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司法制度小組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

日 期:2004年3月12日(星期五)
時 間:上午8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I.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8時30分至10時25分)

立法會CB(2)1237/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2月6日發出)

-2003年12月18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一覽表

立法會CB(2)1237/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2月6日發出)

-盧鐵榮博士對2003年12月18日會議上所提事項的書面回應

立法會CB(2)1659/03-04(01)號文件

-政府當局對"用檢控以外的措施處理頑劣兒童和少年"顧問研究報告所提建議及2004年2月5日會議上所提事項的書面回應

立法會CB(2)1721/03-04(01)號文件
(只備中文本)

-簡介政府部門及非政府組織為警方關注的頑劣兒童和少年所提供服務的資料單張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一覽表載於附錄)

II.其他事項
(上午10時25分至10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4年3月11日

附錄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



"用檢控以外的措施處理頑劣兒童和少年:海外經驗及可供香港選擇的方案"顧問研究報告

立法會CB(2)246/03-04號文件
(於2003年11月6日隨立法會
CB(2)267/03-04號文件發出)

-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與保安事務委員會於2003年11月7日內務委員會會議上提交的報告

立法會CB(2)429/03-04(02)號文件
(於2003年11月25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文件

立法會CB(2)735/03-04(01)號文件
(於2003年12月17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用檢控以外的措施處理頑劣兒童和少年顧問研究報告"提供的文件

團體代表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28/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9日發出)

-香港小童群益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28/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9日發出)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28/03-04(03)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9日發出)

-香港青年協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28/03-04(04)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9日發出)

-香港遊樂場協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28/03-04(05)號文件
(修訂本於2004年2月2日隨立法會
CB(2)1157/03-04號文件發出)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28/03-04(06)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9日發出)

-防止虐待兒童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28/03-04(07)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9日發出)

-香港大律師公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28/03-04(08)號文件
(於2004年1月29日發出)

-香港律師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58/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2月2日發出)

-香港家庭法律協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58/03-04(02)號文件
(於2004年2月2日發出)

-中華基督教禮賢會香港區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58/03-04(03)號文件
(於2004年2月2日發出)

-香港家庭福利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58/03-04(04)號文件
(修訂本於2004年2月3日隨立法會
CB(2)1194/03-04號文件發出)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58/03-04(05)號文件
(於2004年2月2日發出)

-鄰舍輔導會東區/灣仔外展社會工作隊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CB(2)1196/03-04(01)號文件
(於2004年2月3日發出)

-明愛南區青少年外展社會工作隊提交的意見書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