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6/17-19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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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际组织(特权及豁免权)(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令》 | 41/2017 |
2. | 《2017年进出口(战略物品)规例(修订附表1)令》 | 42/2017 |
3. | 《2017年职业退休计划(费用)(修订)规则》 | 43/2017 |
4. | 《2017年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修订)规则》 | 44/2017 |
5. | 《2017年〈2014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4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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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80号 | - | 自资专上教育基金 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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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81号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奖学基金 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署署长报告 |
(由教育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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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內务委员会有关研究附属法例及其他文书的第14/16-17号报告 | ||
(由內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议员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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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保险业监理处至今对上述保险公司的行动有何跟进工作;有否评估,该行动是否涉及保险公司单方面收窄保单保障范围,因而损害受保人权益,以及会否引致医保申索爭议大幅增加;如有,详情为何;日后受保人就该行动所导致与保险公司的保单条款及索偿爭议可如何作出投诉,而有关的投诉处理机制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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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报道指出,有不少保险销售人员在推销医保时,声称受保人可获全数发还住院手术费用,当局有否评估保险公司单方面施加上述"医疗需要"的索偿条件,有否违背受保人的合理期许,以及有否违反《商品说明条例》;若有评估而结果如此,当局有何措施保障医保受保人的权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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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据报全港约有400万名市民购买医保,涉及保费总额高达174亿元,以及有学者指出,医保市场现时被几家保险公司瓜分,出现寡头垄断情况,竞爭事务委员会有否发现各保险公司对住院医疗程序合谋或相继施加更严苛索偿条件的情况,令市民的医保选择减少,甚至在别无他选下作投保决定,以及该委员会会否密切防止此情况出现? |
(一) | 鉴于高级警务人员拥有指挥下属的权力,当局有何新措施确保该等人员执行职务时廉洁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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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检讨现时已沿用多年的投诉警察制度,以了解该制度是否获得市民普遍的信任;有何措施加强该制度的认受性,以及加强监察警务人员的操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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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何措施加强警队的诚信管理及改善其公众形象? |
(一) | 司长所提的"大方向"与副局长所提的"方案"在本质上有何异同,以及两者的具体含义分别是甚么;就落实一地两检安排,本届政府将会进行的工作及有关时间表是甚么,以及下届政府由就职至高铁通车前的工作及有关时间表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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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据报內地官员近日坚持采纳內地人员在西九龙总站的內地口岸区(下称"口岸区")有权全面执行相关內地法律的方案,特区政府会不会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同意该方案;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特区政府会否考虑一地两检以外的边境检查安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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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特区政府至今有沒有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以确定须否为了使內地人员得以在口岸区局部或全面执行內地法律,而修订《基本法》的相关条文,或把有关的全国性法律加入《基本法》附件三以便在特区实施,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基本法》进行解释;若有,所得意见的详情是甚么;若沒有,原因是甚么;特区政府现时对应否为了落实一地两检安排而修订或解释《基本法》所持的立场是甚么? |
(一) | 金管局是否知悉,在上述通告发出后,银行每月分别收到、批准及拒绝了多少宗新客戶开戶申请,以及审批申请的平均时间;该等申请的成功率及审批时间与之前一年的如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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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上述通告发出以来,金管局收到多少宗有关银行拒绝开戶申请的投诉;金管局有否统计该等申请主要涉及哪类企业和被拒的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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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金管局有否研究本港银行采取的管控措施,与英国、美国、澳洲和新加坡等地方的同业如何比较;如有研究而结果是本港的较为严格,该情况对本港的营商环境有何影响? |
(一) | 现时未获自来水供应的乡村名称,以及每条乡村的住戶数目和人口,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该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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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当局向该等偏远乡村临时运送食水的次数及所涉开支,并按乡村名称列出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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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计划为大浪村及澄碧村建设自来水供应系统;如有,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当局有否接获有关影射中成药的投诉;如有,投诉的数目及详情,以及跟进情况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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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有生产商在采用中成药配方的保健食品中添加非中药成分以逃避规管,并使用类似中药的产品名称以误导市民,而该等食品含中药成分但未附有服用指引,当局有何措施确保该等保健食品的食用安全、品质、成分及服用量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以及防止消费者误购该等产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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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就保健食品引入注册制度,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及权利;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现时各法定图则中规划作下表所列用途的土地的下述资料:(i)总面积,以及当中业权由(ii)私人和(iii)政府拥有的地段的总面积分别为何;(iv)位于郊野公园范围內的土地的总面积,以及当中业权由(v)私人和(vi)政府拥有的地段的总面积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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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自1997年7月1日以来,各郊野公园面积的变动情况,包括过去5年每年年底的面积,以及每次作出变动的日期及所涉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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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在本年的《施政报告》中表示,将会开展"农业优先区"的研究,以物色较大面积的优质农地,并制订政策和措施,促使荒置农地恢复农业用途,可否提供有关该项研究的下述资料: | |||||||||||||||||||||||||||||||||||||||||||||||||||||||||
(i) | 当局以何准则界定农地是否属优质农地; | |||||||||||||||||||||||||||||||||||||||||||||||||||||||||
(ii) | 现时全港常耕及荒置农地的总面积分别为何,以及当中属优质农地的面积分别为何; | |||||||||||||||||||||||||||||||||||||||||||||||||||||||||
(iii) | 过去5年,每年城市规划委员会分别接获及批准了多少宗关于修改农地用途的规划申请;每宗获批申请的农地面积、修改后的规划用途及须缴付土地补价的款额(如适用)为何;及 | |||||||||||||||||||||||||||||||||||||||||||||||||||||||||
(iv) | 过去5年,每年渔农自然护理署接获多少宗根据农地复耕计划提出的租用农地申请,以及促成了多少宗租用农地个案、租出农地的总面积及有关申请人的平均等候时间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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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现时可供兴建小型屋宇(俗称"丁屋")的私人及政府土地(即在认可乡村范围內,且属乡村式发展地带的土地,并扣除斜坡、通道、不规则的零碎土地等不适宜兴建丁屋的土地)的总面积分别为何;如未能提供该等资料,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3年,警务处辖下每个陆上总区每年(i)分别有多少名交通督导员离职和入职,以及(ii)年底的交通督导员人手编制及其按年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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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每个陆上总区的交通督导员去年分别就(i)违例泊车及(ii)违反停车熄匙规定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数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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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工会代表指出,当局迟迟未能安排新入职的交通督导员接受入职训练课程及相关评核,以致他们未能执勤,当局会否采取措施改善该情况;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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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本人得悉,人手紧张令不少旧退休金计划下的交通督导员难以获批放取年假,当局会否采取措施改善该情况;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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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会否检讨及调整交通督导员职系的薪酬待遇、服务条件及晋升机会,以增加新血加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每年当局接获多少宗有人在公众地方非法倾倒尿液的投诉,以及向有关人士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并按原因(包括未获授权检取相关证物)列出未能提出检控的个案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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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研究执法人员现时可援引哪些其他法例检取证物以执行《规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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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研究修订《规例》,赋予执法人员检取有关证物的权力,以便他们有效执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有否统计商住两用楼宇內的劏房数目;如有,最新数字为何;有否定期巡查该等楼宇,以确保该等楼宇內的劏房不会造成环境卫生及治安问题;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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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曾有改建劏房工程造成楼宇內出现渗水问题,而钢筋生锈后膨涨引致橫梁爆裂,以致其他单位的业主需花费超过一百万元为其单位內的损坏进行维修,政府会否采取具体措施,以保障该等业主的权利;如会,措施的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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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会否在平衡照顾基层市民居住需要和保障小业主权益的前提下,就立法规管劏房进行研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上述旅游团每天早上和晚上经各出入境管制站进出香港的高峰时段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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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去年,持外国护照旅客于高峰时段进出香港的平均每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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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持外国护照旅客办理出入境手续的平均及最长轮候时间为何;该等时间与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的相关时间如何比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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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增加入境事务处的前线人手,以缩短持外国护照旅客于出入境高峰时段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时间,以期吸引更多区域旅游团访港? |
(一) | 将于本年至2046年期间地契满期而涉及住宅用途的共有业权土地(以短期租约批出的土地除外)的下述资料:(i)土地总面积、(ii)地段数目及(iii)所涉住宅单位(包括商住两用的单位)数目(按新界、新九龙、九龙及香港4个区域、地契满期年份和区议会分区以表分项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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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会于距离地契满期前多久展开处理第(一)项所述土地的地契续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醒业权人地契即将满期、与业权人商讨及办理相关手续;政府基于何种因素决定展开该等工作的时间;会否因为地契涉及大量地段及单位数目而提早展开工作;若会,有关的安排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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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将会批予财政司司长法团的地契条款,以及财政司司长法团将会与个别业权人订定的协议条款,与原有地契的条款会否有差别;若会,决定该等差别的准则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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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在新契约已批予财政司司长法团的期间,(i)有关物业內的公用地方及私人地方的管理、维修、检查和保养责任和(ii)相关开支须由谁人承担;原有的业主立案法团持有的资产及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相关合约会如何处理? |
(一) | 执法人员接受的上述训练的详情,包括(i)培训机构的名称、(ii)训练的內容、次数和时间、(iii)参加者的职系和职级,以及(iv)在过去5年就训练內容作出修订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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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提供上述协助/服务的机构名称及申请该等协助/服务的资格准则;审批该等协助/服务申请的程序及该程序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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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英国政府现时准许贩运人口受害人在英国逗留最多两年及从事家庭佣工工作,当局会否考虑准许贩运人口受害人在香港逗留及工作一段时间,让他们可寻求法律申诉,而无需忧虑被递解离境;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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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英国政府现时发信确定有关人士是真正的贩运人口受害人或奴隶制受害人,当局是否承认此类证明文件;如是,哪些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证明文件获得承认;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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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鉴于当局曾于2013年2月表示,已向前线人员广泛派发一张"行动卡",作为向贩运人口受害人查问时使用的核对清单/指引,以协助前线人员辨识潜在的受害人,该行动卡的详情为何,包括有否列明强制初步审核程序;如否,政府在甚么情况下会进行初步审核;现时前线人员会否主动对呈报人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有贩运人口的迹象;呈报人须符合甚么准则才被视为贩运人口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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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过去5年,因职业介绍所营运者扣起外籍家庭佣工("外佣")护照而对他们提出检控的数目;前线人员在处理针对职业介绍所营运者(i)扣起外佣护照及(ii)滥收外佣费用的投诉时所遵循的程序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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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有否特定类别的签证,供拟在香港酒吧和会社从事表演工作的外国人申请;如有,相关的详情为何,包括(i)签证申请是否需要附有保证人/担保人的资料、(ii)签证订明的逗留条件、(iii)过去5年发出的签证数目、(iv)相关申请人来自的国家/地区,以及(v)入境事务处人员目前有否在签证持有人的工作地点进行巡查,以检视签证持有人有否遵从逗留条件;如有,详情为何? |
(一) | 2014年占领行动及去年2月旺角暴动事件的被捕人士当中,在涉嫌干犯有关罪行时戴着面罩的人数分别为何;当中最终有多少人因警方未有足够证据证明犯案者身份而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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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警方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否研究,"能够隐藏身份"这项考虑因素会否令犯罪份子肆无忌惮作出更严重的暴力行为;如有,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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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在大型公众集会中,警务人员未必能够即场拘捕犯案者,警方有否研究事后搜集证据的工作,有否因该等人士犯法时戴着面罩而变得更困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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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在旺角暴动发生后,当局有否研究立法禁止公众集会及示威活动的参与者戴面罩,并参考海外的相关做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鉴于日本浦安市政府已推行冷冻女性卵子资助计划,政府会否拨款设立卵子银行,以协助本港高龄女子生育;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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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现时公营辅助生育服务的轮候时间为5至18个月,而私家服务的收费则超过10万元,政府会否增加该等公营服务的名额;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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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为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政府会否: | |
(i) | 为育有3岁或以下幼儿的中产及低收入家庭提供育儿津贴; | |
(ii) | 提高子女免稅额、设立子女教育开支扣稅额,以及提供其他稅务宽减; | |
(iii) | 增加向全日制及长全日制幼稚园提供的资助,使它们无需向家长收取学费;及 | |
(iv) | 把幼儿教育纳入学校书簿津贴计划; | |
如会推行上述措施,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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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给予政府雇员优于法例规定的有薪产假及有薪侍产假,以起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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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会否研究修订《雇佣条例》(第57章),规定雇主给予雇员全薪产假及侍产假,并提高对歧视怀孕女性雇员的罚则;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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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有何新措施推动公私营机构更积极推行家庭友善雇佣措施,例如弹性上下班时间、五天工作周、家长假和职场托儿服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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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政府落实2017年《施政纲领》所提增加幼儿照顾服务名额的工作的最新进展;有否计划改善社区保姆服务及学校课余托管计划,以免双职父母因担心未能解决照顾子女问题而搁置生育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2015年及2016年,每年因沒有投购雇员补偿保险(俗称"劳保")而(i)被劳工处检控及(ii)被定罪的雇主数目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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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4年至2016年,每年劳工处向拖欠工伤雇员按期付款(即"工伤病假钱")及有关医疗费的雇主(i)发出书面警告及(ii)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以及(iii)该等雇主被定罪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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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2013年至2016年,每年劳工处接获关于工伤意外引致雇员丧失工作能力为期(i)超过及(ii)不超过3天的补偿个案数目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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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2010年至2016年,每年劳工处接获关于工伤意外引致雇员丧失工作能力为期超过3天的补偿个案当中,(i)在一年內完成及未完成处理(及其原因)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ii)已完成处理的个案平均轮候判伤的时间和涉及的补偿金总额,以及(iii)损失的工作日数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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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2010年至2016年,每年劳工处转介工伤雇员予法律援助署的个案数目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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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当局会否考虑赋权劳工处就涉及雇员工伤补偿的劳资纠纷作裁决;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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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会否考虑设立中央雇员补偿基金,以取代现时雇主向获授权的保险公司投购劳保的安排;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
(一) | 是否知悉,过去5年,4间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问题和病态赌徒辅导及治疗中心每年分别(i)接获的求助来电数目,以及(ii)以面谈方式向求助者提供辅导或治疗服务的新个案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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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及澳门等邻近国家及地区把合法赌博年龄定于21岁,政府有否计划把香港的合法赌博年龄由18岁提高至21岁,以遏止青少年赌博成瘾的问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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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在中、小学的课程中加入赌博祸害的內容,并公开呼吁家长以身作则,不要让子女参与赌博活动,以免他们沉迷赌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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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会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赌徒及其家人更容易察觉问题和病态赌博行为,并尽早寻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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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有否检讨现时为问题和病态赌徒提供的辅导、治疗和其他服务能否有效地帮助他们戒赌;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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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会否把部分博彩稅收入注入民政事务局管理的平和基金,以加强推行预防及缓解赌博相关问题的措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一) | 过去5年,患上丙型肝炎的血病患者在公营医疗系统接受肝炎治疗的人次,以及当中有多少人的肝炎获治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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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现时在公营医疗系统接受肝炎治疗的血病患者的人数,以及当中获安排到肝臟科专科门诊诊所接受肝炎治疗的人数(并按医院联网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
(一) | 过去5年,每年社会福利署("社署")分别接获有关残疾人士、长者、青少年及儿童在津助院舍內遭受性侵犯或性骚扰的投诉宗数为何(按涉嫌作案者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列出分项数字);在该等涉嫌作案者当中,报称过去曾遭受性侵犯或性骚扰的人数及其百分比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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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社署现时以何方式处理第(一)项提及的投诉;社署有否检讨该方式的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社署有否制订处理投诉的指引,供前线员工参考;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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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社署有否向第(一)项提及的投诉个案的受害人提供支援;若有,详情为何;该等受害人当中,在过去5年未获提供支援的人数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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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对于证实有院友遭受性侵犯或性骚扰的津助院舍,社署会否惩罚有关营运者及采取跟进行动;若会,详情为何? |
(一) | 15项大型基建项目(即(a)沙田至中环线建造工程、(b)港珠澳大桥及香港段工程、(c)屯门至赤𫚭角连接路及屯门西绕道、(d)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e)港深西部快速轨道、(f)落马洲河套地区、(g)西九文化区计划、(h)启德发展计划、(i)莲塘/香园围口岸工程计划、(j)7个铁路项目:北环线及古洞站、屯门南延线、东九龙线、东涌西延线、洪水桥站、南港岛线(西段),以及北港岛线、(k)南丫岛索罟湾前南丫石矿场地区、(l)中部水域人工岛、(m)中环及湾仔绕道和东区走廊连接路、(n)新界东北新发展区及洪水桥新发展区,以及(o)元朗南房屋用地),以及过去5年內开展而总工程费用3,000万元或以上的工务工程项目的下列资料(若适用)(按本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批出拨款日期以表列出该等资料): | |
(i) | 最初和最新预计造价,以及实际造价、 | |
(ii) | 批准拨款日期、 | |
(iii) | 工程的实际或预计开展日期、 | |
(iv) | 最初预计、最新预计及实际的完工日期、 | |
(v) | 预计首5年使用量或经济效益、 | |
(vi) | 前期工程的拨款金额、 | |
(vii) | 前期工程的顾问研究费用、 | |
(viii) | 进行前期工程的顾问研究公司名称、 | |
(ix) | 顾问公司名称、 | |
(x) | 承建商名称,以及 | |
(xi) | 分判额3,000万元或以上的分判工程及分判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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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第(一)项所述的工程项目中,在过去5年內接获顾问公司或承建商涉及工程费用的申索,并获财委会批出追加拨款的每个项目的下列资料: | |
(i) | 合约总额、 | |
(ii) | 提出申索的顾问公司或承建商名称、 | |
(iii) | 提出及批准申索的分别总额、 | |
(iv) | 申索的理据,以及 | |
(v) | 财委会接获及批准追加拨款申请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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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对于过去5年內出现超支或延误的工程项目,当局有否备存有关的工程顾问公司及承建商名单;若有,首10项超支及延误最严重的工程项目所涉顾问公司及承建商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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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就未来数年建造业技术人员及工程师的供求情况,对各项大型基建项目的造价及完工日期的影响,当局的最新评估结果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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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当局如何确保各项大型基建工程的质素,避免出现货不对办的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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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项目成本管理办事处自2016年成立至今的下列资料: | |
(i) | 监管第(一)项所述工程项目的进展、 | |
(ii) | 有否制订成本控制的准则及指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
(iii) | 有否在该办事处的监察下仍超支的工务工程;若有,有关的详情,包括(1)提出申索的顾问公司或承建商名称、(2)申索的金额及理据,以及(3)批准的申索金额为何,以及 | |
(iv) | 有否制订顾问公司及承建商的黑名单和扣分制度,以用作日后甄选工程项目顾问公司及承建商的参考资料? |
(一) | 鉴于教育局答覆本会议员就审核2016-2017年度开支预算提出的问题时表示,所有帮助非华语学生融入社会的相关资料均以中文及英文刊印,但事实上若干重要的相关资料却只以中文提供(例如有关中国语文课程第二语言学习架构的网页及载于教育局网站的幼稚园质素评核报告),为何教育局并未同时以中、英文提供所有相关资料,以及教育局将于何时以英文提供所有该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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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教育局透过不同方式((i)网志、(ii)网页、(iii)学校名录、(iv)有关学校质素的报告、(v)录像及(vi)其他)发放/刊印与选择学校相关的资料的一览表,并列明当中(a)只以中文、(b)只以英文、(c)同时以中文及英文,及(d)以中文及英文以外的其他语言(请列明)提供的资料(按表一列出有关资料);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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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由教育局发放/刊印而其印刷版只备中文本的资料的一览表,包括学校名录及有关学校质素的报告(尤其是与选择学校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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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某些有关学校及教育制度的资料只以中文提供,有否评估(i)非华语学生家长如何能明智地替其子女选择学校,及(ii)教育局是否仍可声称,某些学校少数族裔学生的比例甚高,是由于其父母的选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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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非华语学生家长如何能取得资料,从而知悉某所学校有否提供更利于非华语学生沉浸中文语言的学习环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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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关于在2012-2013至2016-2017学年的每个学年为家长举办有关(a)幼稚园入学、(b)小一入学统筹办法,及(c)中学学位分配办法的简介会,是否知悉(i)该等简介会的总数;当中(ii)以英文、(iii)以中文,及(iv)透过提供即时传译服务举办的简介会数目分别为何;(v)出席该等简介会的家长总数,及(vi)出席该等简介会的非华语学生家长总数,并按学校分区提供分项数字(使用与表二相同格式的表格分别列出);如未备有该等资料,政府如何量度非华语学生家长在选择学校方面获得支援的程度?
表二 有关 的简介会 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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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是否知悉,过去5年每年年底在各医院联网辖下公立医院的病人接受大肠镜检查的平均轮候时间分别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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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高风险人士不适宜参加先导计划,政府会否为该类人士另设大肠镜检查费用资助计划;如会,详情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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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资助未获邀参加协作计划并属高风险人士的公立医院病人接受大肠镜检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当局有何其他计划减轻该等病人的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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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大肠癌病人有年轻化的趋势,政府会否研究把40至50岁的香港居民纳入先导计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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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除了上述两项计划外,政府有否考虑推行其他预防或诊断大肠癌的资助计划;如有,详情为何? |
首读
《2017年稅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 ||
二读 (辩论中止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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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稅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 : |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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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项及《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484章)第7A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政务司司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同意下述委任 - | |
(a) | 依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484章)(该条例)第9条,委任范礼全先生为香港终审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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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依据该条例第9条,委任韦彦德勋爵为香港终审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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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政务司司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委员会于2017年2月10日订立的《2017年刑事诉讼程序(证人津贴)(修订)规则》。 | |
(该项规则载于附录I,并已于2017年2月24日
随立法会CB(3) 372/16-17号文件发出) | ||
3. | 根据《死因裁判官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政务司司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于2017年2月10日订立的《2017年死因裁判官(证人津贴)(修订)规则》。 | |
(该项规则载于附录II,并已于2017年2月24日
随立法会CB(3) 372/16-17号文件发出) | ||
4.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
环境局局长动议载于附录III的议案。 | |
(该项议案并已于2017年3月28日 随立法会CB(3) 448/16-17号文件发出) |