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強制使用單車頭盔的措施

ISE10/2022
主題:交通運輸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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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就使用單車頭盔的近期政策發展
新加坡強制佩戴單車頭盔的措施
立法會秘書處
資訊服務部
資料研究組
梁志傑
2022年4月11日 

附註:
  1. 最新數字由運輸署於2022年3月17日應要求提供。
  2. Hoye (2018b)及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0)。
  3. 星島日報(2017)、香港經濟日報(2021)及Hong Kong Cycling Alliance (undated)。
  4. 立法會(2017)、運輸及房屋局(2020,2022)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21)。
  5. 運輸及房屋局(2011,2022)。
  6. 瑞士自2012年起規定騎高速電動單車的人士必須佩戴頭盔,而法國則於2017年強制12歲以下兒童佩戴單車頭盔。請參閱Institute for Road Safety Research (2019)及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2020)。
  7.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6)、Hoye (2018a)及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2018)。
  8. 在紐約、洛杉磯、芝加哥和斯德哥爾摩,騎單車的死亡率分別為每10億分鐘車程有18人、7人、4人及3人。請參閱運輸署(2002,2014)及Xu et al. (2019)。
  9. 最新數字由運輸署於2022年3月17日應要求提供。
  10. 運輸署(不同年份)及東方日報(2009)。
  11. 交通事務委員會(2010,2011)、運輸及房屋局(2011)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2011)。
  12. 運輸署(2014)。
  13. Transit Jam (2020)、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021)及運輸及房屋局(2022)。
  14. 立法會(2017)及東網(2021)。
  15. Hong Kong Cycling Alliance (undated)。
  16. Rojas López and Wong (2017)、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18)、CNA (2020)及Ministry of Transport (2021a)。
  17. 諮詢小組於2015年7月成立,由政務部長領導,共有15名成員,代表長者、青少年、騎單車人士、新型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及駕駛者。請參閱Centre for Liveable Cities (2016)、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 (2018)及Land Transport Authority (2019)。
  18. 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 (2018)、Land Transport Authority (2019)及Ministry of Transport (2021b)。
  19. 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17)、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 (2018)及Land Transport Authority (2019)。
  20. Active Mobility Advisory Panel (2016)。
  21. 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19)及Yahoo News Singapore (2019)。
  22. 自2022年1月起,單車違例事項的銷案罰款倍增至150新加坡元(864港元),以加強阻嚇力。請參閱Parliament of Singapore (2021a,2021b,2022)。
  23.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Singapore (202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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