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草案》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上午8时30分举行的会议

代表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截至2016年1月18日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代表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

  代表团体名称 意见书 发出日期
1.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 立法会CB(1)443/15-16(04)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6年1月14日
2.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 立法会CB(1)443/15-16(05)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6年1月14日
3.香港保险业联会 立法会CB(1)445/15-16(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6年1月18日


不出席会议的代表团体/个别人士提交的意见书/来函

  代表团体名称 意见书 发出日期
1.瑞银 立法会CB(1)443/15-16(06)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6年1月14日
2.存款公司公会 立法会CB(1)443/15-16(07)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6年1月14日
3.国际掉期业务及衍生投资工具协会 立法会CB(1)443/15-16(08)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6年1月14日
4.西悉尼大学
Ludmilla K ROBINSON教授
立法会CB(1)443/15-16(09)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6年1月14日
5.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立法会CB(1)443/15-16(10)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6年1月14日
6.Peter LAKE先生 立法会CB(1)443/15-16(1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6年1月14日
7.持续联系结算及交收银行 立法会CB(1)443/15-16(12)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只限委员参阅)
2016年1月14日
8.另类投资管理协会 立法会CB(1)443/15-16(13)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6年1月14日
9.消费者委员会 立法会CB(1)443/15-16(14)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