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2时30分
于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1举行的第二十三次会议

议程

I.

通过2015年4月24日举行的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384/14-15号文件)

II.

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

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i)《2015年稅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立法会LS61/14-15号文件)

(ii)《2015年山顶缆车(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64/14-15号文件)

(b)2015年4月24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15年4月2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62/14-15号文件)

(c)2015年4月30日在宪报刊登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63/14-15号文件)

IV.

将于2015年5月13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提交文件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9/14-15号报告
(立法会CB(2)1386/14-15号文件已于2015年5月7日随立法会CB(3)660/14-15号文件发出)

(b)质询
(立法会CB(3)654/14-15号文件)

(c)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15年破产(修订)条例草案》

(d)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e)议员议案

(i)何秀兰议员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4)条就:

《商船(防止废物污染)规例》;及

《〈商船(防止废物污染)规例〉(废除)规例》

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5年4月29日随立法会CB(3)638/14-15号文件发出)

(ii)谢伟铨议员就"加强监管私人楼宇维修及保养工程"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5年4月22日随立法会CB(3)617/14-15号文件发出)

(iii)吴亮星议员就"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面对的新挑战"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5年4月22日随立法会CB(3)615/14-15号文件发出)

V.

将于2015年5月20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655/14-15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政府议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54A条动议2项与成立创新及科技局有关的拟议决议案
(拟议决议案措辞已于2015年4月30日随立法会CB(3)646/14-15号文件发出)

(d)议员议案

(i)刘慧卿议员就"立法会代表团前往芬兰、挪威及丹麦访问的报告"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5年4月28日随立法会CB(3)633/14-15号文件发出)

(ii)郭荣铿议员就"'一国两制'的实践与延续"动议的议案

(议案措辞已于2015年4月29日随立法会CB(3)639/14-15号文件发出)

V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与成立创新及科技局有关的两项拟议决议案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4)849/14-15号文件)

VII.

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1385/14-15号文件)

VIII.

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