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优秀人才计划

引言

  • 保安局局长由今年三月起担任一个跨部门专责小组的主席,负责检讨现行的入境政策,以期就输入优秀人才,特别是內地优秀人才来港工作的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我们经过与內地当局商讨后,已完成制订计划的详请。

  • 计划的对象,必须有助于提高香港作为制造业或服务业中心的竞爭力,特别是在知识为本、高增值的业务方面。

申请资格

  • 这些优秀人才必须具备优良、而香港缺乏的资历及专业知识或技能。他们不会是来港担任本地可以填补的一般技术、管理/行政或专业职位。他们必须是最优秀的精英分子。

  • 具体来说,这些优秀人才必须符合下述申请资格才可来港 -

    1. 在学历方面,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学历,通常是著名学府有关学科的博士学位,或能提出书面证据,例如著作、研究或经验,证明其具有超卓、而在本港无法物色的才能或成就。

    2. 在工作经验方面,申请人须具备在业內著名机构从事有关研究的经验,或在著名公司工作的有关经验;

    3. 在受雇方面,申请人须在确实获得聘任后才可来港,并须受雇于与其学历或才能有关的职位;以及

    4. 在薪酬方面,准雇主必须提供一套合理的薪津条件,包括与市价相称的入息、住宿及其他福利。

计划范围

  • 此计划放宽现时不准来港工作的內地居民、现居海外的其他內地居民、澳门居民及若干前苏联集国的国民(即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及蒙古)来港工作的入境安排。但他们必须符合申请资格,才可获准来港工作。这个计划也适用于正在本港大学攻读的杰出內地研究生,他们如果符合资格,便可以留在香港工作。他们须获系主任或学院院长特别推荐,以证明其学术成就卓越。他们如要留港工作,必须先返回內地取得正式的出境许可。

  • 根据这个计划输入的优秀人才,沒有名额和行业限制。我们认为最恰当的做法,是让各公司自行决定是否希望输入优秀人才来促进以科技或知识为本的业务,以及如果有此需要,输入多少这类人才。

  • 创新科技委员会认为特别与香港息息相关的主要科技范畴的例子包括 -

    1. 可引入先进科技增强香港现有实力的范畴,例如资讯和通讯科技、电子、先进制造科技产品设计、包装设计及物料供应鍊管理;

    2. 可凭藉香港与毗邻內地的关系占有特殊竞爭力的范畴,例如用中药研制的健康食品和成药,及中文软件;

    3. 香港因配合现有工业的发展而可以开拓的新兴或崭新科技的范畴,例如为资讯和娛乐事业而开拓的多媒体科技,为纺织制衣、塑胶、金属和建造业而开拓的材料科技;以及

    4. 香港在应用高科技或新科技方面已有相当专长的领域,或可以通过发展技术以解决困难的范畴,例如土木工程、电讯和环境科技。

  • 这些祇是香港可能需要输入优秀人才的行业的例子,而不是详尽无遗的清单,因为香港需要的科技人才会随着时间而改变。

入境安排和逗留条件

  • 输入的优秀人才会获准携同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来港。此安排与外国人来港工作的现行政策一致。优秀人才及其家属初步会获准来港一年,之后可根据获准来港工作的外国人的延期居留方法,延期两年、两年及三年。他们在港通常连续居住满七年后便可享有居留权。

  • 优秀人才在来港头一年內通常不会获准转职,其后只要他们继续受聘或自雇于与其卓越才能或专门知识/经验有关的行业,这个限制便会取消。

申请程序和遴选委员会

  • 当局会成立一个由官方和非官方成员组成的遴选委员会,负责就申请资格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评论,向入境事务处处长提出意见。

  • 作为保证人的公司须代有关的优秀人才直接向入境事务处提出申请。这些公司可直接聘用优秀人才,无须透过內地指定代理机关安排。这项简化的申请程序可缩短输入优秀人才所需的时间。

  • 內地的优秀人才,包括合资格的研究生,在递交申请书时应一并提交现任雇主准许他们离职替香港准雇主工作的同意书。入选的申请人将获入境事务处签发入境许可证,然后凭证向內地公安部申请出境许可。


保安局
一九九九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