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2014年2月7日举行的第十五次会议的纪要(立法会CB(2)908/13-14号文件) | ||
II. | 续议事项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 ||
III. |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2014年2月14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4年2月1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26/13-14号文件) | ||
IV. | 将于2014年2月26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 ||
(a) | 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2/13-14号报告 (立法会CB(2)910/13-14号文件已于2014年2月19日随立法会CB(3)411/13-14号文件发出) | ||
(b) | 质询
(立法会CB(3)403/13-14号文件) | ||
(c) |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政府当局已通知立法会秘书,财政司司长拟在是次立法会会议席上提交: | ||
(i) | 《2014年拨款条例草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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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为止的财政年度的预算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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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逃犯(捷克共和国)令》、《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西班牙)令》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捷克共和国)令》小组委员会第二次报告 (立法会CB(2)914/13-14号文件) | ||
VI. |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立法会CB(2)909/13-14号文件) | ||
VII. | 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修订《议员个人利益登记表格》的建议(立法会CMI/23/13-14号文件) | ||
VIII. | 建议寻求立法会授权委任一个专责委员会,调查李慧玲被商业电台终止合约一事及相关事宜;并授权该专责委员会在执行其职务时行使《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9(1)条下的权力 | ||
(a) | 毛孟靜议员的函件
(毛孟靜议员于2014年2月15日的来函(立法会CB(2)916/13-14(01)号文件)) | ||
(b) | 陈伟业议员的函件
(陈伟业议员于2014年2月19日的来函(立法会CB(2)934/13-14(01)号文件) | ||
IX. | 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