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十七次会议

修订议程

I.

通过会议逐字纪录本/纪要



(a)2014年2月7日举行的內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逐字纪录本
(立法会CB(2)965/13-14号文件)

(b)2014年2月21日举行的第十六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951/13-14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14年2月21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4年2月26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28/13-14号文件)

IV.

2014年2月26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31/13-14号文件)

V.

预先就2014年3月19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给予通知



(a)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i)《2014年船舶法例(排烟管制)(修订)条例草案》

(ii)《2014年婚姻(修订)条例草案》

(b)政府议案

(i)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公共财政条例》(第2章)第7(1)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视乎立法会主席准许有关拟议决议案纳入2014年3月19日的立法会会议议程內)
(立法会LS29/13-14号文件)

(ii)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第29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4年2月26日随立法会CB(3)436/13-14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30/13-14号文件)

(iii)环境局局长根据《汽车(首次登记稅)条例》(第330章)第5(4)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视乎立法会主席准许有关拟议决议案纳入2014年3月19日的立法会会议议程內)
(立法会LS32/13-14号文件)

VI.

预先就2014年3月26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给予通知



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a)《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草案》

(b)《2014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

VI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201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陈家洛议员作口头汇报。

(b)《2013年稅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法案委员会主席黃定光议员作口头汇报。

(c)《空气污染管制(船用轻质柴油)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4)434/13-14号文件)

(d)《2014年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修订)规例》小组委员会报告

小组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作口头汇报。

VII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952/13-14号文件)

IX.

议事规则委员会提交的文件



查阅立法会的文件及纪录
(立法会CROP44/13-14号文件)

X.

其他事项



毛孟靜议员建议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在2014年3月19日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休会待续议案,以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受袭事件与香港新闻自由的关系
(毛孟靜议员于2013年2月26日的来函(立法会CB(2)971/13-14(01)号文件))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