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以往会议的纪要及续议事项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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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95/99-00号文件 | -- | 已于1999年10月25日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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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308/99-00(01)号文件 | -- | 需要政府当局采取跟进行动的事项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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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下次会议的日期及讨论事项
(下午2时35分至2时40分)
立法会CB(2)308/99-00(02)号文件 -- 待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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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修订《贩毒(追讨得益)条例》及《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
(下午2时40分至3时20分)
立法会CB(2)308/99-00(03)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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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修订《保安及护卫服务条例》
(下午3时20分至3时55分)
立法会CB(2)308/99-00(04)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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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更換水警巡逻警轮
(下午3时5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CB(2)308/99-00(05)号文件 -- 政府当局提交的文件
(中文本容后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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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下午4时30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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