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13年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二次会议

议程

I.

通过2013年10月11日举行的首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64/13-14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13年10月11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3年10月1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4/13-14号文件)

IV.

将于2013年10月3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50/13-14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破产条例》(第6章)及《公司条例》(第32章)动议的4项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3年10月17日随立法会CB(3)61/13-14号文件发出。)

(d)议员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13年专业会计师(修订)条例草案》

(e)议员议案

(i)由陈志全议员动议的议案

陈志全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i)由范国威议员动议的议案

范国威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V.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根据《破产条例》及《公司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71/13-14号文件)

(b)《2013年律师(一般)事务费(修订)规则》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4)29/13-14号文件)

(c)《仲裁(委任仲裁员及调解员和决定仲裁员人数)规则》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4)35/13-14号文件)

V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65/13-14号文件)

VII.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立法会AS13/13-14号文件)

VIII.

跟进菲律宾人质事件的建议



(a)陈家洛议员建议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在2013年10月23日立法会会议上举行休会辩论
(陈家洛议员于2013年10月11日发出的函件(立法会CB(2)68/13-14(01)号文件))

(b)叶国谦议员及田北辰议员分别建议由立法会主席去信菲律宾国会
(叶国谦议员及田北辰议员分别于2013年10月15日发出的函件(立法会CB(2)68/13-14(02)(03)号文件))

IX.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