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2013年5月24日举行的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纪要(立法会CB(2)1228/12-13号文件) | ||
II. | 续议事项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 ||
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2013年5月24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3年5月2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56/12-13号文件) | ||
IV. | 将于2013年6月5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其他事项 | ||
(a) | 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8/12-13号报告 (立法会CB(2)1230/12-13号文件已于2013年5月29日随立法会CB(3)636/12-13号文件发出) | ||
(b) | 质询
(立法会CB(3)633/12-13号文件) | ||
V.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 ||
(a) | 《2013年教育(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4)706/12-13号文件) | ||
(b) | 扶贫小组委员会有关制订贫穷线的报告
(立法会CB(2)1225/12-13号文件) | ||
VI.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立法会CB(2)1229/12-13号文件) | ||
VII. | 黃毓民议员要求在2013年6月5日的立法会会议上获编配一个辩论时段,以就"对立法会主席投不信任票"动议议案(黃毓民议员于2013年5月16日及22日的来函(立法会CB(2)1166/12-13(01)及CB(2)1196/12-13(01)号文件已分别于2013年5月20日及23日发出)) | ||
VIII. | 蒋丽芸议员建议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条动议议案,分别解除黃毓民议员及陈伟业议员的立法会议员职务(蒋丽芸议员于2013年5月28日的来函(立法会CB(2)1239/12-13(01)号文件)) (立法会CB(2)1250/12-13号文件) | ||
IX. | 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