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2000年3月3日特别会议及2000年4月6日会议的纪要及续议事项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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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815/99-00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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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3月3日特别会议的纪要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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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817/99-00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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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6日会议的纪要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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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814/99-00(01)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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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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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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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814/99-00(02)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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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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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本港的滥用精神科药物问题
(下午2时40分至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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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329/99-00(01)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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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已于2000年3月9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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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为访港旅客提供方便
(下午3时30分至4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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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CB(2)1814/99-00(03)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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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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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0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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