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颂恒
  •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16年11月15日作出裁决,宣布梁颂恒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职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并已离任立法会议员的职位,无权以立法会议员身分行事。
游蕙祯
  •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16年11月15日作出裁决,宣布游蕙祯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职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并已离任立法会议员的职位,无权以立法会议员身分行事。
梁国雄
  •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裁决,宣布梁国雄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职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并已离任立法会议员的职位,无权以立法会议员身分行事。
罗冠聪
  •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裁决,宣布罗冠聪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职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并已离任立法会议员的职位,无权以立法会议员身分行事。
姚松炎
  •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裁决,宣布姚松炎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职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并已离任立法会议员的职位,无权以立法会议员身分行事。
刘小丽
  •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裁决,宣布刘小丽自2016年10月12日起被取消就职立法会议员的资格,并已离任立法会议员的职位,无权以立法会议员身分行事。
范国威
  • 范国威于2018年3月11日举行的立法会补选中获宣布当选为立法会议员,并于2018年3月21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宣誓就职。

  • 按照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19年9月13日作出的判决,范国威并非于2018年3月11日举行的立法会补选中妥为选出的立法会议员,亦沒有另一人妥为选出。按照终审法院上诉委员会于2019年12月17日拒绝范国威的上诉许可申请的决定,凭藉《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72(5)(b)条,范国威自2019年12月17日起不再是立法会议员。
区诺轩
  • 区诺轩于2018年3月11日举行的立法会补选中获宣布当选为立法会议员,并于2018年3月21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宣誓就职。

  • 按照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19年9月2日作出的判决,区诺轩并非于2018年3月11日举行的立法会补选中妥为选出的立法会议员,亦沒有另一人妥为选出。按照终审法院上诉委员会于2019年12月17日拒绝区诺轩的上诉许可申请的决定,凭藉《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72(5)(b)条,区诺轩自2019年12月17日起不再是立法会议员。
郑泳舜
  • 郑泳舜于2018年3月11日举行的立法会补选中获宣布当选为立法会议员,并于2018年3月21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宣誓就职。
谢伟铨
  • 谢伟铨于2018年3月11日举行的立法会补选中获宣布当选为立法会议员,并于2018年3月21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宣誓就职。
陈凯欣
  • 陈凯欣于2018年11月25日举行的立法会补选中获宣布当选为立法会议员,并于2018年11月28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宣誓就职。

  • 按照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20年5月21日作出的判决,陈凯欣并非于2018年11月25日举行的立法会补选中妥为选出的立法会议员,亦沒有另一人妥为选出。按照终审法院上诉委员会于2020年9月18日拒绝陈凯欣的上诉许可申请的决定,凭藉《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72(5)(b)条,陈凯欣自2020年9月18日起不再是立法会议员。
何启明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何启明于2020年6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陈志全
  • 由于陈志全决定在2020年9月30日后不继续担任立法会议员,他自2020年10月1日起不再担任立法会议员席位。
朱凯廸
  • 由于朱凯廸决定在2020年9月30日后不继续担任立法会议员,他自2020年10月1日起不再担任立法会议员席位。
陈淑庄
  • 由于陈淑庄决定在2020年9月30日后不继续担任立法会议员,她自2020年10月1日起不再担任立法会议员席位。
梁继昌
  •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0年11月11日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作出的宣布,梁继昌已于2020年7月30日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郭家麒
  •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0年11月11日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作出的宣布,郭家麒已于2020年7月30日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郭荣铿
  •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0年11月11日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作出的宣布,郭荣铿已于2020年7月30日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杨岳桥
  •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0年11月11日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作出的宣布,杨岳桥已于2020年7月30日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许智峯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许智峯于2020年11月12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毛孟靜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毛孟靜于2020年11月13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涂谨申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涂谨申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梁耀忠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梁耀忠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李国麟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李国麟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胡志伟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胡志伟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莫乃光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莫乃光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张超雄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张超雄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黃碧云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黃碧云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叶建源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叶建源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尹兆坚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尹兆坚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林卓廷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林卓廷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邵家臻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邵家臻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邝俊宇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邝俊宇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谭文豪
  • 依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15(1)(a)条,谭文豪于2020年12月1日辞去立法会议员席位后不再担任该席位。
郑松泰
  •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1年8月26日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作出的宣布,郑松泰已于2021年8月26日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更新至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