. 1999至2000年度会期的会议安排

5. 委员同意,事务委员会日后会在每月第四个星期四下午2时30分举行会议。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6. 委员同意,下次会议将于1999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2时30分举行,届时会讨论以下事项 ??

  1. 汇报1998-99年度会期的政策措施及1999-2000年度会期的立法建议及政策纲领/检讨的进展情况;及

  2. 改善工业安全的新建议及措施。

    (会后补注:因应政府当局的要求,议程随后加入"学徒制度的检讨"及"1999年工业训练(建造业)(修订)条例草案的简介"此等讨论项目。)

关于项目(a),李卓人议员建议要求政府当局提供资料,分别说明提交法案及附属法例的时间及先后次序。就此,助理秘书长2表示,秘书处已于1999年10月6日向內务委员会委员发出政府法案一览表,该份文件列明政府计划由10月起向立法会提交的法案。

7. 李卓人议员建议,政府当局现正检讨的复职权问题,应加入待议事项一览表內,以供日后讨论。

8. 关于从外地(特别是国內)输入优秀人才来港工作的试验计划,委员同意与保安事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

IV. 其他事项

9. 李卓人议员表示,福利事务委员会已同意由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就失业福利制度进行研究。由于此事亦与人力事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有关,福利事务委员会建议由两个事务委员会中对此项研究有兴趣的委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订定研究范围。委员同意该项建议。

10. 主席提醒委员,教育统筹局局长将于1999年10月9日上午9时45分,就1999年行政长官施政报告举行简报会。助理秘书长2表示,政府当局已表示,如当日悬挂8号台风信号,简报会可能顺延至随后的星期一举行。届时,秘书处会把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委员。

11. 会议于下午2时45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