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過2016年2月26日舉行的第十六次會議的紀要(立法會CB(2)1042/15-16號文件) | ||
II. | 續議事項 | ||
(a) | 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與政務司司長會面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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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2016年2月19日在憲報刊登的《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東盟10+3宏觀經濟研究辦公室)令》
(內務委員會於2016年2月26日舉行的第十六次會議的紀要第8段) (何秀蘭議員於2016年3月8日的函件(立法會CB(2)1048/15-16(01)號文件)) [先前發出的文件: 於2016年2月25日隨立法會CB(2)972/15-16號文件發出的立法會LS36/15-16號文件第5至10段] | ||
III. | 立法會先前會議的續議事項 | ||
(a) | 法律事務部就根據《議事規則》第54(4)條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的法案所擬備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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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2016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42/15-16號文件) | ||
(ii) | 《2016年香港教育學院(修訂)條例草案》
(陳家洛議員於2016年3月4日的函件(立法會CB(2)1051/15-16(01)號文件)) (香港教育學院校長於2016年3月9日的函件(立法會CB(2)1051/15-16(02)號文件)) (立法會LS43/15-16號文件) | ||
(iii) | 《201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LS44/15-16號文件) | ||
(b) | 2016年2月26日在憲報刊登並於2016年3月2日提交立法會會議席上省覽的附屬法例法律事務部報告
(立法會LS41/15-16號文件) | ||
IV. | 將於2016年3月16日立法會會議席上處理的事項 | ||
(a) | 質詢
(立法會CB(3)447/15-16號文件) | ||
(b) | 根據《議事規則》第91條動議的政府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根據《議事規則》第91條動議的議案 (議案措辭已於2016年3月3日隨立法會CB(3)440/15-16號文件發出) | ||
(c) | 政府議案
(若上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根據《議事規則》第91條動議的議案獲得通過)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章)第7(1)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6年2月24日隨立法會CB(3)415/15-16號文件發出) | ||
(d) | 法案 - 首讀及動議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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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2016年司法機構(五天工作周)(雜項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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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2016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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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法案 - 恢復二讀辯論、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於2016年3月9日隨立法會CB(3)448/15-16號文件發出有關"編定恢復二讀辯論的政府法案"的通告) | ||
(i) | 《201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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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2015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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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政府議案
保安局局長根據《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第525章)第4條就下列2項命令動議的2項擬議決議案: | ||
(i) |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瑞典)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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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阿根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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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6年2月29日隨立法會CB(3)425/15-16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LS40/15-16號文件) | |||
(g) | 議員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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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黃定光議員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4)條就《2016年差餉(豁免)令》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擬議決議案措辭已於2016年3月9日隨立法會CB(3)450/15-16號文件發出) | ||
(ii) | 黃毓民議員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382章)動議的議案
(議案措辭已於2016年3月3日隨立法會CB(3)442/15-16號文件發出) | ||
(iii) | 張宇人議員就"積極研究成立中產事務委員會"動議的議案
(議案措辭已於2015年11月25日隨立法會CB(3)180/15-16號文件發出) | ||
(iv) | 姚思榮議員就"重塑香港旅遊業形象"動議的議案議
(議案措辭已於2015年11月27日隨立法會CB(3)188/15-16號文件發出) | ||
V. | 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情況(立法會CB(2)1043/15-16號文件) | ||
VI. | 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