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立法会年报2022



引言

立法会议员透过委员会制度,履行审议法案及附属法例、审核及批准公共开支和监察政府工作等职能。
立法会辖下有3个常设委员会,分别是财务委员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及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常设委员会可凭藉《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第9(1)条命令任何人士作证,而所有其他委员会在立法会授权下,亦可根据该条例第9(2)条享有此项权力。
立法会亦设有属常设性质并在《议事规则》订明具特定职能的其他委员会,即议事规则委员会、查阅立法机关文件及纪录事宜委员会、內务委员会及各事务委员会。
议事规则委员会负责检讨立法会的《议事规则》及委员会制度,并因应需要向立法会作出修正或改变的建议。
查阅立法机关文件及纪录事宜委员会负责决定应否将某份立法机关(或其委员会)的文件或纪录,在立法机关文件及纪录查阅政策所指明的封存期届满之前提早公开。
內务委员会负责考虑任何与立法会事务有关的事宜,并监察研究法案及附属法例的进度。需要较深入研究的法案及附属法例分别由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负责审议,此等委员会会向內务委员会汇报其商议结果。
负责监察和研究政策事宜的委员会称为事务委员会。现时,立法会辖下共有18个事务委员会,其成立及职权范围均由內务委员会建议,并呈交立法会批准。每一事务委员会须由不少于6名委员及不多于20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在內。
除以上所述外,在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动议谴责议案后,可根据《议事规则》第49B(2A)条(取消议员的资格)成立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在完成其工作后,须向立法会汇报,并在提交报告后随即解散。
立法会可委任专责委员会,深入研究个别事宜或法案。

立法会的委员会制度

财务委员会

财务委员会是立法会3个常设委员会之一,职责是审议并批准由财政司司长提交的公共开支建议。每年在财政司司长向立法会提交拨款法案后,立法会主席便把开支预算转交委员会审核,而委员会就此举行一连串特别会议。在拨款法案获通过后,委员会会履行其职能,审批有关更改核准预算的建议。此外,对于若干依据有关基金的决议在《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29条之下设立的基金,1委员会会审批由财政司司长提出从该等基金支用款项的建议。
委员会须由不少于50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在內。委员会的委员须是按照《财务委员会会议程序》示明加入委员会的议员(立法会主席除外)。
主席
陈振英议员 (自2022年8月3日起)
陈健波议员 (至2022年8月2日)
副主席
易志明议员 (自2022年8月10日起)
陈振英议员 (至2022年8月2日)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 19次审议财务建议的会议
  • 10次处理其他事务的会议,包括: (a) 财政司司长的财政预算案简报会;及
    (b) 审核开支预算的特别会议。
  • 委员会辖下的小组委员会
    财务委员会主席陈振英议员在年结记者会上会见传媒

    主要工作

    • 委员会审议并批准70项财务建议,涉及总承担约1,775亿元;
    • 获委员会批准的主要财务建议包括:
      • 工务工程项目,涉及总承担额约1,007亿元,包括威尔斯亲王医院、葛量洪医院和圣母医院的重建工程计划,合共约363亿元,以及约74亿元的元朗南发展工程计划;
      • 非工务工程建议,涉及总承担额约768亿元,包括向防疫抗疫基金注资270亿元及430亿元,以分别推行第六轮纾困措施及“2022保就业”计划;及
      • 第六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架构重组引致的编制变动;
    • 委员会于2022年4月8日及11日至14日期间连续举行21节特别会议,审核2022-2023年度开支预算;
    • 在特别会议举行前,委员就开支预算合共提出了865项书面问题,要求政府提供书面答覆。委员合共提出77项补充问题及索取额外资料的要求,这些问题及要求在特别会议后转交政府作覆。立法会于2022年5月4日通过《2022年拨款条例草案》;及
    • 在2022年2月25日举行的会议上,委员会通过一项议案,以修订《财务委员会会议程序》,订明沒有选择加入委员会的议员参与委员会审核开支预算的会议程序的安排。


    • 1
      这些基金包括:基本工程储备基金、资本投资基金、贷款基金、赈灾基金和创新及科技基金。

    工务小组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审核政府所提出的工务建议,包括把工务计划內的工程提升为甲级或由甲级降至较低级别,又或更改甲级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核准预算费,并按适当情况向财务委员会提出建议。甲级工程项目是指全部准备就绪,可批出合约及展开工程的项目。
    主席
    卢伟国议员
    副主席
    谢伟铨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16

    主要工作

    • 在本会期內,小组委员会审核34项由政府提交的计划建议,全部均获建议提交财务委员会审批。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负责审核政府所提出有关开设、重新调配和删除常额及编外的首长级职位,以及更改公务员各职级及职系架构的建议,并就该等事宜向财务委员会提出建议。
    主席
    叶刘淑仪议员
    副主席
    周浩鼎议员 (自2022年8月3日起)
    麦美娟议员 (至2022年6月18日)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11

    主要工作

    • 在本会期內,小组委员会审核15项由政府提交的建议项目,并建议提交全部项目予财务委员会审批。2


    • 2
      政府撤回其最初就环境及生态局(前环境局)环境科与环境保护署的內部重组所提交建议项目。政府其后在咨询相关事务委员会后,再次向小组委员会提交项目。该项重新提交的项目获建议提交财务委员会审批。

    政府帐目委员会

    政府帐目委员会是立法会3个常设委员会之一,负责研究审计署署长就政府帐目审计结果发出的报告书,以及就政府和公开审计范围內其他机构进行衡工量值式审计的结果所发出的报告书。
    主席
    邵家辉议员 (自2022年10月21日起)
    陈振英议员 (至2022年10月9日)
    副主席
    谢伟俊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10 (闭门会议)
    举行公开聆讯次数
    5
    在委员会席前作证的证人数目
    31
    政府帐目委员会向立法会提交政府帐目委员会第七十七号报告书后举行记者会

    主要工作

    • 委员会研究审计署署长提交的2021-2022年度政府帐目审计结果报告书,以及第七十七、七十八和七十九号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并研究该等报告书所载的下列课题:
      • 路政署:公共行人路的保养;
      • 启德区域供冷系统;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运动场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 车辆的签发牌照及检验服务;
      • 沖厕水供应的管理;
      • 保障雇员根据劳工法例所享有的权益及福利;
      • 香港心理卫生会;
      • 青年学院;
      • 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
      • 签发驾驶执照服务;
      • 安达臣道发展工程计划的管理;
      • 科技券计划;
      • 持续进修基金;
      • 地区康健中心计划;
      • 香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
      • 政府产业署对一般用途联用办公大楼和联用设施的管理;
      • 屋宇署的小型工程管理工作;
      • 社会福利署为露宿者提供的社会福利支援服务;
      • 屯门公路重建及改善工程;及
      •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对一手住宅物业销售事宜的规管;
    • 委员会举行了5次公开聆讯,就4项从上文选出的课题进行详细调查,该等课题分别是路政署:公共行人路的保养、保障雇员根据劳工法例所享有的权益及福利、签发驾驶执照服务,以及持续进修基金;
    • 委员会决定把就安达臣道发展工程计划的管理所举行的公开聆讯延后至下年度会期,让委员会有更多时间考虑就有关课题所提出的证供及事项;
    • 委员会分别就路政署:公共行人路的保养,以及保障雇员根据劳工法例所享有的权益及福利这两个课题所作出的结论及建议,载于政府帐目委员会第七十七号报告书,该报告书已于2022年7月13日提交立法会省览;及
    • 委员会计划将政府帐目委员会第七十八、七十八A及七十九号报告书于下年度会期提交立法会省览。

    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

    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是立法会3个常设委员会之一,负责研究议员个人利益登记册的编制、备存及取览等各项安排,并考虑及调查与议员个人利益的登记及申报有关的投诉,以及与议员申请发还工作开支或申请预支营运资金的行为有关的投诉。委员会亦考虑关乎议员以其议员身份所作行为的操守标准事宜,以及就该等事宜提供意见及发出指引等。
    主席
    吴永嘉议员
    副主席
    葛珮帆议员
    委员人数

    主要工作

    • 在本会期內,委员会接获一宗投诉,并按照《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处理投诉程序》处理该宗投诉。

    议事规则委员会

    议事规则委员会检讨立法会的《议事规则》及委员会制度,并因应需要向立法会作出修正或改变的建议。
    主席
    谢伟俊议员
    副主席
    梁美芬议员 (自2022年10月21日起)
    张国钧议员 (至2022年6月18日)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1 (闭门会议)

    主要工作

    因应由2022年7月1日起生效的政府架构重组,委员会检视了政府架构重组下各政策局之间政策职责的转移和18个事务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以期让立法会能继续有效履行其监察政府工作的职能。在完成有关检视及咨询相关事务委员会的主席和政府当局后,委员会就理顺相关事务委员会职权范围而提出的拟议调整获得內务委员会通过及立法会批准,并于2022年10月26日生效。所作调整的內容如下:
    • 民政事务委员会已改名为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而工商事务委员会则已改名为工商及创新科技事务委员会,以更好地反映其各自的职权范围;
    • 因应妇女政策范畴从劳工及福利局拨归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妇女福利”及“家庭议会”的政策范畴已从福利事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中剔除,而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中则加入了“妇女事务”及“家庭议会”;
    • 因应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辖下的香港天文台拨归环境及生态局,“气象资讯服务”的政策范畴已从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移交环境事务委员会;及
    • “能源供应及安全”的政策范畴已从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移交环境事务委员会。

    查阅立法机关文件及纪录事宜委员会

    查阅立法机关文件及纪录事宜委员会决定应否将某份立法机关(或其委员会)的文件或纪录在立法机关文件及纪录查阅政策(“该政策”)(《议事规则》附表2)所指明的封存期届满之前提早公开;制订实施该政策的指引;考虑任何就立法会秘书拒绝提供该份文件或纪录而提出的反对;以及考虑任何其他有关该政策或由该政策引起的事宜。
    主席
    梁君彦议员
    副主席
    李慧琼议员
    委员人数

    主要工作

    內务委员会

    在立法会会期內,內务委员会通常逢星期五举行会议,为立法会会议作准备,并商议与立法会事务有关的事宜。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决定以何方式研究已提交立法会的法案及在立法会会议席上提交省览或提交立法会批准的附属法例。委员会在与政府作正式及定期的沟通方面,亦发挥重要作用。委员会的正、副主席定期与政务司司长会面,讨论彼此关注的事项。
    委员会须由不少于50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在內。委员会的委员须是按照《內务守则》的程序示明加入委员会的议员(立法会主席除外)。
    主席
    李慧琼议员
    副主席
    马逢国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26
    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右)及副主席马逢国议员(左)在年结记者会上总结委员会的工作

    主要工作

    • 委员会研究了24项提交予立法会的法案,并成立17个法案委员会审议法案;
    • 委员会研究了202项附属法例及12项由政府提交的拟议决议案,并成立20个小组委员会,以研究62项附属法例(包括57项按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处理的附属法例及5项与按先审议后订立程序处理的附属法例有关的拟议决议案)。委员会将上述57项附属法例当中30项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订立的附属法例,交付在委员会辖下成立的与预防及控制疾病相关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研究;及
    • 此外,委员会成立两个小组委员会,以分别研究《紧急情况(选举日期)(第六任行政长官)规例》及相关事宜,以及政府架构重组方案及相关事宜。

    內务委员会辖下的小组委员会

    內务委员会可委任小组委员会,协助研究(a)某项附属法例或根据某条例订立的文书;或(b)不属事务委员会职权范围或同时涉及多个事务委员会职权范围而备受公众关注的事宜;或(c)与立法会事务有关的任何其他事宜。获委任研究(a)及(c)项的每一小组委员会须由不少于3名委员及不多于15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在內;而获委任研究(b)项的每一小组委员会则须由不少于3名委员及不多于20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在內。下文胪列在本会期內运作的小组委员会。
    內务委员会在本会期內成立20个小组委员会,以研究由政府提交立法会批准的62项附属法例。
    小组委员会负责统筹立法会与香港以外地区其他议会组织的一切议会联络活动,研究与该等议会组织成立友好组织的建议,并就此等事宜向內务委员会作出建议。
    小组委员会在2022年2月由內务委员会委任,负责研究《紧急情况(选举日期)(第六任行政长官)规例》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已完成工作,并于2022年3月向內务委员会提交报告
    小组委员会在2022年5月由內务委员会委任,负责研究政府架构重组方案及相关事宜(包括相关立法建议)。小组委员会已完成工作,并于2022年6月向內务委员会提交报告
    小组委员会在2022年4月由內务委员会委任,负责检视香港参与推进粵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各项政策和相关事宜,并监督其实施情况,并就香港可以如何通过自身优势,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出建议。
    小组委员会在2022年4月由內务委员会委任,负责全面检视香港的青年事务及服务现状,研究世界各地青年政策的发展异同和成效,并就如何制订香港长远的青年政策和发展蓝图,以及协助香港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与培养青年的国民身份认同等提出建议。
    小组委员会在2022年4月由內务委员会委任,负责研究缩窄香港贫富差距的对策,就现时扶贫政策和策略提出改善建议,同时跟进政府扶贫委员会工作,并适时作出建议。
    小组委员会在2022年4月由內务委员会委任,负责检视《香港智慧城市蓝图》、《香港智慧城市蓝图2.0》的执行情况,并就推动香港发展智慧城市事宜提出建议。

    本地访问活动

    参观香港国际机场

    发展智慧城市事宜小组委员会于2022年8月8日参观香港国际机场,以加深了解香港机场管理局实施智慧机场措施的最新进展。
    立法会议员在香港国际机场(“机场”)行政大楼顶层听取香港机场管理局行政总裁林天福先生(右四)简介机场的最新发展
    议员参观机场禁区內使用的自动驾驶车辆

    参观智慧政府展馆

    发展智慧城市事宜小组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3日参观国际资讯科技博览2022的智慧政府展馆,以了解政府推动香港智慧城市发展的工作进展。
    立法会议员在智慧政府展馆合照
    议员透过互动装置了解农场非法排放的虛拟实境执法训练

    参观智慧环境措施

    发展智慧城市事宜小组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参观位于沙田和香港科学园的智慧环境措施,实地视察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而小组委员会在视察前的会议上曾讨论有关事宜。
    立法会议员到访位于沙田的智慧指挥及控制中心区域办事处,以加深了解如何利用创新科技提升处理各类型污染事件的整体执法行动效率
    议员在香港科学园了解创新斗室的建筑方法和环保特色

    参观数码港金融科技及合规科技公司

    发展智慧城市事宜小组委员会于2023年1月9日参观数码港金融科技及合规科技公司,以了解相关业界在促进香港智慧经济发展的角色。
    立法会议员与数码港公司、数码港社群企业和政府当局的代表在数码港合照
    议员到访众安银行的办公室,以加深了解虛拟银行在香港拓展业务的策略

    法案委员会

    內务委员会可将法案交付予法案委员会作详细研究,但拨款法案及立法会并无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则属例外。法案委员会负责研究有关法案的原则、优劣及详细条文,并可就法案提出修正案。每一法案委员会须由不少于3名委员及不多于15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在內。各法案委员会的主席由其委员互选一人出任。法案委员会完成审议法案的工作后,便会通知內务委员会,并以书面向內务委员会汇报其商议结果。在有关法案获制定成为法例后,或经內务委员会决定,法案委员会即告解散。
    法案委员会在同一时间运作的数目最多只限16个。当成立的法案委员会数目超过16个时,轮候制度便会自动实施。
    在本会期內运作的法案委员会数目
    17
    所审议的法案数目
    17
    完成审议工作并向內务委员会提交报告的法案委员会数目
    12
    于本会期结束时仍在运作的法案委员会数目
    5
    法案委员会举行会议次数
    43

    研究附属法例的小组委员会

    內务委员会可委任小组委员会,协助內务委员会审议根据相关条例订立的附属法例及文书。小组委员会负责研究有关附属法例/文书的政策事宜、详细条文,以及对该等附属法例/文书的修订(如有的话)。各小组委员会的主席由其委员互选一人出任。小组委员会完成审议工作后,便会向內务委员会汇报其商议结果。在同一时间进行工作的该等小组委员会数目不设上限。
    在本会期內运作的研究附属法例的小组委员会数目
    20
    所审议的附属法例数目
    62
    完成审议工作并向內务委员会提交报告的研究附属法例的小组委员会数目
    18
    于本会期结束时仍在运作的研究附属法例的小组委员会数目
    2
    研究附属法例的小组委员会举行会议次数
    33

    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是立法会辖下的委员会,为议员提供一个讨论政策事宜的议事场合,并负责研究受公众关注而又与其相应政策局的政策范畴有关的事项。事务委员会的讨论事项,可由委员提出、由內务委员会或其他委员会转介、由政府建议,亦可由其他议员与区议会举行会议或接获投诉或意见书后提出。在重要的立法及财务建议提交立法会及财务委员会前,事务委员会亦会先就建议提供意见。
    事务委员会如认为适当,可委任小组委员会研究特定事宜及向立法会提交报告。事务委员会或其辖下小组委员会可与其他事务委员会或其辖下小组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研究任何共同关注的事宜。
    事务委员会的正、副主席由委员互选产生。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在符合维持司法独立及法治精神的原则下,监察及研究与司法及法律事务有关的政策事宜。
    主席
    廖长江议员 (自2022年8月2日起)
    张国钧议员 (至2022年6月18日)
    副主席
    容海恩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9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简介律政司的政策措施,包括推广和促进广泛应用法律科技、促进法治、香港法律周2021的报告,以及设立亚洲——非洲法律协商组织香港区域仲裁中心;
    • 事务委员会听取司法机构政务处简介在加路连山道兴建区域法院大楼,以及《家事诉讼程序条例草案》的立法建议;
    • 事务委员会听取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简介就香港成文法作系统性检讨的工作进展、政府政策局/部门落实其建议的进度,以及法改会发表的《依赖电脑网络的罪行及司法管辖权事宜》咨询文件;
    • 政府当局曾就其他立法建议咨询事务委员会,当中包括《2022年仲裁及法律执业者法例(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修订)条例草案》、《仲裁(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规则》、《內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及《內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及
    • 政府当局就2022-2023年度司法人员薪酬调整建议,咨询事务委员会。

    工商及创新科技事务委员会3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商业、工业、推广工商服务业、创新科技(“创科”)、保护知识产权及促进外来投资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邵家辉议员
    副主席
    谭岳衡议员 (自2022年10月18日起)
    陈祖恒议员 (至2022年6月28日)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9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讨论与香港创科发展相关的政策及措施。委员建议政府当局设立由政府出资的创投机构,直接参与投资于创科企业。委员亦吁请当局吸引海外创科人才来港,并培育更多本地创科人才;
    • 事务委员会讨论政府当局支援香港“再工业化”的措施。委员吁请当局除引进及发展高端制造业外,亦应促进香港传统制造业升级转型;
    • 事务委员会讨论政府当局推行的支援措施,以协助中小型企业(“中小企”)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下不同挑战,如流动资金短缺、出口放帐风险,以及缺乏对市场开拓和业务推广的支援。另外亦讨论协助中小企提升科技水平、提高生产力和将业务流程升级转型;
    • 事务委员会讨论香港发展贸易单一窗口(“单一窗口”)的进展,并支持就实施单一窗口系统第三阶段提出的财务建议。委员察悉,单一窗口有助精简涉及跨境贸易及物流业的商户提交文件的流程,减低向多个系统重覆提交资料的需要,从而改善货物流通效率;及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简介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第十二次部长级会议的主要成果,包括就多项主要贸易措施取得多边谈判成果(一般称为“日內瓦方案”)。委员支持中国香港参与世贸组织,以建构以规则为本的多边贸易制度,增加国际贸易的透明度,便利贸易进行。

    本地访问活动

    参观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事务委员会于2022年6月20日参观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以加深了解生产力局的工作及其最新研发项目。
    立法会议员听取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总裁毕坚文先生(左一)简介生产力局的发展重点
    议员参观生产力局的汽车科技研发中心

    参观香港科学园

    事务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8日参观香港科学园(“科学园”),以加深了解科学园在推动香港创科产业发展及支援初创企业的工作。
    立法会议员了解本地创科初创企业研发的技术和产品
    议员听取香港科技园公司行政总裁黃克强先生(右一)简介本地创科生态圈的最新发展


    • 3
      2022年10月26日前称为工商事务委员会。

    政制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有关《联合声明》及《基本法》的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和其他內地政府部门间的关系、选举事务、区域组织、人权、保障个人资料及新闻自由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周浩鼎议员
    副主席
    李浩然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8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简报《选举管理委员会2021年立法会換届选举报告书》的主要检讨结果。委员对整体的选举安排感到满意,并察悉当局顺利推行了一系列新措施,例如采用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发出选票,以及为有需要的选民设立特别队伍;
    • 事务委员会讨论2022年立法会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补选的实务安排。委员要求政府当局检讨选委会界别选票的电子点票程序,以期提高工作流程的效率;
    • 政府当局向事务委员会简报政府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及《基本法》的工作。委员认为市民对《宪法》及《基本法》有准确的认识相当重要,并就相关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出多项建议;
    • 事务委员会听取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主席简报平机会的工作。委员关注平机会处理在港內地人士受到的歧视及有关处理性骚扰的工作进度;
    • 事务委员会讨论经优化的《促进种族平等行政指引》的执行情况。委员认为公共主管当局应主动向不同种族的服务使用者提供语言服务,让他们能有同等机会获得公共服务;
    • 事务委员会听取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简报私隐专员公署的工作。委员关注私隐专员处理“起底”行为的执法工作;及
    • 事务委员会讨论有关联合国相关委员会举行会议审议香港特区政府根据各项联合国人权公约提交的报告的事宜。委员促请政府透过各种途径向海外人士阐释其政策及措施,并澄清不实的报道和误解。

    发展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地政、屋宇、规划、水务、与发展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工务计划及其他工程事务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谢伟铨议员
    副主席
    刘国勋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11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讨论多项与政府增加土地供应工作相关的事宜,当中包括北部都会区发展,以及在中部水域人工岛研究下作出的初步建议。政府当局亦就多项落实土地发展措施的拨款建议(例如元朗南发展,以及搬迁钻石山食水及海水配水库往岩洞),咨询事务委员会;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简介一系列修例建议的最新构思,以精简与发展相关的法定程序,以及其理顺受政府项目影响的土地业权人及业务经营者的补偿安排的建议;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简介起动九龙东政策措施的进展。委员促请当局加紧改善九龙东的交通状况,以及加快区內旧工业大厦的重建;
    • 事务委员会继续监察可持续大屿办事处的工作,并认为政府当局应采取更全面和具前瞻性的方式发展大屿山的运输及旅游基础设施,以兼顾发展和保育需要;
    • 事务委员会审视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的工作进度时,委员促请政府当局清楚阐明其整体市区更新政策,并就市建局的未来工作路向提出意见;及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简介推行各项文物保育措施的进展。委员促请当局加强各政策局之间的合作,同时保育历史建筑和提升文化软件,以说好香港故事。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经济基础建设及服务,包括海空交通设施及服务、邮政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竞爭政策及旅游。
    主席
    吴永嘉议员
    副主席
    黃英豪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9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继续监察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项目的推行情况。委员促请香港机场管理局利用三跑道系统项目的发展,加强香港国际机场与粵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其他机场的协作,并把握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大湾区发展带来的机遇;
    • 事务委员会讨论与香港旅游业发展相关的事宜,包括香港旅游发展局2022-2023年度工作计划、旅游业新规管制度的实施,以及香港迪士尼乐园度假区的营运情况。委员促请政府当局为疫情后恢复旅游活动做好准备,以促进旅游业复苏,并加强与大湾区的连系,以推广香港的旅游业。
    • 事务委员会听取竞爭事务委员会(“竞委会”)的工作汇报。委员要求政府当局考虑检讨《竞爭条例》(第619章),以加强竞委会的执法权力、提高其检控效率,并应对充满挑战的环球经济环境;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简报海事法例的最新进展,包括有关修订国际海事组织公约和《领港条例》(第84章)及其附属法例的立法建议;及
    • 政府当局就加强对转运另类吸烟产品的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咨询事务委员会。有关建议旨在减少现时禁止透过多模式联运转运另类吸烟产品对航空货物转运业务造成的影响。

    教育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教育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梁美芬议员
    副主席
    邓飞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10
    事务委员会辖下的小组委员会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两度讨论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下的上课安排和相关的支援措施。委员促请政府当局帮助学生提升精神健康及跟上学习进度;
    • 事务委员会支持政府当局就改善公营小学中层管理人手和理顺公营小学校长及副校长薪酬的建议;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汇报学校推行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和中国历史科课程的最新情况,并提出改善该两科课程的建议;
    • 事务委员会就政府当局对《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提出的修订建议,以及修订《岭南大学条例》(第1165章)及《香港中文大学条例》(第1109章)的议员法案提出意见;
    • 事务委员会继续密切跟进与教师专业操守相关的事宜。委员认为有必要加强涉嫌专业失德个案的处理机制、加强教师的专业培训,以及把“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推展至所有教师;
    • 事务委员会就如何有效地推广家校合作及家长教育与政府当局交換意见;
    • 政府当局就多项基本工程计划咨询事务委员会,包括一所幼稚园教育中心、两幢分别属于香港科技大学及香港教育大学的新大楼、一所职业训练局新校舍,以及6项公营学校的建校计划;及
    • 在事务委员会辖下成立的研究推动国民及国安教育小组委员会于本会期展开工作。

    本地访问活动

    参观爱国教育支援中心

    研究推动国民及国安教育小组委员会于2023年1月7日参观位于沙田的爱国教育支援中心,以了解中心支援教育界推动国民及国家安全教育的工作。
    立法会议员与教育局和爱国教育支援中心(“中心”)代表合照
    议员参观中心的宪法教育展览室

    环境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环境事宜、能源事宜(包括能源供应及安全)、自然保育、可持续发展及气象资讯服务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葛珮帆议员
    副主席
    刘业强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11 (包括1次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

    主要工作

    • 政府当局就环境及生态局环境科与环境保护署的重组咨询事务委员会。有关重组旨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减废及循环再造,以及处理各项环境相关工作;
    • 事务委员会就政府当局改善香港空气质素及实现碳中和的最新措施提出意见。委员会与交通事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如何加快采用新能源运输,尤其是把氢能源应用于运输;
    • 政府当局就郊野公园设施的优化及野猪管理的新措施(包括扩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下的禁喂区,以及提高有关刑罚并引入在禁喂区內违例喂饲野生动物的定额罚款),咨询事务委员会;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简介《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35》的落实进展,包括为管制即弃胶餐具提供法律框架的立法建议;
    • 事务委员会就《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第499章)下的环境影响评估(“环评”)程序的检讨工作与政府当局交換意见。有关检讨旨在进一步改善环评机制,以优化相关程序和提升运作效率;
    • 事务委员会与政府当局及两间电力公司讨论周年电费检讨,并通过议案,促请当局在下次检讨电费时,要压低电费加幅及为用户提供更多电费补贴及纾缓措施;及
    • 在事务委员会辖下成立的研究与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回收及循环再造相关的政策事宜小组委员会在本会期展开工作。

    本地访问活动

    参观废物处理及资源回收设施

    研究与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回收及循环再造相关的政策事宜小组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3日参观“绿在屯门”(社区回收网络的其中一个“回收环保站”)、Y•PARK[林•区](园林废物回收中心)及T•PARK[源•区](污泥处理设施),以加深了解环境保护署在推动转废为能和转废为材,以及社区参与资源回收方面的工作。
    立法会议员参观Y•PARK[林•区],以加深了解将园林废物转化为有用材料的情况
    议员参观T•PARK[源•区]的水疗池,了解环境保护署在消除市民对废物处理设施的负面印象的工作

    财经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财经及财政事宜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林健锋议员
    副主席
    (出缺,自2022年12月27日起)
    黃元山议员 (至2022年12月26日)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10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与财政司司长就关乎香港宏观经济状况的事宜交換意见。议员提出的关注事项包括政府当局为巩固香港金融市场以抵御动荡的地缘政治局势及经济环境所带来的震荡而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协助中小型企业渡过目前的经济困境的措施,以及加息对楼市的影响;
    •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作出多次简报,期间议员与金管局讨论多项议题,包括美国联邦储备局加息对港元银行同业拆息及银行体系稳定性的影响,以及银行业为协助本地企业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中的挑战而推出的措施;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简介有关为单一家族办公室在香港管理具资格家族投资控权工具提供稅务宽免的立法建议。议员支持有关立法建议,并提出建议以加强其竞爭力;
    • 事务委员会继续监察开发强制性公积金电子平台(“积金易平台”)项目的进展。议员强调,政府当局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必须确保“积金易”平台在2025年全面运作时,数码使用率能达到较高水平,并须密切监察项目的发展,以确保项目依时完成;及
    • 事务委员会讨论多项推动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发展的措施。议员促请政府加强与內地(包括粵港澳大湾区)有关当局及各方的联系,以吸引更多內地地方政府和企业运用香港平台发行绿色债券,以及推出便利措施以助发行人在香港推出不同种类的绿色和可持续金融产品。

    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食物安全、环境卫生及渔农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何俊贤议员
    副主席
    陈家珮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9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简介打击卫生黑点计划的推行进度。委员促请当局采取更严厉的执法行动及其他必要的措施,以巩固在各区改善环境卫生所取得的成果;
    • 政府当局就提高《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条例》(第570章)下表列罪行的定额罚款金额的初步建议咨询事务委员会,该罚款金额目前为1,500元。委员表示支持该建议的整体方向,并察悉当局会进行公众咨询,然后敲定最终建议;
    • 委员支持政府当局向“农业持续发展基金”及“渔业持续发展基金”各注资5亿元的建议,以向基金提供更多资源及扩大基金适用范围。委员亦欢迎当局计划与渔农业界携手制订“渔农业可持续发展蓝图”;
    • 委员就政府当局推展街市现代化计划(“现代化计划”)的进度表达关注。他们建议当局为相关首长级人员制订表现指标及中期或长期关键绩效指标,以确保早日和适时完成现代化计划和新公众街市发展的项目;
    • 委员听取政府当局报告年度食物监测计划的最新实施情况时,就食物安全中心对网上销售的食品,以及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进口的冷冻食品的监测工作表达关注;及
    • 委员普遍支持政府当局修订《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的建议的方向,以向对动物负有责任的人施加积极的“谨慎责任”、加强防止残酷对待动物的条文,以及加强执法权力,以保障动物免受痛苦并防止罪行发生。

    本地访问活动

    视察香港仔街市

    事务委员会于2022年10月5日前往香港仔街巿视察,以加深了解街巿全面翻新工程的进度和翻新后将会提供的现代化设施。
    立法会议员在全面翻新的香港仔街市合照
    议员听取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先生(左一)简介香港仔街市全面翻新工程的范围

    卫生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医疗卫生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张宇人议员
    副主席
    陈凯欣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12

    主要工作

    • 委员透过定期在每月例会上讨论政府当局在本港预防及控制2019冠状病毒病的措施,积极并密切地监察当局有关工作。委员在疫情的不同阶段,就收紧或放宽当局的防疫抗疫措施提出各项建议;
    • 委员深切关注医疗人手短缺的问题。有委员支持政府当局探讨以立法方式规定医生须在公营医疗机构服务一定年期的计划。亦有委员支持以立法方式引入非本地培训牙医、护士及跨专业医疗人员;
    • 多名委员强烈不满医务委员会(“医委会”)于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四度取消非本地培训医生执业资格试的临床考试。有委员建议授权其他机构举办有关考试,以及增加每年的考试次数或考生名额。亦有委员要求政府当局收回医委会引入非本地培训医生的审批权力;
    • 有关以授课语言作为特别注册委员会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评审非本地医学课程的其中一项准则,多名委员指出该条例并无订明有关授课语言必须是英语。相关法定条文的原意是吸引更多有质素的非本地培训医生来港执业,而医学课程的授课语言和医生的质素并无关系。将认可非本地医学课程的授课语言限制为英语,会令持有內地医学资格,但相关医学课程的授课语言为中文的人士,无法透过特别注册途径来港执业;及
    • 有委员建议政府全面检视牙科护理服务的政策方针、服务范畴,以及服务提供模式。至于政府当局修订《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的初步立法建议,部分委员表示支持,亦有委员认为当局可探讨推出先导计划,容许物理治疗师和职业治疗师直接处理病人过往已获医生诊断的症状。

    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4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有关地区、公共及乡村事务、公民教育、大厦管理、青年事务、妇女事务、家庭议会、提供康乐及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发展、公众娛乐、体育及康乐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郑泳舜议员
    副主席
    霍启刚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9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支持计划兴建文物修复资源中心及新界东文化中心。委员认为,该等文化设施将加强香港发展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定位;
    • 政府当局就油麻地戏院第二期建筑工程的建议征询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委员促请当局优化油麻地戏院所在地的整体地区环境,创造更佳的文化氛围,将油麻地戏院发展为艺文地标及旅游景点;
    • 事务委员会讨论重建元朗大球场的建议。委员认为重建工程会把元朗大球场提升为可以举办国际足球赛事和大型田径赛事的场地,有利本港体育发展;
    • 政府当局就香港青少年发展联会(“青发联”)位于旺角的青年宿舍主体建造工程咨询事务委员会。委员要求当局加快推展拟议的工程计划,以增加青年宿舍宿位的供应,惠及更多有需要的青年;
    • 事务委员会支持政府计划于全港18区设立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关爱队”)。委员就关爱队的工作提出多项建议;
    • 事务委员会支持有关完善乡郊代表选举安排的立法建议,其中包括为当选人订立法定宣誓要求;及
    • 事务委员会讨论“2022年7月28日香港体育馆Mirror演唱会事故调查报告”。委员要求政府当局与表演业界就调查报告內的加强措施,商讨执行细节,并研究一切可行措施,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本地访问活动

    视察西九文化区及参观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馆

    事务委员会于2022年5月10日前往西九文化区及参观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馆(“博物馆”),以加深了解西九文化区计划的最新发展,以及博物馆筹备开幕的工作进度。
    立法会议员参观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馆(“博物馆”),了解馆內的展览设施
    议员与西九文化区管理局代表在博物馆前合照

    参观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馆

    事务委员会于2022年8月2日参观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馆(“博物馆”),以加深了解博物馆自2022年7月开幕后的最新情况。
    立法会议员在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馆(“博物馆”)馆长吴志华博士(右一)陪同下参观该馆的展厅,视察馆內的展览设施
    议员在博物馆內合照


    • 4
      2022年10月26日前称为民政事务委员会。

    房屋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私人及公共房屋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卢伟国议员 (由2022年8月8日起)
    麦美娟议员 (至2022年6月18日)
    副主席
    梁文广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9
    事务委员会辖下的小组委员会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讨论在支援非政府机构推行过渡性房屋项目的资助计划下各项目的进度。委员促请政府当局为偏远地区过渡性房屋项目的租户改善交通运输网络,并提供更多零售设施,包括湿货街市;
    • 事务委员会讨论有关兴建3万个简约公屋单位的拨款建议。委员原则上支持该建议,但鉴于部分为简约公屋项目物色的用地位置偏远,委员对这些项目的受欢迎程度和入住率表示关注。鉴于有关简约公屋单位建筑成本的详细资料欠奉,委员亦对为该建议提供一笔过拨款的安排有保留;
    • 事务委员会研究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组装合成建筑法项目、设计及建造采购模式,以及其他加快兴建公营房屋的措施的成效。委员就如何压缩公营房屋发展项目的推行时间表提供意见;及
    • 事务委员会讨论房委会的2022年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金检讨。委员认为,为减轻公屋租户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下的经济负担,房委会应把租金宽免期由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为了更适时及全面反映租户的开支和负担能力,房委会亦应考虑检讨现行租金调整机制,以顾及通胀和租户生活开支等因素。
    • 在事务委员会辖下成立的改善基层住户居住环境事宜小组委员会在本会期展开工作。

    本地访问活动

    参观过渡性房屋项目

    改善基层住户居住环境事宜小组委员会于2022年6月6日参观两个位于元朗的过渡性房屋项目,以加深了解项目的推行情况及工程进度。
    立法会议员在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先生(右二)陪同下,与东头同心村一名居民交谈,了解其生活环境
    议员听取简介,了解位于锦田的博爱江夏围村项目的执行情况及申请入住的流程

    探访劏房家庭及参观位于酒店/宾馆的过渡性房屋项目

    改善基层住户居住环境事宜小组委员会于2022年8月9日探访劏房家庭,并参观位于一间酒店和一间宾馆的过渡性房屋项目,以了解基层家庭的住屋情况。
    立法会议员探访一个劏房家庭,以加深了解劏房户的居住情况和所面对的困难
    议员到访位于尖沙咀美丽都大厦一间用作过渡性房屋项目的宾馆

    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资讯科技、电讯、广播、电影服务及创意产业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何君尧议员
    副主席
    邱达根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8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继续监察政府推展各项有关香港发展成智慧城市的工作,包括实施《香港智慧城市蓝图2.0》提出的措施、登记及使用“智方便”平台,以及发展数字经济及大数据分析;
    • 事务委员会讨论本港使用科技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情况,包括“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疫苗通行证”和“健康码”互认安排。委员吁请政府当局与內地制订健康码互认的安排,以便可尽早恢复跨境往来;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简介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的推行进度。鉴于长者、残疾人士等弱势社群在登记使用电话储值卡时可能遇到困难,委员促请当局向他们提供支援服务;
    • 事务委员会讨论资讯保安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委员要求政府当局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以提高市民对网上欺诈和网络安全的警觉性、吸引更多海外网络安全科技人才来港及培育本地人才,并与內地当局合作订立专业资格互认制度。委员亦就应否订立与网络安全相关的法例表达意见;及
    • 事务委员会讨论香港第五代(“5G”)技术的最新发展。委员吁请政府当局拟订整体发展蓝图鼓励各行业运用5G技术。为配合智慧城市的发展,委员建议新发展区內的新建楼宇应提供光纤入戶的配置。

    人力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劳工、人力策划、职业训练及教育,以及资历架构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陆颂雄议员
    副主席
    林振升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9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讨论并原则上支持政府当局就取消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下的“对沖”安排而提出的最终立法建议,以巩固强积金作为香港退休保障制度其中一根重要支柱的功能;
    • 委员欢迎政府当局回应他们对加强保障雇员权利的诉求,加快采取了行动,就《雇佣条例》(第57章)提出修订,以厘清雇员因遵守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施加的某些防疫规定而缺勤的日子可视为病假日,以及雇员如因遵守根据香港法例第599章施加的活动范围拘限而缺勤,并因而遭受解雇,属于不合理解雇;
    • 事务委员会就有关提高职业安全及健康(“职安健”)法例的罚则的立法建议进行讨论并表达多项关注,该建议旨在加强对持责者的阻吓力,从而为工人的职安健提供更佳保障。委员尤其关注建造业的工业意外及致命个案为数众多,促请政府当局推动工务及私人工程项目更广泛采用智能安全解决方案,以提升建筑安全;
    • 在讨论工伤雇员复康先导计划的实施情况时,委员对该计划的服务对象及资格准则表示关注。他们吁请政府当局在该计划推出后约6个月至1年內进行中期检讨;
    • 委员与政府当局讨论法定最低工资的实施情况及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机制。委员察悉当局会邀请最低工资委员会研究如何优化检讨机制,遂就多项事宜提出意见;
    • 事务委员会讨论并支持政府当局就调高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破欠基金”)个别特惠款项项目的款额上限的建议,以便为因雇主结业但无力偿债而受影响的雇员提供更佳保障。委员吁请当局检视及探讨有否空间精简处理破欠基金款项申请的工作流程;
    • 事务委员会普遍支持2022年施政报告所公布有关吸引人才来港的新措施。委员认为,政府当局积极提升本地劳动人口的竞爭优势,以及协助青年人向上流动亦同样重要;及
    • 事务委员会与政府当局跟进为有就业困难的求职人士(包括健全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受助人、妇女、青年人及中高龄人士)提供的各项支援服务。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公务员与政府资助公共机构和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员工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郭伟强议员
    副主席
    苏长荣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9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汇报公务员编制、实际员额、退休、辞职、年龄和性别分布概况。委员认为有需要吸引人才,尽快填补空缺,以及物色足够而且具备合适才干的公务员,培育并培训他们成为日后的领袖,藉此处理接班问题;
    • 事务委员会讨论新的公务员高层职位的选拔聘任机制。委员建议政府当局应确保在新机制下能秉持“爱国者治港”的原则,以及检视应否容许首长级公务员拥有双重国籍或外国居留权;
    • 事务委员会就如何改善公务员的表现管理制度与政府当局交流意见。委员普遍认为当局应检视评核机制、引入措施以准确评核公务员的表现、终止聘用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并制订与表现挂钩的薪酬政策和制度;
    • 事务委员会检视政府当局向公务员及合资格人士提供医疗及牙科福利的情况。委员再次促请当局研究为公务员投购医疗保险的做法的可行性;
    • 事务委员会继续密切跟进公务员的培训发展。委员促请政府当局加强公务员认识《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及国家事务;为公务员提供到海外著名机构接受培训的机会,藉此扩阔公务员的国际视野;以及鼓励公务员持续学习;及
    • 事务委员会检视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合约雇员”)的聘用情况,并促请政府当局将一些已确定有长远服务需求的合约雇员岗位以公务员职位取代。

    保安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保安、公安、公众安全、贪污事宜、国籍及入境事务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陈克勤议员
    副主席
    黎栋国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8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与政府当局跟进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进行本地立法和完善相关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以及加强香港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的准备工作的进展。委员促请政府当局尽快推展上述立法工作,并请当局注意在上述立法准备工作中需要考虑的事宜;
    • 在处理免遣返声请方面,事务委员会吁请政府当局采取果断行动,遏止声请人滥用司法覆核及法律程序以延长其非法留港时间的情况;从源头减少声请人的数目;加强执法打击非法雇用声请人的行为;以及加强羁留和遣送声请人。委员支持实施更新的遣送政策以加快遣送声请不获确立人士,并赞成增加羁留名额及加强管理被入境处羁留人士的建议,亦欢迎设立预先通报旅客资料系统的建议,以阻截不受欢迎人士乘坐航班进入香港;
    • 事务委员会就加强维持香港治安的工作(特别是防范和打击诈骗活动、虐待儿童和恐怖主义的工作),以及加强对吸毒问题的预防教育和宣传工作的事宜,向政府当局提出建议。委员支持当局提出立法建议,将大麻二酚及9种其他物质列为危险药物,以及对3种前体化学品施加管制;
    • 在防止和打击贪污方面,事务委员会认同廉政公署在加强与內地、澳门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反贪机构的协作和沟通方面的工作,并促请当局加大力度,处理私营机构的会计、楼宇管理及建造业界别的贪污情况;遏止操控及破坏选举的行为;以及做好准备应对更广泛使用科技所带来的挑战;
    • 为确保纪律部队部门有足够能力应付挑战及满足其运作需要,事务委员会支持政府当局为提升纪律部队的资讯设施及基建设施而提出的各项工务工程及财务建议,以及为加强纪律部队部门首长级人员的支援而提出的人事编制建议;及
    • 事务委员会就政府当局旨在赋权执行当局代未能符合法定防火要求的旧式综合用途及住用建筑物的合资格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并向他们收回有关费用的立法建议提出意见,并吁请当局早日提交有关建议。

    本地访问活动

    参观政府飞行服务队总部

    事务委员会于2022年5月31日参观政府飞行服务队总部,以加深了解政府飞行服务队的日常工作。
    立法会议员乘坐政府飞行服务队安排的直升机进行空中考察
    议员观看政府飞行服务队队员进行训练示范

    交通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交通事宜(包括铁路事宜)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易志明议员
    副主席
    陈绍雄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12 (包括1次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
    事务委员会辖下的小组委员会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分别于2022年4月及11月听取政府当局简介2022年港铁票价调整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的票价调整机制检讨。委员察悉2022年港铁票价将不作调整,而就2022年得出的+0.5%整体调整幅度,连同累计的+2.85%延后调整幅度,将再次延后处理。委员关注到若上述调整幅度在下年度实施,届时港铁票价的增幅或会超逾市民的负担能力,故促请当局考虑取消转拨安排。至于票价调整机制的检讨,委员建议在票价调整机制中加入“盈利扣减”及“列车服务表现”等因素,并以港铁公司的股息成立“公共交通票价稳定基金”,以减轻全港公共交通服务的票价加幅;
    • 政府当局分别于2022年5月及11月就香港电车有限公司及天星小轮有限公司的加价申请咨询事务委员会。委员关注该两家公司所面对的经营困难。他们认为电车和天星小轮是香港市民的集体回忆,值得保留,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应尽量探讨如何增加其非票务收入;
    • 政府当局就政府于2023年8月接收西区海底隧道(“西隧”)后在3条过海隧道实施的拟议收费方案,咨询事务委员会。委员普遍支持采取“不同时段不同收费”的安排,以遏抑过海隧道在繁忙时段的过量交通需求。然而,他们对西隧、海底隧道及东区海底隧道分别实施的60元、30元及30元拟议新收费能否有效分流3条过海隧道的车流量表示怀疑。部分委员对当局以“两步走”的策略落实3条过海隧道的建议新收费及在新收费生效一年后试行“不同时段不同收费”的安排,表示有保留。他们促请当局一次过实施该两项措施;
    • 政府当局就多项基建工程咨询事务委员会,包括“人人畅道通行”计划、富宝花园至西沙路升降机及行人通道系统、扩阔福亨村路工程(介乎青山公路——蓝地段至福亨村里)、青衣至大屿山连接路——勘查研究及详细设计、狮子山隧道改善工程——详细设计,以及多项旨在加强保障乘客和道路安全、提高执法效率及促进自动驾驶车辆在香港作更广泛的测试和使用的立法建议;及
    • 在事务委员会辖下成立的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在本会期展开工作。

    本地访问活动

    参观东铁线过海段会展站及金钟站

    事务委员会于2022年5月6日参观东铁线过海段会展站及金钟站,以在东铁线过海段开通前进一步了解车站设施及有关安排。
    立法会议员在金钟站扩建部分合照
    议员视察新建的会展站月台

    参观九巴车厂

    事务委员会于2022年6月10日参观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的车厂,以加深了解九巴的日常运作及巴士车队电动化的进展。
    立法会议员于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车厂乘坐新一代纯电动单层巴士
    议员视察九巴车厂的充电设施

    参观城巴有限公司

    事务委员会于2022年8月19日参观城巴有限公司(“城巴”),以加深了解及观察城巴的设施,包括全球首辆三轴双层氢燃料电池巴士。
    立法会议员参观全球首辆三轴双层氢燃料电池巴士,了解氢燃料电池车的发展和配套需要
    议员听取城巴有限公司管理层简介双层氢燃料电池巴士的配套需要

    参观将军澳——蓝田隧道及将军澳跨湾连接路

    事务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5日参观将军澳——蓝田隧道及将军澳跨湾连接路,以加深了解该两个道路项目在2022年12月11日通车前的最新情况。
    立法会议员听取简介,了解有关将军澳——蓝田隧道的主要特色
    议员视察将军澳跨湾连接路海上高架桥,了解大桥的设计特色及创新建造方法

    福利事务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监察及研究与福利、康复服务、扶贫及社会企业有关的政府政策及公众关注的事项。
    主席
    陈恒镔议员
    副主席
    邓家彪议员
    委员人数
    举行会议次数
    11
    事务委员会辖下的小组委员会

    主要工作

    • 事务委员会向政府当局提出多项建议,以加强院舍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能力。委员亦就当局有关提升院舍质素的立法建议提出意见;
    • 事务委员会与政府当局讨论预防及应对虐待儿童个案的策略。委员亦就当局有关强制举报怀疑虐待儿童个案的规定的立法建议提出意见;
    • 事务委员会听取政府当局汇报向奖券基金申请拨款的福利设施项目的计划、向福利服务营办机构提供的津助及资助,以及就《安老服务计划方案》的跟进工作;
    • 事务委员会与政府当局讨论加强支援和协助社会弱势社群(例如长者及少数族裔)的政策、措施及计划;
    • 政府当局向事务委员会简介加强支援照顾者的措施及跟进工作。委员要求政府当局提供全面的服务,以支援照顾者,并加强措施以防止涉及照顾者的家庭惨剧再次发生;
    • 事务委员会就长者现金福利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等社会福利,以及公共福利金计划申请前离港限制的放宽,与政府当局讨论并提出意见;
    • 事务委员会讨论并支持政府当局对《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第505章)附表2的修订建议,使被裁定犯了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人士不能担任或不能继续担任注册社会工作者;及
    • 在事务委员会辖下成立的增加安老院舍宿位事宜小组委员会在本会期展开工作。

    本地访问活动

    探访童乐居

    事务委员会于2022年9月28日探访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视察其设施和环境,并与香港保护儿童会的高层管理人员就童乐居的现行运作及服务重整计划交換意见。
    立法会议员听取简介,了解童乐居推行服务重整计划后的运作情况
    议员视察童乐居的设施和环境,以加深了解留宿幼儿的情况及院舍员工的人手比例
    Introduction
    Down arrow
    引言
    立法会的委员会制度
    财务委员会
    工务小组委员会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政府帐目委员会
    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
    议事规则委员会
    查阅立法机关文件及纪录事宜委员会
    內务委员会
    法案委员会
    研究附属法例的小组委员会
    事务委员会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工商及创新科技事务委员会
    政制事务委员会
    发展事务委员会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
    教育事务委员会
    环境事务委员会
    财经事务委员会
    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
    卫生事务委员会
    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
    房屋事务委员会
    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
    人力事务委员会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保安事务委员会
    交通事务委员会
    福利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