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5章
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
导论
在《基本法》下行政长官与立法机关的关系
行政长官出席立法会会议
施政报告
历史背景
发表施政报告的时间安排
发表施政报告的特别安排
致谢议案
历史背景
形式及程序
预告规定
发言时间
辩论环节的政策范畴组合
行政长官答问会
历史背景
举行次数及时间
举行日期及时间
拟提质询所关乎的事项
提出质询的方式
其他发言及声明
历史背景
要求澄清或提出质询
获委派官员代表政府发表的声明
行政长官出席委员会会议
历史背景
有关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爆发事件的调查
有关梁振英先生以西九龙填海区概念规划比赛评审团成员身份在该比赛中的参与的调查
立法会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十)条传召证人的权力是否适用于行政长官
弹劾行政长官
实施第七十三(九)条的程序
根据第七十三(九)条提出的行动
与行政长官有关的议案
对行政长官的不信任议案
与提述行政长官的行为有关的规则
重议发回的法案
临时立法会对有关程序的观点
《议事规则》第66条
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
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会议
《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文
主要官员暂时缺席
加强政府与立法机关沟通的方法
就公共政策向立法会咨询
让议会有充分时间详细审议立法建议
內务委员会的角色
与政务司司长及财政司司长的沟通

附录一览表

5-A
行政长官委派列席立法会会议的政府官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