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確認通過會議紀要及續議事項
(上午10時45分至10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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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893/04-05號文件
(於2005年6月23日發出)
| - | 2005年5月30日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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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29/04-05號文件
(於2005年7月4日發出)
| - | 2005年6月10日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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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與政府當局及團體代表舉行會議
(上午10時50分至下午12時45分)
先前會議的跟進事項
(a) 2005年6月10日會議的續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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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27/04-05(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6月27日發出,中文本於2005年7月4日隨立法會CB(1)1972/04-05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2005年6月10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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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745/04-05(03)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6月8日發出,中文本於2005年7月4日隨立法會CB(1)1972/04-05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於2005年6月7日致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監會")主席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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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55/04-05(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6月30日發出,中文本於2005年7月4日隨立法會CB(1)1972/04-05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於2005年6月16日致證監會主席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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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27/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6月30日發出)
| - | 證監會對政府當局於2005年6月所提要求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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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735/04-05(01)號文件附件B
(於2005年6月7日發出,於2005年6月30日隨立法會CB(1)1955/04-05號文件再次發出)
| - |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證監會主席可行使的權力、職能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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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參考海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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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27/04-05(03)號文件
(於2005年6月30日發出)
| - |
證監會提供的"海外監管機構的管治架構"資料便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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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30/04-05號文件
(於2005年6月30日發出)
| - | 秘書處就2005年7月5日會議擬備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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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LS78/04-05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6月7日發出,
中文本於2005年6月9日隨立法會CB(1)1750/04-05號文件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擬備、題為"對有關金融服務管理局主席與行政總裁角色分隔的英國法例的觀察所得"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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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當局先前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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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762/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6月13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對香港財經分析師學會有限公司意見書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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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745/04-05(04)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6月8日發出,中文本於2005年6月13日隨立法會CB(1)1762/04-05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對香港大律師公會意見書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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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735/04-05(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6月7日發出,中文本於2005年6月9日隨立法會CB(1)1750/04-05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2005年5月30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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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651/04-05(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5月27日發出,中文本於2005年6月15日隨立法會CB(1)1791/04-05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2005年5月19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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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537/04-05(04)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5月13日發出,中文本於2005年5月17日隨立法會CB(1)1553/04-05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2005年4月22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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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537/04-05(05)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8日發出)
| - | 政府當局對各份意見書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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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880/04-05(08)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5日隨立法會CB(1)1367/04-05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有關團體/人士向財經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意見書中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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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國際證監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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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699/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6月2日發出)
| - | 2005年5月20日致國際證監會組織執行委員會主席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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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699/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6月2日發出)
| - | 2005年5月20日致國際證監會組織技術委員會副主席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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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699/04-05(03)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6月2日發出,中文本於2005年6月9日隨立法會CB(1)1750/04-05號文件發出)
| - | 國際證監會組織執行委員會主席2005年5月31日的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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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699/04-05(04)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6月2日發出,中文於2005年6月9日隨立法會CB(1)1750/04-05號文件發出)
| - | 國際證監會組織技術委員會副主席2005年5月31日的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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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745/04-05(01)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5年6月8日發出,中文本於2005年6月13日隨立法會CB(1)1762/04-05號文件發出)
| - | 政府當局就國際證監會組織執行委員會主席及國際證監會組織技術委員會副主席的意見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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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745/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5日隨立法會CB(1)880/04-05(08)號文件發出,並於2005年6月8日隨立法會CB(1)1745/04-05號文件 再次發出)
| - | Philippe Richard先生於2005年1月12日致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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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接獲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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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547/04-05(04)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3日發出)
立法會CB(1)1537/04-05(04)號文件附件A
(英文本於2005年5月13日發出,中文本於2005年5月17日隨立法會CB(1)1553/04-05號文件發出)
| -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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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590/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5月20日發出)
| - |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主席沈聯濤先生的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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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547/04-05(06)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3日發出)
立法會CB(1)1537/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3日發出)
立法會CB(1)1651/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5月27日發出)
| - | 香港證券及期貨業職工會的意見書(只備中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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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547/04-05(07)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3日發出)
立法會CB(1)1537/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3日發出)
立法會CB(1)1651/04-05(03)號文件
(於2005年5月27日發出)
立法會CB(1)1735/04-05(02)號文件
(於2005年6月7日發出)
| - | 香港財經分析師學會有限公司的意見書(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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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547/04-05(16)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3日發出)
| - | David M WEBB先生的意見書
(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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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547/04-05(08)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3日發出)
| - | 香港證券經紀業協會有限公司的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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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537/04-05(03)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3日發出)
| - | 香港律師會(證券法律委員會)的意見書(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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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590/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5月20日發出)
| - | Ermanno PASCUTTO先生的意見書(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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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669/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5月30日發出)
| - |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意見書(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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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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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553/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5月17日發出)
| - | 《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中賦予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主席的職能的相關條文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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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344/04-05(01)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1日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條例草案標明修訂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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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3)439/04-05號文件
(於2005年3月11日發出)
| - | 條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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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B12/2/1(2005)Pt.5號文件
(於2005年3月9日發出)
| -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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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LS43/04-05號文件
(於2005年3月30日發出)
| - | 有關條例草案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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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343/04-05號文件
(於2005年4月21日發出)
| - | 秘書處就《2005年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草案》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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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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