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立法会CB(1)160/99-00号文件

档 号: CB1/PL/TI/1

贸易及工业事务委员会
会议纪要

日 期 :1999年10月7日(星期四)
时 间 :下午2时
地 点 :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出席委员:

陈鉴林议员(主席)
丁午寿议员(副主席)
田北俊议员
何秀兰议员
呂明华议员
吴亮星议员
吴清辉议员
周梁淑怡议员
马逢国议员
张文光议员
许长青议员
陈国强议员
陈智思议员
梁刘柔芬议员

缺席议员:

李华明议员
单仲偕议员
黃宜弘议员

列席秘书:

总主任(1)2
梁小琴女士

列席职员:

助理秘书长1
吴文华女士

高级主任(1)3
余丽琼小姐

高级主任(1)9
马海樱女士


I 选举正副主席

陈鉴林议员请委员提名主席人选。陈鉴林议员获丁午寿议员提名,并获陈国强议员附议。

2. 田北俊议员接手主持会议,并主持选举主席。

3. 由于并无其他提名,陈鉴林议员获宣布当选事务委员会主席。

4. 陈鉴林议员接手主持会议,并请委员提名副主席的人选。

5. 丁午寿议员获陈智思议员提名,并获陈国强议员附议。

6. 由于并无其他提名,丁午寿议员获宣布当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

II 1999至2000年度会期的会议时间表

7. 议员察悉,工商局局长就有关贸易及工业事宜举行的政策简报会将于1999年10月12日下午4时30分举行。

8. 议员同意,事务委员会日后的会议将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下午2时30分举行。

III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9. 议员同意,下次会议将于1999年11月1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举行,讨论下列议题:

    - 工商局负责的政策范畴下各个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解决公元2000年数位问题的工作;

    - 就有关环保事宜向工业界提供的支援;及

    - 中小型企业特别信贷计划。

    (会后补注:应政府当局要求,并经主席同意,有关"就有关环保事宜向工业界提供的支援"的讨论,将被"《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1999年(修订附表1)令》取代。)

IV 其他事项

10. 议事完毕,会议于下午2时20分结束。


立法会秘书处
199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