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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

議程

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時

I. 提交文件



1.第23號-消費者委員會
2015-16年報
(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交)

2.第24號-入境事務隊福利基金
入境事務處處長法團根據《入境事務隊(福利基金)規例》第12(b)條擬備的基金管理報告
(由保安局局長提交)

3.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3/16-17號報告
(由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廖長江議員問:


政府於2011年3月分別向3間商營機構發出為期12年的數碼聲音廣播(下稱"數碼廣播")牌照,在香港提供數碼廣播服務。然而,該等持牌機構在最近13個月內先後申請交還牌照;部分持牌機構表示,政府未有實施政策配合數碼廣播服務的發展,因此在看不到市場前景下申請交還牌照。兩宗交牌申請已獲批准,而如果餘下一宗申請稍後獲得批准,本港將只剩下一間屬政府部門的香港電台提供數碼廣播服務。另一方面,當局正就數碼廣播服務進行檢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上述檢討是否包括政府政策對持牌機構的支援是否足夠、數碼廣播服務的前景、市場定位、可持續性,以及取代方案;如是,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評估投放在數碼廣播服務的公共資源(包括給予香港電台的撥款)是否物有所值;有否計劃削減在這方面給予香港電台的撥款;及

    (三)當局在考慮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時,會否考慮申請人的關聯機構曾經交還數碼廣播牌照的因素;如會,理據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2. 葉建源議員問:


根據現行政策,空調設備並不視為資助學校的標準教學設施。教育局一般會按《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列的噪音標準,為受交通噪音或固定噪音源影響的課室和特別室安裝隔音窗和空調設備,作為消減噪音措施。受噪音影響程度未達上述標準的學校如安裝空調設備,須自行承擔安裝費及有關的經常性開支(例如電費和維修費用)。據報,部分學校自資安裝空調設備後,每年的電費開支增加數十萬元,負擔沉重。部分學校為支付電費,唯有撙節其他開支,例如原本用於發展課程或推動課外活動的特定用途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由2012-2013至2016-2017學年,全港資助中、小學的校舍及課室數目、每年獲教育局撥款安裝空調設備的學校及課室數目和所涉費用,以及是否知悉每年自行安裝空調設備的學校數目、所涉費用及其經費來源(按學校類別列出有關資料);如未能提供該等資料,原因為何;

    (二)鑒於有學校校長向本人反映,雖然其學校獲教育局撥款安裝空調設備,但有關撥款額不足以應付開支,教育局現時如何計算用以支付有關安裝費和經常性開支的撥款額;過去3年,教育局有否檢討該計算方式;如否,會否盡快檢討;如會,檢討計劃的內容和諮詢學校的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目前教育局轄下建築物當中,有多少幢沒有空調設備;教育局會否考慮將空調設備視為標準教學設施,以便為所有資助學校的課室和特別室安裝空調設備;如會,有關計劃的內容和實施時間表,以及估計每年所涉額外開支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3. 容海恩議員問:


有大圍居民向本人反映,區內地區設施陳舊和不足,令居民的日常生活受到影響。大圍目前的人口已接近18萬,隨着在2019年將有資助房屋單位入伙,以及在2022年在大圍站上蓋將有2 900個私人住宅單位落成,該區人口將會進一步上升。該區人口急增,會使地區設施供不應求的情況加劇。沙田區議會於2014年公布的研究結果顯示,有超過一半的受訪市民希望區內增設商場及街巿,亦有沙田區議會議員建議政府於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以滿足居民對地區設施的需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有否就大圍區內各住宅發展項目將會產生的新增人口,對區內交通基建、環境及社區設施帶來的壓力進行全面評估;如有評估,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計劃於大圍物色合適地點興建綜合市政大樓,並於大樓內提供包括新型街市、圖書館、自修室、託兒所、幼兒園、青年創業孵化器、護理安老院及停車場等各項市政、福利及社區設施,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務;及

    (三)鑒於有大圍居民指出,區內各項地區設施不足的情況,反映政府在規劃和管理地區設施方面存在深層次問題,未能有效回應居民的需求,而且該等設施分散各處對市民帶來不便,當局會否就如何改善地區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展開研究,以長遠地解決有關問題?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4. 姚松炎議員問:


發展局局長在2013年5月答覆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土地供應督導委員會及規劃及土地發展委員會現時已擔當妥善協調規劃發展和統籌土地供應的角色,我們並無計劃就新界土地另行成立專責的跨部門委員會"。然而,政府近日透露,在2013年6月成立一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負責指導橫洲公共房屋發展(下稱"橫洲發展")及皇后山公屋發展計劃。行政長官表示,該兩個大規模公營房屋重點項目涉及複雜的規劃、基建、交通、環保等問題,因此他決定親自主持該工作小組。政府又表示,其後該兩個項目的實際工作,由各政府部門按一貫程序進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政府依據甚麼原則,決定需否就某個土地發展項目成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包括發展項目需有多大規模,政府才會考慮成立工作小組;

    (二)除了上述工作小組外,政府在過去5年就土地發展事宜,成立了多少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並列出每個工作小組的成員名單、成立日期,以及至今舉行的會議次數;及

    (三)橫洲發展第一、二及三期每期的勘探工程、撥款申請及建造工程的時間表為何;上述工作小組會否負責指導第二及三期的推展工作;按一貫程序,當局在正式展開規模與橫洲發展相若的土地發展項目前,須否把項目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批;如果須要,橫洲發展有否經此程序;如沒有經此程序,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


5. 陳淑莊議員問:


根據《基本法》第七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的土地和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管理、使用、開發、出租或批給個人、法人或團體使用或開發,其收入全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支配。"此外,《基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後滿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處理。"據報,香港現有大量土地契約將於2047年滿期。發展局局長較早前表示,政府會以"聰明的方法"處理該等土地契約的續期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將於2047年契約滿期的香港境內土地的資料,包括所在地區、總面積及地段數目,並按土地上建築物的種類提供分項數字;

    (二)發展局局長所提"聰明的方法"的詳情是甚麼;政府有沒有訂立政策、具體的工作計劃及時間表,處理將於2047年滿期的土地契約的續期事宜;若有,詳情是甚麼;若沒有,為甚麼政府仍未展開有關工作,以及將於何時展開;及

    (三)會不會就土地契約續期所涉法例和政策,進行任何形式的公眾諮詢;若會,詳細的工作計劃和時間表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6. 何俊賢議員問:


南海伏季休漁期於今年8月1日結束後,有港澳流動漁民在珠江口一帶水域進行拖網捕魚期間,撈到大量垃圾;及後有不少在香港水域進行捕魚作業及從事海魚養殖業的漁民發現海面佈滿垃圾。據了解,有不法之徒以大型船隻將數以百噸的垃圾非法傾倒入珠江口水域,部分垃圾隨水漂流到香港水域。該等垃圾除了破壞海洋生態外,亦嚴重打擊漁民生計,對他們造成極大困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上述非法海上傾倒活動的詳情;當局會否加強與內地相關部門合作及採取聯合執法行動,以遏止該類活動;如會,詳情為何;

    (二)當局會否參考其他地區(例如台灣)處理海洋垃圾的對策,包括(1)在特定地點設置資源回收設施或漁業廢棄物收集點,方便漁民棄置作業期間所產生或撈到的垃圾、(2)調撥資源及聯同內地相關部門,加派船隻清理海上垃圾,以及(3)為受非法海上傾倒活動影響的漁民提供資助和協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鑒於有漁民反映,有關政府部門過往在處理海洋污染及魚群大量死亡事故時互相推諉,當局會否制訂處理該類事故的明確及長遠政策,以加強跨政府部門協作及訂明須採取的補救措施,包括為難以受保的漁農業設立保險基金及補貼制度,以提供更佳的保障,讓漁民及相關行業可盡快復業和減少損失;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


*7. 蔣麗芸議員問:


據悉,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強徵多個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約共20萬至30萬名婦女當慰安婦供日軍淫辱,當中約七成婦女遭虐待至死。香港約有4 000名婦女被強徵在港或海南島當慰安婦。適值今年是香港淪陷75周年,有市民認為政府應致力向下一代傳承慰安婦歷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大韓民國、中國內地、台灣等國家和地區已設立關於慰安婦歷史的博物館,當局會否在香港歷史博物館或香港海防博物館內設置慰安婦歷史展區,以加深市民對該段歷史的認識;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大韓民國、美國、加拿大及澳洲等國家已先後在近年於公共地方豎立慰安婦銅像,而位於上海的國內首座慰安婦銅像已於2016年10月22日揭幕,當局會否在港豎立慰安婦紀念雕塑,以慰藉及悼念被日軍迫害的慰安婦;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將慰安婦歷史納入中學中國歷史科課程,以加強有關的歷史教育;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8. 黃定光議員問:


在工業貿易署轄下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撥款資助下,工業專業評審局及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早前聯合推行"製造業5個試點行業部分業務及運作回流香港企業借鑒及支援服務研究"。5個試點行業是:食品製造業、藥品或醫療器材製造業、鐘表製造業、珠寶製造業、精密金屬件及模具製造業。上述研究於本年6月發表的報告指出,土地配置是廠商將業務及運作遷回香港的重要考慮因素之一。有廠商表示,本港欠缺廠房及合適用地,是他們考慮將業務及運作遷回香港的最大障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何計劃跟進上述研究報告;

    (二)有否評估上述5個行業的部分業務及運作回流香港,會對香港的經濟發展、就業率等方面帶來甚麼影響;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統計過去5年,將部分業務及運作遷回香港及在港設立新廠房的廠商數目分別為何(按製造業行業分項列出);及

    (四)有何措施支援有意在港設廠的廠商獲得所需用地;會否考慮採取措施(例如設立產業發展資助基金、提供稅務優惠等),推動本港製造業的多元化發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9. 陳志全議員問:


設有何文田站和黃埔站的觀塘線延線("延線")已於上月23日通車。據悉,運輸署已評估延線啟用後對路面公共交通服務的影響,並為有關地區內各種路面公共交通服務制訂重組方案,以提升其營運效率及加強它們的相互協調。然而,有居民擔心重組方案會減少專營巴士、紅色小巴及專線小巴服務的路線及班次,對一直依賴路面公共交通服務的居民造成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運輸署在制訂上述重組方案時,有否就延線通車一年後有關地區的路面公共交通服務訂明確切安排;如有,詳情為何,包括涉及的路線、往返地區、受影響的乘客數目、以及各項安排的落實日期(按路面公共交通服務的種類以表列出有關資料);

    (二)運輸署在制訂上述重組方案時,除了相關的區議會外,有否諮詢地區團體及街坊組織;如有,有關團體/組織名稱、相關會面的日期、地點及出席人數;運輸署從該等團體/組織接獲的意見為何,當中有哪些建議最終獲接納;如沒有諮詢,原因為何;

    (三)運輸署會否評估延線的通車在首個月對有關地區的路面公共交通服務分流所起的效用;如會,詳情為何,以及當中會否包括每日乘搭延線的乘客人數;

    (四)運輸署將會根據甚麼具體的載客量數據,檢討延線對在有關地區分流路面公共交通服務的成效;及

    (五)鑒於有延線沿線地區居民指出,荃灣線過海路段在繁忙時段於延線通車前已飽和,他們因此不會乘搭延線,而運輸署曾表示會參考所蒐集的意見適當修訂重組方案,運輸署會否考慮在繁忙時段把過海巴士的班次維持在延線通車前的水平,或考慮增加過海巴士路線?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0. 吳永嘉議員問: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自2014年9月1日起推行新措施,使用路邊遙測設備在路上偵測排放過量廢氣的汽油和石油氣車輛。當環保署人員發現某車輛的廢氣排放超標,便會向有關車主發出廢氣測試通知書,要求車主在12個工作天內把車輛修妥,並送往車輛廢氣測試中心接受底盤式功率機(俗稱"跑步機")廢氣測試。如車輛未能通過測試,運輸署署長可吊銷有關車輛的牌照。香港申訴專員公署("公署")在新措施推出後不久接獲車主投訴,指其車輛剛通過運輸署指明的車輛年檢(當中包括怠速廢氣測試),仍接獲環保署通知其車輛須進行跑步機廢氣測試。公署經調查後發現,車輛年檢和跑步機廢氣測試所包含的測試項目及有關標準不同。因此,車輛即使通過年檢亦未必可通過跑步機廢氣測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自新措施推行至今,平均每月分別有多少部車輛(i)進行跑步機廢氣測試及(ii)測試不合格(按車輛種類列出分項數字);

    (二)鑒於《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311章)第31條訂明,車主可於接獲環保署所作決定、規定或指明事項的通知後21天內提出上訴,自新措施推行至今平均每月分別有多少宗上訴(i)由車主提出及(ii)得直;

    (三)鑒於環保署就新措施印發的宣傳單張未有詳述有關的上訴機制、程序及可能涉及的訴訟費用,當局會否檢視並簡化上訴機制,以及加強向市民宣傳有關詳情;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環保署有否定期檢視路邊遙測設備的偵測結果是否準確;如有,過去3年有否發現該等設備錯誤地偵測車輛廢氣排放超標的情況;如有此情況,有否與有關的車主跟進,例如作出補償及退回車輛廢氣測試費用;如有跟進,詳情為何;如沒有跟進,原因為何;及

    (五)鑒於公署在其於今年1月就新措施的安排發表的主動調查報告中建議,環保署及運輸署在車輛廢氣測試方面加強協調,當局會否落實該建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局局長

*11. 田北辰議員問:


現時,有不少市民有長時間使用電子屏幕產品,以進行通訊、觀看電視劇集、玩電子遊戲或瀏覽社交媒體的習慣。另一方面,衞生署在2014年發表的《使用互聯網及電子屏幕產品對健康的影響諮詢小組報告》("《報告》")指出,兒童和青少年使用電子屏幕產品,可能會引致視力模糊、肌肉過勞、損傷及意外等"生理健康"問題,以及上網成癮、阻礙社交技巧發展等"心理社交和精神健康"問題。《報告》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兩歲以下兒童應盡量避免使用電子屏幕產品,以及12歲以下兒童每天花在該等產品作娛樂用途的時間應少於兩小時。然而,去年有調查的結果顯示,約三成幼兒在兩歲前已開始接觸電子屏幕產品。今年有傳媒報道,有一名由4歲開始每日花兩至3小時使用平板電腦的男童的近視度數在過去3年每年增加100度。上述情況顯示有不少市民忽略《報告》所提建議,情況令人憂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統計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宗市民因過度專注使用電子屏幕產品而遇到意外並引致受傷的個案;如有,按該等市民所屬年齡組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現時小學生和中學生患有近視的百分比分別為何;該等百分比在過去10年的變化,以及與其他國家/地區的相關百分比如何比較;是否知悉有否科學研究的結果證實,長時間使用電子屏幕產品是兒童和青少年患有近視的情況惡化的成因之一;如果沒有該等研究,當局會否進行相關研究;

    (三)政府自《報告》發表至今投放了多少資源,宣傳《報告》提出的建議;

    (四)有否就兒童和青少年使用電子屏幕產品的情況進行追蹤研究,以驗證《報告》所提建議的效用;及

    (五)有何計劃進行廣泛宣傳,令家長和教師提高警覺,避免讓兒童過早及長時間使用電子屏幕產品?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2. 劉業強議員問:


近年,到長洲的遊人絡繹不絕,例如今年復活節假期首日便有多達6萬人前往長洲。有不少長洲居民向本人反映,由於中環—長洲航線的渡輪在繁忙時間和長假期經常爆滿,他們往往需等候數班渡輪才可登船,對他們造成莫大困擾。此外,渡輪的衞生情況欠佳。該等長洲居民因此建議當局實施居民和非居民分流登船的措施,以方便他們出入長洲。他們又指出,長洲碼頭有需要擴建以應付大量乘客,而且碼頭附近地方需重新規劃,以紓緩遊人與單車爭路的情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是否知悉,過去5年,中環—長洲航線每月的載客量為何;

    (二)過去5年,當局每月接獲多少宗有關中環—長洲航線渡輪服務的投訴,並按投訴內容(例如渡輪班次太少及渡輪衞生情況欠佳)列出分項數字;

    (三)鑒於本年的聖誕假期即將來臨,當局會有何措施避免長洲居民在假日與遊人爭先恐後乘搭渡輪的問題重現;有何長遠措施確保長洲居民在假日不用過於費勁便可乘搭渡輪出入長洲;

    (四)當局會否考慮上述分流登船的建議;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當局在未來5年有否計劃擴建長洲碼頭,以增加渡輪停泊位,以及重新規劃碼頭附近的單車停泊處;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3. 張超雄議員問:


近月有多名成年智障人士的年邁照顧者在家病發或意外失救致死,以致該等缺乏自理能力的智障人士獨留在家乏人照顧,伴屍多日才被發現。有社工指出,上述慘劇顯示政府對該等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務不足。他們認為三老或雙老家庭(即高齡及/或身體衰退的殘疾人士或病患者與父及/或母同居的家庭)屬高危組別,因此政府應為其提供全面的社區支援服務,包括建立個案管理制度及數據庫,以及為該等家庭安排社工探訪、家居清潔和送飯服務,以至社交活動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透過甚麼機制識別三老或雙老家庭;

    (二)有否統計(i)三老或雙老家庭的數目、(ii)受照顧的殘疾人士或病患者數目(按下表的類別列出分項數字),以及(iii)年齡超過65歲的照顧者的數目;若未能提供有關資料,政府會否採取措施,盡早識別出該等家庭以加強對其支援,避免再發生上述慘劇;及

    受照顧者的殘疾/患病類別數目
    認知障礙 
    智障 
    精神病 
    肢體傷殘 
    自閉症 
    身體機能衰退 
    其他原因以致缺乏自理能力 

    (三)有否計劃為三老或雙老家庭建立個案管理制度及數據庫,以便長期為他們提供全面的社區支援服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14. 陳淑莊議員問:


2014年11月26日晚上,一名警司被攝錄到在旺角驅散佔領運動參與者期間疑似用警棍毆打途人。該名警司已於去年7月退休。警務處行動處處長於本年7月27日表示,投訴警察課已完成該案件的刑事調查並把結果交給律政司,現正等候後者的進一步指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i)上述案件發生至今已近兩年,(ii)警方已於去年8月及12月就該案件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而且(iii)律政司接獲該案件的刑事調查結果至今已超過3個月,律政司至今仍未決定是否就案件提出刑事檢控的原因為何;律政司估計尚需多少時間才能作出最終決定;及

    (二)鑒於該案件已引起公眾廣泛關注,當局會否在決定是否就該案件提出刑事檢控時,一併檢討該名前警司的退休福利和長俸等安排;若會檢討,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5. (由於原訟法庭於2016年11月15日宣布,自2016年10月12日起取消梁頌恆先生就職立法會議員的資格,由他提出的此項質詢已從議程中刪除。)


*16. 尹兆堅議員問:


屯門區議會於2014年9月2日的會議上討論房屋署提交的《屯門新慶路公營房屋、教育及社會福利設施等綜合發展計劃》,當中包括新慶路公營房屋發展計劃("新慶路計劃")。新慶路計劃包括興建11幢住宅大廈,可提供8 000個公營房屋("公屋")單位,容納24 500人居住。當時已有兩個私人發展商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申請在新慶路計劃的地盤內進行私人住宅發展。區議會主席在會議上作總結時表示,區議會議決去信城規會,以反映有關新慶路計劃的意見。他亦促請房屋署於兩星期內進行地區諮詢工作。政府於本年9月29日表示,新慶路計劃於該會議上"未能得到區議會的支持"後,政府一直研究如何調整該計劃,但期間須顧及城規會已在2014年10月及2015年3月批准的上述兩項私人住宅發展的規劃申請。政府又表示,擬在原方案範圍內興建約1 700個公屋單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有屯門區議會議員("區議員")向本人指出,自上述會議以來,政府未有就新慶路計劃再次諮詢屯門區議會或向其交代該計劃的進展,政府指該計劃"未能得到區議會的支持"的理據為何;

    (二)鑒於有區議員在上述會議中要求政府暫緩處理新慶路計劃及上述兩個私人住宅發展的規劃申請,並就新慶路計劃再進行地區諮詢,為何該兩個私人住宅發展的規劃申請最終獲城規會批准;及

    (三)為何當局把新慶路計劃原方案範圍內擬建的公屋單位數目縮減至只有約1 700個?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7. 郭家麒議員問:


政府於去年宣布,將會在未來10年投放2,000億元進行公立醫院發展計劃,以應付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儘管公立醫院的病床總數在該發展計劃下會增加5 000多張,但新界西醫院聯網("新西聯網")未能受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 (一)現時新西聯網的服務地區人口/普通科病床比例,以及該比例與全港整體比例如何比較;當局有否估計新西聯網需增設多少張病床才可使兩者一致;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醫院管理局有否計劃在未來10年內增加新西聯網的病床數目;如有,(i)各類病床的新增數目、(ii)該等數目與其他聯網的相關數目如何比較,以及(iii)以何準則決定各聯網的新增病床數目;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新西聯網轄下屯門醫院及博愛醫院過去各項發展計劃所規劃新增的各類病床數目;該等病床現時是否已全數如期投入服務;如否,尚未投入服務的病床數目及有關原因為何;當局有否措施確保各公立醫院發展計劃完成時,規劃新增的各類病床全數如期投入服務;如有,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

*18. 陳克勤議員問:


有北區居民指出,北區對外交通十分依賴粉嶺公路及沙頭角公路,而雞嶺迴旋處及上水迴旋處是主要的交通交匯處。因此,每逢該等道路及地點發生交通意外(例如在本年1月11日、9月13日及10月14日發生的交通意外),北區對外交通便往往癱瘓。另一方面,北區區議會委聘的顧問公司於2014年1月發表《北區交通幹道及樞紐汽車流量調查報告(初稿)》("調查報告"),當中提出多項改善北區交通擠塞的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有否研究上述日期發生的交通意外的主要成因;如有研究,結果為何,以及當中是否涉及道路設計問題;如是,當局會否就此作出改善;

    (二)有沒有因應交通意外癱瘓北區對外交通的情況,制訂應變方案(包括把改道安排通知有關的專營巴士公司及專線小巴營辦商);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鑒於有北區居民指出,現時雞嶺迴旋處的4個入口中,掃管埔路南行方向的交通在平日早上及下午繁忙時間十分繁忙,並經常出現交通擠塞的情況,當局有何措施紓緩該問題;

    (四)鑒於調查報告建議把寶石湖路南行進入大頭嶺迴旋處的行車道由一條增至兩條,以期該迴旋處的容車量最多提升約25%,當局會否採納該建議;

    (五)鑒於調查報告指出,馬適路左轉往沙頭角公路北行方向及沙頭角公路南行右轉往馬適路方向的車流量大,因此在短期可考慮改變該交通燈的現行控制方法,從而增加有關路口的容車量,當局會否採納該建議,以及會否制訂中、長期措施以紓緩該處的交通擠塞;

    (六)會否考慮興建粉嶺南直駁粉嶺公路的高架道路,使往來粉嶺南和元朗的車輛無需駛經各個交通交匯處;

    (七)有否統計過去5年北區車流量的變動情況;如有,詳情為何;過去5年,每年北區的交通意外宗數為何;及

    (八)有何措施避免再出現交通意外癱瘓北區對外交通的情況;會否全面檢討北區的道路網絡及對外交通基建設施是否足以應付交通需求,並制訂短、中、長期的改善方案;如會,詳情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19. 何啟明議員問:


近月發生多宗引致修路工人死亡的交通意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過去5年,引致修路工人傷亡的交通意外宗數;該等個案當中,分別有多少宗發生在高速公路和晚間;

    (二)鑒於當局於本年7月表示正檢視《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工作守則》("《守則》")及會考慮修訂相關法例,(i)該等工作的進展及(ii)預計制訂《守則》最新標準及修訂相關法例的時間表為何;在完成該等工作前,有何短期措施減少引致修路工人傷亡的交通意外;

    (三)過去5年,路政署人員在晚間就修路工程承辦商有否遵守法例和《守則》而進行定期抽樣和突擊巡查的次數分別為何;當中發現多少宗違規個案,並按違規事項列出分項數字;及

    (四)過去5年,勞工處人員就職業安全事宜到修路工程工地進行突擊巡查的次數,以及就涉嫌違規向工地負責人或承辦商提出檢控的個案宗數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運輸及房屋局局長

*20. 葛珮帆議員問:


有不少智障人士的家長向本人反映,政府部門對私營智障人士院舍和特殊學校("院舍和學校")長期監管不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有家長反映,他們就院舍和學校的不當安排作出的投訴,往往因舉證困難及投訴處理程序欠透明而不了了之,政府會否考慮規定院舍和學校在取得家長的同意後,在智障人士活動的房間安裝閉路電視以便利取證,以及改革現行投訴機制以增加透明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鑒於有家長反映,院舍和學校的質素十分參差,但政府部門對它們監管(包括巡查)不力,而且沒有就違規情況訂定罰則,政府會否引入扣分制度,規定多次因違規而被扣分的院舍可被吊銷牌照;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鑒於有家長反映,他們因智障子女不適應或懷疑被虐而為子女申請調遷至其他院舍和學校,但需等候多時(一年或以上)甚至遭拒絕,政府會否檢討有關的審批準則和調遷安排,讓有關的智障人士可盡快調遷到合適的院舍和學校;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現時有多少人正輪候資助院舍宿位;鑒於有家長反映,資助院舍宿位現時的輪候時間長達15年,而政府在最近向本會提交的文件表示,會加快興建資助院舍,政府預計當有關院舍落成後,輪候時間可縮減多少;及

    (五)鑒於有家長建議將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擴展至智障人士院舍的僱員,以進一步保障智障人士,政府會否接納該建議;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21. 謝偉俊議員問:


據報,不少銀行基於中小企業(特別是酒吧、夜總會及其他娛樂場所等企業)及初創企業對銀行盈利貢獻不彰,並為避免風險,近年經常以打擊洗黑錢及遵守日趨嚴格的國際監管銀行規則為由,對該類企業開戶申請諸多刁難。例如,一家佔本港市場份額近半的英資銀行近月拒絕了高達50%的企業開戶申請,形同“趕客”。該類企業未能透過銀行戶口處理收支帳款(例如支付薪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供款及勞工保險費)。儘管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接獲有關投訴後已向各銀行發出指引,但情況並無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鑒於有評論指出,銀行業過去以寬鬆態度處理企業開戶申請,有助本港經濟自由度長期在世界名列前茅,並奠定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政府有否評估如今中小企和初創企業難以開戶,對本港經濟朝多元化、創新和高科技方向發展、就業率、初創企業發展,以及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競爭力的影響;如有評估,結果為何;如否,會否盡快作出評估;

    (二)金管局除向銀行發出營運指引外,有否採取措施糾正銀行“趕客”情況;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有何新政策及措施協助該類企業開立銀行戶口,以及如何評估該等政策及措施的成效;及

    (三)有否評估本港銀行用以考慮是否批准該類企業開立戶口申請的準則,與新加坡、大韓民國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銀行所用準則比較,是否有過於嚴謹或刻意留難情況;如有評估,詳情為何;如否,會否立即作出研究?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2. 朱凱廸議員問:


有民間圑體表示,由於欠缺詳細和完整的政府土地資料以供研究,他們難以向政府提出增加土地供應的可行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一)現時每幅位於巿區的閒置政府土地的所在地區和面積,並在地圖上標示其位置;及

    (二)現時每幅位於市區並以短期租約租出的政府土地的所在地區、面積和現有用途,並在地圖上標示其位置?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發展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員議案



1.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林健鋒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
就2016年10月19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6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即刊登於憲報的2016年第156‍號法律公告),將《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34(2)條所提述的附屬法例修訂期限根據該條例第34(4)條延展至2016年12月7日的會議。

延擱處理的項目:議員議案編號2及3 (自2016年10月19日的會議起)

2.取消強制性公積金對沖機制
(這次會議會處理此議案的餘下程序)

黃國健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自2000年實施以來,成效備受社會質疑,而強積金對沖機制(即強積金僱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可以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一直為社會詬病;截至2016年第一季,強積金計劃下已對沖逾292億元,嚴重蠶食'打工仔女'的'血汗錢',並直接影響他們的退休保障;就此,本會促請政府盡快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並全面檢討強積金計劃,以確保僱員權益不受損害及加強保障他們的退休生活。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吳永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強制性"之前加上"鑒於";在"('強積金')計劃"之後刪除"自2000年實施以來,成效備受社會質疑,而強積金",並以"下的"代替;在"一直"之後刪除"為社會詬病;截至2016年第一季,強積金計劃下已對沖逾292億元,嚴重蠶食'打工仔女'的'血汗錢',並直接影響他們的退休保障",並以"運作良好,工商業界堅決反對取消有關對沖機制"代替;在"政府"之後刪除"盡快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並",並以"在確保香港的營商環境和就業市場不受衝擊,以及社會資源得以公平運用的前提下,"代替;在"檢討強積金計劃"之後刪除",以確保僱員權益不受損害及",並以"之餘,同時檢討各項社會保障制度,以"代替;及在"加強保障"之後刪除"他們",並以"僱員"代替。

(ii)蔣麗芸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強制性"之前加上"作為市民退休保障的其中一根重要支柱,";及在"機制,並"之後加上"為此安排作出一定的財政承擔,以及"。

(iii)尹兆堅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強制性"之前加上"政府於1995年提出";在"('強積金')計劃"之後加上",該計劃";在"詬病;"之後加上"行政長官於2012年發表的行政長官競選政綱中,表示會'逐步降低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用作抵銷僱員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比例',可是,在過去4年多他並沒有履行有關的競選承諾;";及在"億元,"之後加上"由於現時對沖機制是與退休保障掛勾,"。

(iv)張超雄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退休保障;"之後加上"對於行政長官未有兌現其2012年競選政綱'逐步降低強積金戶口內僱主累積供款權益用作抵銷僱員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的比例'的承諾,本會強烈譴責行政長官言而無信,罔顧僱員權益;";及在"政府"之後加上"在保留保障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前提下,"。

(v)劉小麗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之後加上"在確保保障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不被取消的前提下,"。

(vi)田北辰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之後加上"下強積金對沖遣散費的安排,但保留其對沖長期服務金的安排"。

出席的政府官員: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


3.規定初中中國歷史獨立成科

張國鈞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政府多年來容許學校把初中的中國歷史和世界歷史或其他人文學科合併教授,但課程內容對香港歷史及香港與內地的互動關係卻着墨甚少,令年輕一代無法正確、全面和有系統地認識中華民族的發展歷程;就此,本會促請政府規定初中中國歷史獨立成科及將之列為必修科目,並擴闊有關課程範圍,涵蓋更多中國近代歷史及香港與內地的互動關係,讓學生從不同角度更客觀和理性地認識中華民族的發展歷程,以及中國近年的發展。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葉建源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本會"之前刪除"政府多年來容許學校把初中的中國歷史和世界歷史或其他人文學科合併教授,但課程內容對香港歷史及香港與內地的互動關係卻着墨甚少,令年輕一代無法正確、全面和有系統地認識中華民族的發展歷程;就此",並以"鑒於政府當局現正就修訂初中中國歷史科課程進行諮詢,而課程內容的修訂對提高學生對學科的興趣及提升教學質素至為重要"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規定初中中國歷史獨立成科及將之列為必修科目,並擴闊有關課程範圍,涵蓋更多中國近代歷史及香港與內地的互動關係,讓學生從不同角度更客觀和理性地認識中華民族的發展歷程,以及中國近年的發展",並以"在進行諮詢時,必須謹守教育專業的原則,全面諮詢學校及前線教師的意見,並發展專科專教,以加強教與學的成效;此外,政府應規定將中國歷史列為初中的必修課程內容,並確保學校不論以獨立成科或其他方式教授中國歷史(例如參考內地及台灣學校,將歷史科的課程內容涵蓋中國歷史和世界歷史),均須就有關課程訂定足夠授課時數,以反映中國歷史在中學教育的地位"代替。

(ii)葉劉淑儀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多年"之前加上"鑒於";在"甚少,"之後加上"亦忽視教授中國經史子集和其他經典文學著作的重要性,";在"系統地認識中華民族的發展歷程"之後加上",以及令他們缺乏足夠機會認識博大精深的中華文化和建立對中華文化的認同感和自豪感";在"規定"之後刪除"初中";在"必修"之前刪除"獨立成科及將之列為",並以"科於整個初中階段為一獨立"代替;在"互動關係,"之後刪除"讓學生從不同角度更",並以"以及加強教授經史子集和其他經典文學著作,使學生能更全面、"代替;在"理性地認識中華民族的發展歷程"之後刪除",以及",並以"和"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並對源遠流長的中華文化有更深入的認識和了解"。

(iii)姚松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多年"之前加上"鑒於";在"教授,"之後刪除"但課程內容對香港歷史及香港與內地的互動關係卻着墨甚少,令年輕一代無法正確、全面和有系統地認識中華民族的發展歷程;就此",並以"讓學校在較靈活的課程架構下,按校本需要以不同模式教授中國歷史"代替;在"促請政府"之後刪除"規定",並以"繼續讓學校自行決定把"代替;在"獨立成科"之後刪除"及將之列為必修科目,並擴闊有關課程範圍,涵蓋更多中國近代歷史及香港與內地的互動關係",並以",或把中國歷史和其他人文學科合併教授,並繼續改善和推動學校發展中國歷史及其他人文學科合併的教學模式"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更客觀和理性地認識中華民族的發展歷程,以及中國近年的發展",並以",以具批判性、客觀和理性的思維認識中國歷史"代替。

(iv)郭家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容許"之前刪除"政府多年來",並以"自2001年中學課程改革後,政府"代替;在"範圍,"之後加上"根據史實,";在"近代歷史"之後刪除"及",並以",包括於1949年後發生的反右運動、文化大革命、四五天安門事件、六四事件、劉曉波先生獲諾貝爾和平獎及烏坎村事件等政治事件,以及"代替;及在",讓學生"之前加上",包括六七暴動、每年的七一遊行、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及雨傘運動等"。

出席的政府官員:教育局局長
教育局副局長

4.促請政府修改《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

梁美芬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條例》')規定,於1987年3月1日或之前建成的綜合及住宅樓宇必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1月底,政府當局共向5 453幢樓宇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指示'),當中只有339幢樓宇能完全遵辦指示或獲豁免遵辦指示;有收到指示的人士表示,他們在嘗試遵辦指示時遇到財政、工程技術及大廈業主立案法團運作等問題,而政府當局提供的支援卻十分有限,以致他們因無法遵辦指示而被罰款或檢控;就此,本會促請政府當局盡快修訂《條例》,以賦權政府當局負責人在急切的情況下,為未能遵辦指示的樓宇進行改善消防裝置工程,並提供所需協助;此外,鑒於不少樓宇屬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或居民組織,又或並非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三無大廈',而多數業主及/或佔用人士(包括長者及低收入人士)缺乏物業管理及工程技術的專業知識,政府當局應採取下列措施,向須遵辦指示的人士提供適切支援:

(一)鑒於現時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及'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向須遵辦指示的人士提供的幫助有限,政府當局應參照'樓宇更新大行動',推出'消防安全更新大行動',為合資格人士提供津貼、工程技術及物業管理等方面的專業意見和技術支援;及

(二)考慮到相當數目的舊式樓宇的建築設計無法加裝現代消防設施(例如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標準水缸),而改善消防裝置工程或會涉及業權問題,政府當局應以更具彈性的手法,酌情處理有實質困難的個案。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陳恒鑌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檢控;"之後加上"此外,由於願意承辦消防安全工程的承辦商及相關專業和技術人員不足,在供求失衡的情況下,工程招標價格被抬高,以致加重業主的財政負擔;";在"協助"之後加上",同時,增加消防安全工程的專業和技術人員的培訓,以及成立'大廈維修管理局',以提高招標透明度,吸引更多承辦商參與消防安全工程的投標";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加上",包括優化'折衷式消防喉轆系統先導計劃',增加計劃名額;以及在技術可行的情況下,將計劃的適用範圍由現時樓高三層的樓宇擴展至樓高六層或以下的樓宇,讓更多樓宇的喉轆系統可以由街喉直接供應水源"。

(ii)姚松炎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加裝"之後刪除"現代",並以"一般"代替;及在緊接句號之前刪除"以更具彈性的手法,酌情處理有實質困難的個案",並以"推動在消防設施上應用新科技及新概念,以克服工程技術問題,從而解決舊式樓宇業主在提升消防設施上遇到的困難,以及確保其樓宇的消防安全"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保安局副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