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日期: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
時間:上午8時30分至11時
地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

修訂議程
(截至2016年4月8日的情況)
I.

參加法案委員會的逾期申請


(上午8時30分至8時35分)

立法會CB(2)1221/15-16(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於2016年4月6日發出)

-黃毓民議員於2016年4月5日發出的函件

II.

與團體代表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8時35分至10時55分)

出席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不出席團體/個別人士提交的意見書

先前會議的跟進事項

立法會CB(2)1221/15-16(02)號文件
(於2016年4月6日發出)

-因應2016年3月21日會議席上所作討論而須採取的跟進行動一覽表

立法會CB(2)1221/15-16(03)號文件
(於2016年4月8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2016年3月21日會議席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相關文件

立法會CB(3)422/15-16號文件
(於2016年2月26日發出)

-條例草案文本

檔號:FHCR1/F/3261/92
(於2016年2月24日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LS44/15-16號文件
(於2016年3月10日隨立法會CB(2)1051/15-16號文件發出)

-關於條例草案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CB(2)1118/15-16(02)號文件
(於2016年3月1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條例草案提供的資料文件

立法會CB(2)1118/15-16(03)號文件
(於2016年3月18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擬予修訂的相關條文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只限委員參閱)

立法會CB(2)1118/15-16(04)號文件
(於2016年3月18日發出)

-助理法律顧問於2016年3月15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CB(2)1131/15-16(01)號文件
(於2016年3月1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於2016年3月15日發出的函件所作的回覆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可於立法會網站瀏覽,網址為:http://www.legco.gov.hk/yr15-16/chinese/bc/bc54/papers/bc54_ppr.htm)

III.

其他事項


(上午10時55分至11時)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