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2/13-12
1. | 第36号 | - | 消防处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一年的基金管理报告及财务报表 |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 |||
2. | 第37号 | - | 香港旅游发展局
2011/12年报 |
(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 |||
3. | 第38号 | - | 菲腊牙科医院
管理局年报2011/12 |
(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 |||
4.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7/12-13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议员提交) |
(一) | 鉴于有研究发现,21至25人的小班英语教学,比起38人以上的大班教学能提供更多师生以英语对话的机会,学生也更主动参与课堂活动,当局会否考虑将英语班的学生人数上限定为25人,以提升英语教学的质素;若否,原因为何;
|
(二) | 鉴于本人在担任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主席期间发现,大部分学生缺乏浸淫在英语环境的机会,而现时中学的英文教师每周上课超过30节,难以改善课堂教学,亦有教育界人士向本人反映英文教师每周上课20节所产生的教学效果最为理想,当局会否考虑以每周接近20节为中学英语科教师上课节数的参考指标;若否,原因为何;及
|
(三) | 鉴于《法定语文条例》第3条订明,中文和英文都是香港的法定语文,并享有同等地位,而且香港是国际都会,但现时部分政府文件只提供中文本,而沒有提供英文本(例如区议会的会议纪录),当局会否调查市民是否支持政府规定,所有向公众展示的文字(包括公告、指示牌、建筑物名称等),均必须同时中英兼备,以缔造一个双语环境;若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教育局局长 |
(一) | 入境处有否就审批加入中国国籍申请事宜制订內部指引,以确保不同族裔的申请者得到公平对待;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入境处在审批加入中国国籍的申请时,会否考虑申请人是否属无国籍人士、是否被香港华裔居民合法领养的非华裔儿童,以及是否有华裔血统;
|
(二) | 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每年非华裔香港居民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被拒的具体情况,包括入境处接获的申请数目及拒绝的申请数目(并按申请人所属族裔和拒绝申请的原因列出分项数字);及
|
(三) | 鉴于《中国国籍(杂项规定)条例》第5(1)(b)条订明,"凡行使该酌情决定权而作出批准或拒绝批准国籍申请的决定......无须给予理由",当局会否考虑修改该条文,向申请人交代拒绝申请的原因,以及设立上诉机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保安局局长 |
(一) | 有否评估,现时全港空置的工厦数目为何,当中有多少幢工厦的所在土地适宜改作住宅用途,又有多少幢适宜改建为公屋,以及某些工厦所在土地不适宜改作住宅用途的原因;当局有何措施协助改变这些工厦的用途及加快活化这些工厦,或当局将以哪些其他方式尽量减低工厦的空置情况;
|
(二) | 有否评估,把工厦重建为公屋与在新平整土地上兴建公屋这两种做法,在所需时间及资源方面有何分别;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尽快作出评估;及
|
(三) | 鉴于当局曾经表示,正探讨如何在活化工厦的政策下,利便业主把工厦整幢改装作"过渡性住房"的临时用途,有否评估将会有多少幢工厦的业主提出申请,以及可提供的过渡性住房单位数目;该等申请的批核准则;以及有否制订措施监管经改装的工厦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发展局局长 |
(一) | 过去10年,稅务局覆查获豁免缴稅的私家医院是否仍符合免缴稅资格的详情,包括每间医院的覆查次数、年份及结果;
|
(二) | 稅务局根据甚么准则衡量私家医院的收入和资产有否偏离慈善用途的情况,以及其业务是否符合第88条的规定;当稅务局发现有偏离的情况时,会否先向有关医院提出警告,并在该情况未获纠正时才取消其免缴稅资格;过去10年,稅务局曾否发出该等警告,以及曾否取消私家医院的免缴稅资格;及
|
(三) | 第(二)项所提适用于私家医院的准则,与稅务局对其他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所采用的准则有否分别;过去10年,稅务局取消了多少间并非私家医院的慈善机构或慈善信托的免缴稅资格;稅务局会否检讨有关的准则是否过于宽松?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
(一) | 鉴于行政长官及其委任的认可人士对屋宇署的4封信函均沒有回覆,该署有否根据现行政策采取执法行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二) | 在本年6月21日至30日期间,前任发展局局长有沒有召见涉及上述僭建个案的关键人士,以及要求行政长官凿开砖墙让当局侦查砖墙后面有否扩建部分;现任发展局局长上任至今有沒有召见该等关键人士;若他们沒有这样做,具体的原因为何;及
|
(三) | 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4条,在甚么情况下业主可以未获得建筑事务监督的批准及同意便进行上述的拆除扩建部分并以砖墙密封有关空间的工程;"工程完成后僭建物不再存在"是否其中一种情况;本年6月21日至今,政府有否收到行政长官的有关申请;如有收到,申请的日期、处理情况及作出批准的日期为何;如沒有收到,屋宇署会否采取执法行动(包括提出检控);若会,详情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发展局局长 |
(一) | 有否制订准则和程序,用以决定红馆需进行甚么翻新工程项目,以及需更新或添置哪些设备;如有,详情为何,包括需否咨询演艺界及体育界等场地使用者的意见,以确保红馆的设备切合使用者的需要;如需咨询,详情为何;如无需咨询,原因为何;
|
(二) | 有否计划检讨红馆的租用条款及政策,以确保它们与时并进,并且是便利使用者举办活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
(三) | 根据甚么准则厘订红馆的场地租金及各项收费的水平;推动演艺及体育等产业的发展是否准则之一;如否,原因为何;有否定期检讨红馆的各项收费;如有,详情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 |
(一) | 鉴于设立识别码资料库可以令盜窃及抢夺得来的流动电话的回收价值因电话不能在本地使用而下降,从而有助减少有关罪行,当局会否重新考虑设立该资料库,并将资料库公开,以便市民及回收商人在购入二手流动电话前可以查阅;
|
(二) | 当局会否考虑修订《电讯条例》(第106章)或 《盜窃罪条例》(第210章),明文禁止修改流动电话的识别码;及
|
(三) | 鉴于现时流动电话服务营办商的服务牌照有一项条款订明,若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指示,它们不得为拥有或使用盜窃得来或怀疑盜窃得来的无线电通讯器材的人士提供服务,该局(或其前身电讯管理局)曾否发出该等指示;若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
(一) | 自从在1998年在公营中小学推出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计划以来,政府有否就学生的英语能力进行定期的研究和调查,以评估该计划的成效和作出相应调整;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二) | 现时平均每所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资助及官立中小学聘用多少名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有否评估该等英语教师的人数是否足以应付教授各班级的英文科的需要,以及是否可达致提升学生的英语能力的目的;若评估结果为是,详情为何;若评估结果为否,政府会否考虑向有需要的学校增拨资源,以增聘该等教师?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教育局局长 |
(一) | 有否评估,一个家居內的电器、电子设备及移动通讯设备等同时使用时的室內电磁辐射水平为何,以及该水平会否危害人体健康;
|
(二) | 当局会否考虑制订家电产品的电磁辐射安全标准,并规定家电产品必须符合该标准才可出售,以确保消费者可以选购较安全的产品;若会,具体安排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三) | 鉴于目前很多国家均有就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进行研究,但该等研究的目的、方法及结论(例如在人体暴露于电磁辐射源的安全距离及时间方面)等并不一致,当局有否就这个课题进行研究;如有,结果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环境局局长 |
(一) | 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现时各健康中心及健康院提供的各项妇女健康服务的详情(包括有否提供乳癌及子宮颈癌检查,以及子宮颈癌预防疫苗注射)及服务收费(以表列出);
|
(二) | 过去3年,每间健康中心及健康院每年提供的每项妇女健康服务的平均轮候时间、接受该服务的妇女人数,以及该人数占所在地区妇女人口的百分比;是否知悉,该等数字与邻近国家及地区(例如日本、台湾及新加坡等)的相关数字是否相若;若不相若,有否研究原因是甚么;
|
(三) | 会否考虑扩大妇女健康服务的范围(例如免费乳癌及子宮颈癌普查服务),以及提供免费或受资助的子宮颈癌预防疫苗注射服务;若否,原因是甚么;
|
(四) | 会否考虑在全港每个区议会分区设立最少一间全日提供妇女健康服务的健康中心或健康院,以达到全港妇女平均每3年可获免费和全面的妇女健康服务一次;及
|
(五) | 会否研究设立自愿参与计划,资助全港适龄学生接受子宮颈癌预防疫苗注射,以期及早预防癌症;若否,原因是甚么?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
(一) | 过去3年,有多少人因触犯上述条文而被判罚,以及有关案件所涉黑钱的金额一般为何;法庭对被定罪人士一般施加的判罚为何;及
|
(二) | 过去3年,当局投放多少资源于宣传及公众教育(包括实际开支数目),教导大众如何避免触犯上述条文,以及有关的宣传及教育活动的详情(包括举行讲座的次数);有否检讨当局投放的资源是否足够?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保安局局长 |
(一) | 按区议会分区划分,现时获政府资助的托儿服务的详情(按下表列出);
| |||||||||||||||||||||||||||||||||||||||||||||||||||||||||||||||
(二) | 有否统计,现时父母作为儿童主要照顾者的人数及儿童的人数,并按区议会分区及儿童年龄列出分项数字(按下表列出);
| |||||||||||||||||||||||||||||||||||||||||||||||||||||||||||||||
(三) | 按区议会分区划分,各区获政府资助的幼儿中心及幼稚园(包括全日制及半日制)的数目,以及儿童轮候有关名额的平均时间和人数分别为何;及
| |||||||||||||||||||||||||||||||||||||||||||||||||||||||||||||||
(四) | 政府在2011-2012财政年度用于托儿服务的总开支及分项数字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
(一) | 鉴于政府于今年11月初提交本会的资料显示,在本年9月19日至10月26日期间,当局多次采取行动打击內地居民违反在港逗留条件参与水货活动,并拘捕了372名涉嫌违反逗留条件的內地居民,其中41人被检控(当中30人被定罪及判监两个月),以及331名未被检控人士被遣返內地),为何被拘捕的人士当中大部分未被检控,以及为何被检控的人士当中约有三成未被定罪;
|
(二) | 是否知悉在第(一)项未被检控而被遣返的內地居民会否受到內地当局惩处;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三) | 鉴于有传媒报道,为规避铁路乘客不得携带过重或过大的行李的管制措施,有一些人为水货集团作"闸口驳脚",负责把符合重量及体积规定的货物携带入闸,随即交由水货客在列车月台把货物重新组合然后运送出境,当局有否注意到此情况,以及有何应对措施;
|
(四) | 当局有否评估现行的各项措施对打击水货活动的成效;有否订定新的措施,以及将如何与內地当局加强合作,以持续和有效地取缔该等活动;及
|
(五) | 当局有否评估,內地当局收紧访港获发赴港旅游签注的深圳居民可一日多次往返內地及香港(俗称"一签多行")的政策,例如改为"一日一行",会否有助打击水货活动;如有评估,详情为何;如无评估,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保安局局长 |
(一) | 有否统计,过去5年,本港纺织品及成衣批发的交易额是多少;有否研究如何协助业界把握商机,充份发展本港的纺织品及成衣批发市场;
|
(二) | 会否重新制订发展纺织业的政策,促进产业创新,例如推动发展深水埗纺织品及成衣批发市场、培育时装设计人才、建设展销场馆、把纺织业重塑成时尚产业,以及研究仿效南韩东大门,把该批发市场重新包装成具特色的旅游景点,令纺织业、旅游业等产业可以互惠互利,环环相扣;及
|
(三) | 将如何兌现行政长官在其竞选政纲就提升和推广批发产业所作的承诺;具体的构思为何,以及将会何时推出有关的措施?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
(一) | 过去10年,夹屋、居屋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单位的业主为其单位补价的个案数目及补价总额为何;
|
(二) | 过去10年,夹屋、居屋及租置单位一手业主转售其单位的个案及百分比;
|
(三) | 鉴于香港房屋委员会于上月决定大幅放宽白表申请人购买未缴付补价的居屋单位的入息上限(即两人或以上家庭放宽至每月40,000元),而新入息上限与当年夹屋申请人的入息上限(即每月2.5万至5万元)相近,政府可否考虑将有关计划扩大至包括夹屋单位,以及容许夹屋业主出售未补价的单位,以增加夹屋的市场流转量;如否,原因为何;及
|
(四) | 鉴于快将推出的置安心计划与夹屋相近,其单位售价介乎私人楼宇与居屋之间,目的是为一班收入较高的人士或家庭提供置业机会,但该等单位的数量不多,政府会否考虑容许合资格的"置安心"计划申请人购买未补价的夹屋单位;如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一) | 当局每年接获多少宗免试签发驾驶执照的申请;批准的申请数目,以及当中申请人属香港永久性居民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并按他们所持有的驾驶执照的签发国家或地方列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申请的分项数字;及
|
(二) | 当局每年拒绝了多少宗免试签发驾驶执照的申请,并按申请人所持有的驾驶执照的签发国家或地方及拒绝申请的原因列出分项数字;在遭拒绝的个案中,有多少宗的申请人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
(一) | 过去3年,每间公立普通科门诊诊所的求诊人次当中,经电话预约服务获发诊症名额的人次及所占百分比为何;
|
(二) | 鉴于电话预约服务简介订明,如果病人于两个月內3次或以上不能应诊但沒有取消预约,便不得使用该服务,2006年至今有多少病人因此不得使用该服务,以及他们的年龄分布为何;
|
(三) | 电话预约服务自2006年推出至今,医管局推行的各项改善及优化措施的成效为何;及
|
(四) | 医管局有否计划于未来推行措施,进一步优化电话预约服务,以解决长者现时使用该服务时遇到的问题;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
(一) | 2007至2011年,按受助人的年龄及学历划分,每年15至59岁的失业综援受助人的数目(按下表列出);
年份:___________
| |||||||||||||||||||||||||||||||||||||||||||||||||||||||||||||||||||||||||||
(二) | 2007至2011年,按受助人的年龄及学历划分,每年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失业综援受助人的数目、他们的成功就业率及平均领取综援的年期(按下表列出);
年份:___________
| |||||||||||||||||||||||||||||||||||||||||||||||||||||||||||||||||||||||||||
(三) | 按受助人的年龄及至今领取综援的年期划分,目前的失业综援受助人的数目(按下表列出);
| |||||||||||||||||||||||||||||||||||||||||||||||||||||||||||||||||||||||||||
(四) | 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的综援受助人成功就业率的计算准则;若以就业3个月或以上为成功就业,过去5年,该计划每年的成功就业率为何,以及与现时当局统计的成功率有何差别;有否评估部分综援受助人经该计划觅得工作后但不足3个月便放弃工作的原因为何;现时有多少名参加该计划的综援受助人已领取综援超过半年;当局有否检讨该计划的成效;如有检讨,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 |||||||||||||||||||||||||||||||||||||||||||||||||||||||||||||||||||||||||||
(五) | 2007至2011年,按受助人的年龄及学历划分,政府每年向15至59岁的失业综援受助人发放的综援金总额(按下表列出)?
年份:___________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
(一) | 过去3年,每年根据输入內地人才计划获准来港从事学术研究和教育工作的人才中,有多少人是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专院校("资助院校")聘请,并按院校、学系、合约年期、他们的职级和薪酬列出分项数字;是否知悉,有关院校聘请內地人才的原因,是本港欠缺具相关专业学历及资历的人才、未能以聘请內地人才的薪酬聘请本港人才,还是其他原因;当局基于甚么准则和程序,以确定这些內地人才是本港所欠缺的;
|
(二) | 当局曾否评估发展教育产业所需的人手及其需具备的专业学历及资历;有否就如何提供所需人手制订政策;若沒有政策,原因为何;若有政策,当局的政策方向是以培训本地人才还是输入外地人才为主,以及有否就在本地培训人才和输入人才的比例制订指标;若沒有指标,原因为何;
|
(三) | 有否制订培训本地从事学术研究和教育工作的人才的策略、计划和时间表,以配合政府发展教育产业的政策;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四) | 是否知悉,过去3年,在每年的本地博士学位课程毕业生中,属于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人数为何,而在这类毕业生中(i)沒有从事教育或研究工作的人士所占的百分比、(ii)获资助院校聘用的人士的数目,并按年龄、职级和合约年期列出分项数字;及(iii)有多少人曾申请资助院校的职位但未获聘用;及
|
(五) | 有否评估相对于內地和外地的博士学位课程毕业生,本地毕业生在申请本地的研究和教育职位时是否较有优势;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教育局局长 |
(一) | 龙尾由2012年1月至今的水质监测数据及评级为何;
|
(二) | 鉴于当局在今年11月提交本会的文件中表示,"我们相信在泳滩工程于2014年底完成之前将会有最少80%住戶可接驳至污水网络",而上述的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报告公布至今已有5年,当局有否就龙尾人工沙滩工程完成后该处的水质重新作出预测;若有,根据最新的预测,该处水质被评为"欠佳"或"极差"级别的时间的百分比为何;及
|
(三) | 拟建的龙尾人工沙滩的海沙来源为何;虽然当局在第(二)项所述的文件中指"龙尾泳滩受到地形的遮挡,不容易受猛烈波浪的侵袭,加上泳滩的两端将建造护沙堤,因此预计泳滩不会出现明显的沙粒流失情况",当局有否制订措施,以监察该处海沙的流失情况;在有需要填补海沙时,当局计划在哪里取沙和预算开支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 |
项目编号 | 附属法例或文书的名称
|
(1) | 《2012年银行业(资本)(修订)规则》(2012年第156号法律公告)
|
(2) | 《2012年银行业(指明多边发展银行)(修订)公告》(2012年第157号法律公告)
|
(3) | 《2012年〈2012年银行业(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2012年第158号法律公告)
|
(4) | 《2012年电讯(以拍卖方法厘定频谱使用费)(修订)规例》(2012年第161号法律公告)
|
(5) | 《2012年电讯(指定须缴付频谱使用费的频带)(修订)令》(2012年第162号法律公告)
|
(6) | 《〈调解条例〉(生效日期)公告》(2012年第167号法律公告)。
|
出席的政府官员 | : | 律政司司长 (项目编号(6))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项目编号(1)至(3))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项目编号(4)及(5)) |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 ||
(i) | 麦美娟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加上"鉴于";在"市面上的"之前删除",";在"日渐增多,"之后加上"以及售卖保健食品的手法层出不穷,";在"成分等"之后加上",以及保健食品的销售手法";在"促请政府"之后加上":(一)";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二) 检讨现行法例,加强对保健食品的销售广告规管,例如销售商须要就产品广告上的保健声称,提交相关报告或证明,以免市民被误导;及(三) 就近年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有关商戶以讲座、身体检查、明星分享等方式向市民推销保健食品的投诉有所增加,当中有长者因使用保健产品而感到不适需送院治理,加强规管保健食品的销售手法,以保障市民健康"。 | |
(ii) | 方刚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加上"鉴于市面许多保健食品的功效已有实证证明,而";在"市面上的"之前删除",";在"五花八门,"之后删除"而";在"现时的法例"之后加上"对口服产品只分'药物'和'食物'两类,对保健食品的规管";在"促请政府尽快"之后删除"全面规管保健食品,确保",并以":(一) 就保健食品订立定义,将保健食品与'药物'和'食物'分开类别,以方便规管;(二) 全面咨询业界,以探讨为保健食品设立'声称要求',即产品须附有检测报告等实证,以确保保健产品"代替;及在"检测和监管"之后删除",同时",并以";(三) 倘若政府计划就保健食品进行规管,必须先进行'规管风险评估',以确保中小型企业不受影响;及(四) "代替。 | |
(iii) | 梁家杰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加上"有鉴于香港人口老龄化及內地旅客来港购买保健食品日增,";在"市面上的"之前删除",";在"功效、成分"之后加上"及打击冒牌保健食品";在"就其安全、"之后加上"成分及";及在"检测和监管,"之后加上"加强对冒牌保健食品的检控,抽查市面上的保健食品,以确保其含有声称的保健成分及不会含菌或有害物质,例如重金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